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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尹仲容今昔,嘆
2006/11/20 00:44:16瀏覽3415|回應5|推薦20
引用文章馬英九尹仲容今昔,嘆


【馬英九尹仲容今昔】
我,我,我,我,我!

馬英九特支費風暴以來,不知多少人建議過他該辭職。但他以自己未涉入弊案,而不願辭去職務。

馬英九是不是無辜,是否是清白,不能訴諸政治支持者,這是法律問題,進入了司法程序,誰都無能為力。畢竟,馬英九還不是受憲法迴護的馬總統!

馬英九捐了1500萬給社會團體,也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即便想藉此突顯制度不合理,護衛全國6500名潛在性被告,那也是緣木求魚。現在已進入偵察階段,法律解釋權在檢察官手裡,會不會起訴,操之在檢察官。

在市長位置上奮鬥的,我看見的是一個人,在為自己畢生清白努力!但,除非馬市長任內還有更多弊端,老實說,馬英九現在能做的事已經不多了。

但馬英九留在市長位置上,卻可以讓媒體焦點轉向,給陳水扁喘息的機會。馬英九留在市長位置上,也讓建立政務官典範的機會快速流失。

馬英九辭職下台,阿扁會下台嗎?當然不會!陳水扁這種低賤人格,不配談典範,更不可能因此下台。

阿扁死皮賴臉不下台,已經為泛綠政客樹立了沉淪惰落的榜樣,今後泛綠政客的無恥作為,都以阿扁做為免責藉口;馬英九辭職下台是做給以後的政務官看的,也是做給那些泛藍或是尚有有良知的政客看的,更是做給全台灣人看的:台灣當今政壇畢竟還有典範。

但自弊案爆發至今,我只看到一個心中只有“我”的馬市長,“我”是無辜的、“我”是清白的、“我”下台是不是就認罪了。

在此舉出尹仲容的舊事,對比今昔,唉,只能跟馬英九說:你成就了自己,卻不知道替台灣失掉多少東西!更呆的是,你現在的做法也未必能成就自己。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尹仲容(西元1903~1963年)湖南省人,民國14年(西元1925年)上海南洋大學電氣機械系畢業,中日大戰期間奉派到美國紐約擔任資源委員會國際貿易事務所紐約分所主任。民國38年(西元1949年)調任台灣區生管會副主委開始有計畫地推動農、工生產事業,並主導發展台灣的紡織業,民國40年(西元1951年)兼任中央信託局局長。民國42年(西元1953年)7月行政院成立經濟安定委員會裁撤原來的生產管理委員會,尹仲容成為經安會工業委員會召集人又兼任臺灣省外匯審議委員會委員,在這段期間尹仲容積極拓展以紡織產品的外貿。民國43年(西元1954年)尹仲容升任經濟部長,他提出「進口布不如進口紗,進口紗不如進口棉」的主張,推動管制日本布料進口,改以進口棉花,扶植國內紡織業的發展。此外,他亦配合「耕者有其田政策」落實自由經濟將將水泥、紙業、農林、工礦四大產業,從政府的國營體系中轉移到民間企業人士手上。民國44年(西元1955年)3月爆發揚子公司弊案,主因是立委郭紫峻指出揚子木材公司向中信局貸款鉅額,卻久而不還,有官商勾結之嫌。當時的行政院長俞鴻鈞下令徹查,尹仲容向俞鴻鈞請辭所有的本、兼任職務,俞鴻鈞則准其請辭中信局長。其後此案提起公訴,10月法院判尹仲容無罪,仲容辭去經濟部長之職。直到民國46年(西元1957年)尹仲容才再度復出政壇經濟安定委員會秘書長,隔年3月在兼任外匯貿易審議委員會主委。8月經安會改組為美援運用委員會,尹仲容出任副主委。同年他開始改革匯率(一)調整匯率,使接近新台幣的真實價值(二)實施單一匯率。民國49年(1960年)兼任臺灣銀行董事長,民國52年(西元1963年)因肝病過世。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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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09:1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他們 從未持有一張民營公司股票】尹仲容是受害者 作者: 張大春 2011-12-27
2006/11/20 00:48 【人民力量組織】 馬英九尹仲容今昔,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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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立人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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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仲容的最後一段路
2006/11/22 09:12
他掌管的單位多且預算龐雜,但卻一介不取,病死後才被發現連棺材本都沒有,最後是受他扶植起來的民間紡織界接手,為他辦好喪禮‧‧。
讓英雄蒙塵,日後就不易有英雄!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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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若辭職,會被駡慘!
2006/11/21 15:15

第一,無罪而辭職,乃是不良示範。

第二,任期剩一個多月而辭職,拍拍屁股走人,二任市長,沒有收尾,乃是不負責任。

第三,特支費的來龍去脈尚未周知大眾就離職,莫名奇妙,足證缺乏判斷能力。


藍風
君子德風,小人德草
2006/11/21 12:10

馬英九先生捐出一千五百萬台幣乃是痛心疾首之作,和認罪、畏罪無關。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是無心之過,何忍深責。但君子之過如日之食,動見詹觀,豈可輕忽。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而今而後,更當戒慎恐懼,為百姓謀,為蒼生計,將功折罪,立千秋之大業,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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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2006/11/21 07:32

馬英九將市長特別補助費用存入私人戶頭是否是合法, 我不知道, 雖然這個部份是法律上的空白之處, 但是馬英九可以依開始就拒絕將這些錢存入戶頭, 現在不就沒這麼多的事情了嘛! 

馬英九以清廉自居, 卻跟著以前的陋習"照辦"不去避嫌, 要怪誰? 馬英九的幕僚為什麼都不去提醒馬英九? 幕僚是幹什麼吃的? 難道這些錢也有一部分是用來支付幕僚的費用嗎? 要不要也來清查一下, 以昭公信?

我想這篇作者用意是在突顯馬英九的愚笨以及自識太高, 自以為自己代表清廉不去在乎這些小地方... 其實這些小地方才是馬英九的致命傷, 我認為這才是這篇作者的用意所在!


路過
不能類比
2006/11/20 20:18
尹仲容的確是令人景仰的官員。不過,當時揚子公司負責人是他的友人,他是涉嫌圖利商人,因此請辭等待司法調查。馬英九將特別費入帳,是依法規行事。馬英九特別費的風波讓人對國家行政失望,好像我們是沒有法治的國家。究竟特別費一半費用能不能存入首長帳戶,要不要列舉用途,難道法規都沒規定嗎?媒體報導幾乎從來沒有人把原法規登載出來,全憑官員、立委自己在說。像這樣的討論,真的能促進社會進步嗎?我很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