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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6 09:07:37瀏覽611|回應0|推薦0 | |
避免購屋糾紛! "嫌惡設施"先列明 周杰倫媽媽葉惠美,砸千萬買了淡水預售屋之後,才發現原來家裡後面就是一大片墓地,氣得告上法院,為了避免這樣的買屋糾紛越來越多,房屋公會全聯會,決定修改不動產說明規範書,要求業者在賣出房子之前,必須詳細列出附近包括墓園、變電所、瓦斯行或廟等,所有可能讓民眾介意的嫌惡設施,但這嫌惡設施到底怎麼界定,恐怕是見仁見智。 不但打開窗就能看到101煙火,而且還是蓋在大直精華地段的豪宅區,卻因為擋在前面的這座廟,豪宅房價下跌,從一坪200萬,跌到一百130萬,靠得越近,房價就跌得越凶,看看緊鄰廟的這棟大樓一樓房價,一坪剩下80萬,廟在旁邊就影響房價,這些就是所謂的"嫌惡設施",以前只要廟緊鄰住家,才需要特別講,但以後如果50公尺之內,有任何民眾在意的"嫌惡設施",都得事先說清楚才行。 現在舊版不動產規範書上,只有海砂屋的選項,可是未來得把附近的墳墓、廟菜市場甚至是名人的住家一一標示清楚,因為像這樣的房屋糾紛已經不只一樁,大大的遷移告示,雖然公告墳墓已經搬走,但當初買淡水豪宅時,房仲一句話都沒有說。 周杰倫的媽媽氣的告上法院,以後像這樣的買屋糾紛,也會因為修改了不動產規範,而不再出現類似狀況但這嫌惡設施到底要怎麼界定,除了反應在房屋售價,可能只能見仁見智。
建物合約列「嫌惡」設施 含爭議名人宅 現代人買房,越來越會注意周邊環境的情況,但有時不小心忽略了,買了才發現,就容易跟建商房仲起糾紛,就像藝人周杰倫的母親之前就買到墓園景觀的房子,現在房仲商業公會決定4月提案內政部,要求以後建物50公尺內的範圍,除了墓園、變電所等嫌惡設施一定要列舉,像是前總統陳水扁等爭議性名人的住家,也必須寫入合約,預計最快5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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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