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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人類社會的理性選擇
2010/03/14 01:26:44瀏覽809|回應4|推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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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人類社會的理性選擇】

一句任內不簽准執行死刑,台灣折損了一位優秀的法務部長,可惜!

人無權殺害他人,這是反對死刑陣營的宗教理由。司法無法避免冤獄,一旦執行死刑就無法挽回,這是反對死刑的人權理由。甚至,死刑犯事後悔改,王清峰女士以佛教徒的慈悲希望自己下地獄替他們贖罪。

慰撫受害者及家屬心靈,這是支持死刑陣營的人性理由。維持死刑的嚇阻作用,讓作奸犯科者有所顧忌,這是很實際的治安需求。

“馬英九法務部長”任內也簽準執行了不少死刑,但他也參與了蘇建和案的非常上訴。他會不知道司法的冤獄嗎?他能保證手下簽准的死刑沒有不該死的冤魂嗎?一句依法行政,真的是最簡便的擋箭牌。

支持與反對兩方都有道理,決不是善惡之爭。本文將試圖用另一個“人類進化”觀點,支持死刑暫時存在

上溯到人類初始社會,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時代,家族的世仇,大至部族間的戰爭,要讓仇恨消失,也只有一方將另一方徹底根絕才有可能。但這種仇殺會影響原始人類社會的生存,於是出現了強者,制定法律,以部族力量懲罰殺戮、禁止仇殺行為。死刑,是人類社會經濟理性選擇。

死刑,當然也有強者用來威嚇被統治者的作用,但不可否認死刑最原始的目的仍然有效。

有些反社會者是真的不怕死刑,如當年的陳進興強殺人集團,林春生寧可自殺也不願被捕,死刑對他有效用嗎?但某些罪犯真的還是有所選擇,特別是關於“復仇”的犯罪。

當被害者家屬得不到自認的“公道”時,沒有死刑的社會,復仇成本比較低,變成是可以考慮的選項。你殺我女兒,我也砍你兒子,最好咱們在監獄裡相遇再砍你一次!私刑會不會因而盛行呢?

不談極端的死刑,某些罪刑還不到死刑,如車禍致死、致殘、強姦、鬥毆等,甚至可能只是有嫌疑卻無法定罪,受害者或家屬決定私刑,社會上豈不增添更多死人?這就和取消死刑的本意大相逕庭。

我們必需承認人性還不完美,宗教鼓勵人放下仇恨,但能否放下仇恨是由受害人及家屬自己來決定,我們無法給任何道德的非難。死刑,是強者的擔當,向所有的人表達【殺戮到我為止】

我們也必需承認人不是上帝,不可能全知,冤獄在所難免。我們當然要追求司法的進步以減少冤獄;同時也要修改刑法及相關法律,增加法官死刑以外的選項,讓社會瞭解某些懲罰對某些罪犯甚至比死刑更有效。在人性進化到接近完美、沒有仇恨之前,儘量減少死刑,最終到沒有死刑,這是仁者的胸懷

王清峰女士辭職,可惜了一位操守好的法務部長。廢死刑和支持死刑不是“是非”之爭,它是個仍在“進化”的過程。相信去職之後,王清峰女士不必面對自己良心和職務的衝突,將更能發揮他司法改革的力量,祝福他。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後記:
很多支持死刑的網友對王清峰女士不諒解,甚至對他所言的能原諒加害者的言論嗤之以鼻。在信仰層次,沒有對錯可言,我不會懷疑王清峰女士的胸懷,就如同我也不會要受害者放下仇恨,那是極為個人的選擇。

王清峰女士不適任法務部長嗎?以他的操守和能力,99.9%符合法務部這個職位的要求。他也是少數幾個面對毒品氾濫問題敢說真話的法務部長,最終只為那44個死刑犯,又折損了一個好部長。惋惜!

下一個部長絕對會“依法行政”,簽准執行死刑時也不會“良心不安”,只是真的希望以後的每一位法務部長面對生命的態度,都要能如王清峰一樣的嚴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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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fang0606&aid=3851552
 引用者清單(1)  
2010/06/16 00:45 【cfang0606 的網誌】 關於死刑的左手與右手辯論──世上最殘酷的刑罰

 回應文章

四公子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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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說
2010/09/15 12:04
{很多支持死刑的網友對王清峰女士不諒解,甚至對他所言的能原諒加害者的言論嗤之以鼻。在信仰層次,沒有對錯可言,我不會懷疑王清峰女士的胸懷,就如同我也不會要受害者放下仇恨,那是極為個人的選擇。

王清峰女士不適任法務部長嗎?以他的操守和能力,99.9%符合法務部這個職位的要求。他也是少數幾個面對毒品氾濫問題敢說真話的法務部長,最終只為那44個死刑犯,又折損了一個好部長。惋惜!

下一個部長絕對會“依法行政”,簽准執行死刑時也不會“良心不安”,只是真的希望以後的每一位法務部長面對生命的態度,都要能如王清峰一樣的嚴肅。}

對法務部長所有作為只是公職.既成事實就是公權力的執行.不執行公權力職權的部長不論其人操守敬業如何?可以說只是狗屎如文學所說醬缸文化.--就是和稀泥的部長.更進一步解釋---不適用..早該換人.怎會有無聊人士.道德人士來道德無喱頭論調支持..閣下文筆精緻.實在可惜幫庸人.庸才辯解....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10-09-16 11:44 回覆:
蘇建和案,馬英九和陳涵不也提出非常上訴,莫非他們也成了第4審?蘇建和幾個不早該死了,怎麼今天又活過來了?噢,那是冤獄,屈打成招,你信不信?不是檢察官、法官,又沒有上法庭旁聽,大家不都是從媒體轉述來的?
當然,40個待決死囚並不是各個兒都有冤情,有的人已經求速死,但一個對廢死有信仰、信念的人,他出任部長不也是看到馬團隊的廢死政見,使用他權限上的巧門拖延死刑執行,又有何可責?
當馬英九退縮,王清峰立即辭去部長職務,也是有守有節,又豈能苛責?
辭都辭了,死刑依舊沒有被廢,我支持死刑的存在,但建議減少它的使用,最終至不必使用;而且我對死刑適用對象的想法和常人應該有很大的不同。你呢?
廢不廢死刑,已是你我的問題,不再是王清峰"部長"對不對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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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感同身受?
2010/04/11 17:24

個人淺見

1.台灣社會仍無廢除死刑之素質及資格.

2.在其位,司其職乃公職人員基本之行為.

3.情.理.法. 其順序排列有其道理在.



kennery分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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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大小puppies的邏輯太簡單了
2010/04/11 11:38
人權大小puppies的邏輯太簡單了,牠們之所以要廢除死刑是因為:
1.任何殺人犯都可能是被冤枉的,即使證據確鏧也是。
2.任何殺人犯都可能有悔改之心,即使像Dnepropetrovsk maniacs也是。
所以說,在牠們的眼裡沒有任何人是魔鬼,只有天使與善良的心...
我在說什麼ㄚ?真的假的!世上還有這種人...佩服地五體投地呢!
但我還是認為唯有在牠們親身嘗試此種痛苦時(看著自己摯愛的人事物被兇手分解時),聽到當時牠們親口說出的話「我原諒你」,我才會相信呢!

所以可能要請各位多生幾個孩子、多認幾個父母與兄弟姊妹,這樣子當其中幾個被殺害時,比較不會太傷心或身邊少了幾個人的感覺呢!因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邱伊翎在其廢死文中論到「我們一樣是社會大眾的一份子,也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或其家屬」。所以誰都不能避免自己及其身邊的人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因此如果覺得太傷心或身邊少了幾個人的感覺很不舒服的話,就請認兇手(殺人犯)替代為已死去的親人吧!因為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接受媒體採訪論及廢死議題時講到「若自己是被害人家屬,會原諒加害人」。因此大家就效法我們這偉大的前聖人部長的精神吧!

如果有人覺得我在硬凹,在胡說八道的話,那以下文章事件中有人比我更會扯蛋呢!!
【日本山口縣光市母子凶殺案之世紀辯護團】-幫變態公狗福田孝行辯護的二十一人律師團所提出的辯護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律師團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而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再加上近日的新聞:
「殺人轉運」 人魔隨機取命 判死刑|20100409|壹蘋果網絡
我相信這些人權大小puppies一定感動到痛哭流涕呢!因為牠們會說:
兄弟,我們來救你啦!!
.科技在進步而人腦卻沒有進步,有一天電腦將會取代所有人類的工作。~George Francis Hotz(Geohot)
http://www.ithome.com.tw/news/98545
.柯P對Janet說「維持婚姻熱情,最厲害就是平淡無奇。妳再30年後就知道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913/36775921/hotdailyart_right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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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06:37
廢除死刑的主張,中國古已有之,並非現代人權進步的人道主張

尚書大傳:「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以白話文來說,就是「堯舜之時的象徴性刑罰,死刑者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以代之。」

看看荀子正論篇所說: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墨黥蚤(蚤加部首忄)嬰,共艾畢,菲對屨,殺赭衣而不純,治古若是。」

以白話文來說就是:
世俗的論說有曰:「古代的治世無肉刑而有象徵性的刑罰,用墨畫代黥刑,用掛草纓代劓刑,斬刈遮膝的祭服代宮刑,穿枲麻鞋代刖刑,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代死刑,古代的治世是如此。」

不過荀子反對人道的象刑,也就是反對廢除死刑。

荀子說:「‧‧‧‧,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憎惡惡行,或為止惡之意),且徵(懲戒)其末(未來)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於治古,竝(並)起於亂今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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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知道應該有仁愛、同情、寬恕的心懷,然而廢除死刑,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死刑所殺的人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廢除死刑,不知惡的庸人,所殺的人都是無辜的人。

只有太平治世的國家,而且人民的素養良好,才夠資格侈談廢除死刑,王清峰是食洋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