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Pete 打架後記之一:和對方家長聯繫
2014/09/25 16:00:45瀏覽606|回應0|推薦49

 

(今天原本排了不少工作,可是因為頭疼無法做事、、、既然不是「讀書天」,不如趁此把之前 – 2011 那一年發生的事,寫完整一些)

 

 

Pete 打架日記:前言 http://blog.udn.com/celinetl65/4980341

 

 

Pete 和把拔回家後,我問他談判情況如何。把拔說,對方的媽媽很友善(!),他覺得 Pete 不應該跟別人打架。我當然也不贊成使用「武力」,可是 Pete 的個性頗溫和,之前頂多跟同學 argue, 不至於打架。

 

我問清楚了是二打一,我方是一;因為 Ed 看看情況不對,忙著打電話給我們。對方先動手,Errr 其實是動腳,想把 Pete 绊倒,加上之前在校車上頻頻叫囂挑釁,Pete 氣不過才還手。動手動腳的結果,Pete 的眼鏡被打掉,臉上有擦傷,於是將對方其中一位的書包丟進附近的小泥溪,對方則將他的眼鏡踢進同樣的泥溪。

 

唉我能要求什麼呢。是對方先動手,Pete 沒受什麼傷,也沒有打輸。Ed 人小體弱,機靈地通風報信,處置也得宜。於是先「安慰」(其實是稱讚)他們兩位,並且請他們帶口信給對方,說馬麻要跟他們其中一位的家長談談(走路到對方家只要 3 分鐘,其實是鄰居)。

 

母老虎要出動啦。

 

鄰居的把拔同意會面。兩天之後,我們一行四人「散步」到對方家。對方的把拔看起來頗年輕,30 ish only. 我劈頭就說 Pete 的眼鏡找不回來,是否對方考慮賠償?對方的把拔頗不高興地說,那他的孩子書包雖找回來,iPhone 早已浸壞,該怎麼算?

 

不用計算機也知道,iPhone 比較貴阿!於是我說,我並不知道他孩子的 iPhone 毀損,那這樣兩免好了。我看年輕的把拔還是頗為不高興,就說,並不是我們不願意負責賠償(Errr… 事實上是啦,經過計算之後、、、),誰教他的孩子先動腳,而且兩個打一個。我又補充說,因為 Ed 比較小,並沒有參與。

 

鄰居的把拔看著自己的孩子,問是否他先動手?那孩子也誠實承認-想想我們三個大人盯著他看,壓力也夠大了。於是對方把拔態度和緩許多,甚至還說了 sorry. 我猜那個孩子與別人衝突,可能不止一次。

 

我跟對方把拔說,我已經跟學校聯繫,希望此事不再發生。我與他互留手機號碼,以便掌控孩子狀況。結果他哀叫一聲說,他手機沒有 credit 了,不能傳他的號碼到我的手機,只好寫紙條給我。又說他即將到 OZ 工作,可能聯繫不易,不過他家中都會有大人在。

 

看著這位年輕把拔靦覥的笑容,我都快暈倒了,他自己根本就是個大孩子阿。而且他已經要離開此地,怎麼有辦法管孩子。後來我問 Ed,事情發生的當天,我們把拔見到的那位女士是誰?Ed 打聽的結果,是祖母(!)所以呢,可能孩子的馬麻才是主要管教孩子的人。

 

好吧我心想,還有另個孩子的家長要聯繫,再來就是等學校的回音。因為除了每學期的 parent-teacher meeting, 家長不能直接跟老師聯絡,我的作法,是寫信到學校網頁上唯一的 contact, 多半是詢問入學事宜的;而且是跟 Kiwi 同事請教過,信該如何寫,字斟句酌之後才寄出去的。

 

 

(還有後續喲、、、)

 

( 在地生活紐澳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elinetl65&aid=17569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