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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4 15:52:49瀏覽1590|回應7|推薦60 | |
文章同步刊登: 人民力量城市 對青少年立法鞭刑以「管理」無聊 引用文章: 烤完肉無聊 惡少「揪團」砍人 少年深夜不歸,容易惹事生非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對青少年立法鞭刑以「管理」無聊】 鞭刑,偶爾會在社會高度注視的治安事件中出現討論。如某某之狼、性侵幼童案、飊車族砍人等。 「無聊管理」,則是南方朔先生在天下雜誌451期發表的一篇文章。文章中說無聊是現代社會特有的問題,無聊會讓人產生「無動機的惡意」。文章引述〈古舟子詠〉裡就有過經典性的說法:一艘船要往南行,卻被吹進了北冰洋,就在大家待斃之際,飛來了一隻吉祥的信天翁,於是得脫困境。但有一天,老水手卻毫無來由地將信天翁射死。厄運遂告再臨。他和信天翁有仇?他從信天翁之死裡可得到什麼好處?都沒有。他只是「無聊」犯賤。這是一種由於「無聊」而產生的「無動機的惡意」! 因為無聊,所以要開趴刺激一下;因為無聊所以需要飊一下,等飊到無聊時又到警局前放鞭炮;因為無聊所以和一群不熟識的人烤肉到清晨五點還不願回家,於是在路上砍了另一位也是無聊烤肉一整夜的少年取樂。 還有啊,因為無聊在海邊看到一男一女,竟然就把男的打死。 其實這些還不夠聳動,港片「三五成群」,最近衛視電影中文台偶爾會播放。它改編自香港真實案件「茂秀坪童黨燒屍案」,一群社會邊緣青少年,仿傚漫畫古惑仔的劇情扮黑社會,最終虐殺自己的玩伴,並且焚屍滅跡。建議大家有空看看這部小品電影。 在進入鞭刑論述之前,我重申絕對支持各式愛的教育,反對打罵式管教;我更支持人權理念,反對人身虐打式的酷刑,所以反對對成年人以任何理由施以鞭刑,現有的刑罰已足夠。 傳統上人類社會對青少年會給予更多的保護和包容,因為我們相信青少年可塑性高,在成為惡徒之前都還有機會挽回。所以,我國刑法規定除非是殺害直系尊親屬,否則18歲以前的犯人是不能判死刑的。 但別忘了,非洲娃娃兵和台中槍殺角頭的廖性少年的手都一樣會殺人,教他們殺人的都是大人,他們殺人時是如此義無反顧和理所當然。廖性少年在槍殺翁奇楠之前已經開槍殺過人了,在更早之前呢?他的人生恐怕已經無聊了很多年了,沒有人對他有期待。 這樣的青少年,把他們關到矯正機構/保護收容單位(監獄名稱的青少年版),他們會變好嗎?監獄就是監獄,不會因為多了幾本課本和老師就變成學校,他們不過是換個地方渡過無聊,然後,成年了,成為監獄常客。陳進興就是如此。 我支持的鞭刑,是青少年犯罪矯治的一環。對於輕罪,可以要求學習、閱讀、寫作、社會服務、心得報告,佐以終極的鞭刑威嚇,讓這些小朋友很無聊地渡過無聊,希望他們能發現人生不無聊的方法。 對於重罪,例如飊車砍人、當殺手、偷竊、販毒,新加坡的鞭刑一次最多3鞭,鞭傷最少要3個月才會復原,鞭4次,可以年頭無聊到年底,想外出遊蕩、烤肉、飊車深夜不歸,門都沒有。如果這麼長的無聊時間中還找不到人生不無聊的目的,至少鞭一次有3個月的時間不能出來危害社會,也不會在收容機構裡學得更壞。 對青少年犯罪實施鞭刑,是一種教育手段,有懲罰和戒治的效果,卻沒有監獄的副作用。如果有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法,或指出鞭刑的副作用,願聞其詳。 請注意,無聊並不是“壞”學生才有,成績好的“乖”學生也會無聊。至少我就聽說過一群國中同學在慶生後,無聊到拿蛋糕盒裝垃圾去老師家門口惡作劇。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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