方正平 慕亞 Rebec
【沒人權的國家,不配享福】 看到這樣的讀者投書,我才恍然大悟,台灣人的福報到了盡頭了。 我們有全世界最傲人的慈濟,卻吝於去想,為什麼要讓這政府持續不義的制度? 三不五時聽到外勞都是做本勞不做的事,卻沒人想到,不是本勞不做,而是老闆寧可壓榨外勞,也不願正視勞工權益,更不願那見不得的人事在本國人面前曝光。但是當工人罷工時,輿論卻是指責影響消費者權益。 一個社會中上階層家庭,在攝影機前抱怨小孩子參考書費太高,言下之意是小孩子會讀書,成續好,卻沒想到,有人連註冊費都繳不出來。沒錢買參考書就活該成績差嗎?這該死的教改,我們卻容許牠繼續存在,這是什麼吃人的社會? 921大地震,至今沒有重建完成,政府的重建會卻以“消減”災民為職志,今天就要宣佈任務完成。牠們滿以為只要組合屋都拆完,救災就結束了,卻不知早幾年發生的阪神大地震,至今還有日本人住在組合屋,而且只要他們繼續住一天,日本政府就照顧一天。如果有能力搬走,誰願意賴在看來永遠不會像家的組合屋中? 如果這樣的制度我們能容忍,再多十個慈濟也沒用,台灣人不配享福。在此,貼出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做個結尾: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方正平發表於: 2005/09/16 10:09:45http://forum.pfp.org.tw/viewtopic.php?p=149141#14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