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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 Pittman 牧師的天堂地獄 2 
2024/05/10 20:20:46瀏覽199|回應0|推薦0


第九章:回家路上

一回返到第二層天內,我的護送者引導我往第三層天方向,

我終於感到高興。畢竟,這是我過去一直想去的地方。

甚至到這個階段,我主要關心的仍然是我肉體的生命。

突然間,我來到一個極漂亮的地方。我的確記得,

那是我所曾看過的最美麗的地方。看起來像隧道、一彎溪流、

有些像公路,四周皆有光輝照耀,被無形的防護罩完全圍繞。

我知道那個看不見的防護罩就是聖靈的保護。

走在隧道裡或沿溪流,看見像人類。我問護送者他們是誰,

他告訴我,他們是歸家的眾聖徒。是已去逝基督徒的靈,

正往回家路上。每一名至少被一位守護天使陪同,

而某些則有一整隊天使和他們同在。

這走廊是從人間通到第三層天,

唯有經授權的靈允許在隧道裡,沒有邪靈在那裡。

我與之平行旅行,但卻是在外面,隧道裡是聖徒。

我們像飄浮在雲上旅行。那兒沒有雲,但感覺好像在雲上飄浮。

那些聖徒們看不出任何種族、年齡、或性別。

全都穿著像兩塊布組成的衣服,顏色是柔和的淡彩色,

我曉得這些聖徒們尚未領受榮耀的身體,必須等到第一次復活。

我知道,如果我的肉體生命將要延長,我必須出現在神面前。

第十章:猛然覺醒

我的護送者吩咐我站在眾城門的一旁並提出我的案件,

他向我保證,神會聽見並回答我的請求。當我站在眾城門旁,

那歡樂、愉快、和滿足的感覺從天堂散發出來,

我感受到溫暖,當我站在那裡懇求時感受到令人敬畏神的能力。

起先我有懼怕的感覺,有幾分打擾別人產生的內疚感,

在我的想像中,一個忙碌的神對我惱怒。這種感覺消失了。

接著在信念中尋得膽量,因為我已經服侍了神多年,

對我來說,我相信這個請求是易如反掌的事。

我大膽來到寶座前,開始使神記得我怎樣為祂活出愛心、

敬拜、犧牲的生命。我告訴祂我已經完成的一切來提醒祂,

我此刻在麻煩中,而唯有祂可以幫忙准許我生命延長。

當我講話的時候,神全然靜默,當我結束請求,

祂回答我時,我聽見神真實、可聽見的聲音。

我所聽見的聲音不像撒但之前在山谷裡哄騙我的甜美聲音。

你把全部的暴風雨、火山、龍捲風、和颶風的響聲放在一起,

而決不能模仿我所聽見的。

祂嗓音的響聲絕不似我談到的甜美聲音,

祂嗓音的響聲從眾城門之上臨到我。當神繼續告訴我,

實際上我所過的是怎樣的生命,祂發怒的語氣擊打我的臉。

祂告訴我實際上祂所認為的我,和其他與我所行一樣的人,

是怎樣的。祂指出我的信仰是死的,因此是不可接受的,

而且我所努力的是徒勞。那是令人可憎的事,

因為我過那樣的生活,還膽敢稱它為敬拜的生命。

此外,他們是處於經歷祂的永遠之憤怒的危險之中。

當神對付我時,祂向我顯出祂的盛怒,請注意,

這不是祂的永遠憤怒,祂說,有些人將經歷祂的永遠烈怒。

我不能相信祂這樣對我說話!我已經服侍祂好多年!

我認為我度過一生討祂喜悅的生活!當祂數點我的錯處,

我確定祂是把我跟別人弄混淆了。

我連剩下一點移動的力氣都沒有,更不用提抗議,

然而我自己的內心感到驚恐,祂絕不是在說我!

這些年頭,我認為我是為了神做那些工作的!

現在祂卻告訴我,我所做的那些事,不過是為我自己做的。

即使當我講道和見證有關耶穌基督的救恩,

我只不過是為我自己而已,好叫我的良心得安慰。

在本質上,我首先的和第一工作是為我自己!

在我的需要和想要被應付與滿足後,為了撫慰我的良心,

我開始去做主的工作,使我的優先順序出問題且不能被接受!

事實上,我已經變成我自己的假神了。

在祂的教導中祂明白的說,祂是一位忌妒的神,

而且在祂面前將不能有別的神。神告訴我,

在法利賽人時期祂不會接受這樣的敬拜;

在現今這種老底嘉教會時代祂當然也將不會認可。

祂以言詞和行動所能表達的坦白跟我說,

為使我們的工作可接受,必須根據馬太福音6:33命令來工作,

該處經文有力聲明,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

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當神告訴我有關我的真實動機時,

馬太福音16:24-25及路加福音14:26-33向我變得好清晰!

馬太福音16章陳述,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

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路加福音14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

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凡不背自己十字架跟從我,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33節,耶穌做了以下聲明,先前兩部分經文的基石: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唯有如今當我是在這裡祂的面前受責罰時,

那兩部分經文的真義才向我變得清晰明瞭。

當神告訴我關於我真實的動機,

我才第一次明顯看見為何我的工作是死的。

因為神正對我展現祂的盛怒,我既不能站立也無法說話,

當我完全像一塊濕破布一樣地橫臥在那裡於極度痛苦中扭動時,

我裏面沒有餘力。實在那對我是僥倖的,

因為這個不是神的永遠之烈怒,只是一時的憤怒。

無論如何,在此刻,我並不知道這個只是暫時的。

這事需說明,神懲罰我期間的任何時候祂都沒有說我未得救;

祂也不曾說我的名字沒有在羔羊生命冊裏;不曾提及拯救;

卻唯獨講到透過我生命所產生的工作。祂告訴我,

我所過的生命型式對一個真實的基督徒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當祂向我講到我的無生命工作時,祂指出有某些人是未得救的,

可是卻以為他們是得救的,這些人將要經歷祂永遠的烈怒。

祂同時坦白跟我說,當審判的日子,祂的孩子們有其他一些,

要發現他們自己在我現在的景況裡。

這事啟示我哥林多前書3:15的真義,人的工程若被燒了,

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一樣。

一開始我動身進入第三層天,天使阻止我,未告訴我不能進去,

只說如果我進去的話,就不能再出來,而我將不得不留在那裡,

直等到神把我與祂一同帶回來。請注意我選擇不要進入天堂,

反而要我的肉體生命被恢復,在那特殊的時間點,

我並未察覺我已經那樣選擇,我以為過去一直活在主的旨意裏,

而且我也沒有想到未完成之工作的方面。

我的選擇完全是根基在自私的動機上。

當神的盛怒為了此生所謂的服侍而在我之上,

沒有言語能形容我所忍受的那種痛苦,極度的痛苦超過想像!

那時我所感受到的痛悔自責產生出非常沉重的負擔,

類似於物質的重量壓住我,或是一塊巨大的石頭壓碎我。

由於我的心思瘋狂努力去領會理解,

當回想起每一個真實事件時主所告訴我的事物,

我變得越來越虛弱。神對於過犯不留餘地!

而且那包括在我們心思意念裏的任何事物。

這突如其來的事是那樣勢不可擋,以致我失去知覺,

我的力量立時離我而去,好像我被閃電霹靂擊中一般。

即使神願停息且容許我表達異議,我大概已經沒有能力說話。

我完全沒有發出任何聲音或投射我的意見的力氣,

雖然我正不停否認在我的錯誤,

但我卻承認曾犯下眾罪的事實,

我的良心是睡著的但我的理智並不是。

那全部慢慢開始理解。

聖經告訴我們不可有別的神在面前嗎?

我曾以為至高神是我生命唯一的神,

但我卻不是履行經文的部分,

如果我們容讓任何事物在主和我們中間,它就變成我們的神。

我領悟到我每一天都只專注於我自己!

整個生命全神貫注於我的需要第一,然後才關心主想要什麼。

幫助教會、窮人、或任何其他事情的金錢是次要的,

因為我是我自己的神。自然魔鬼感到滿意容許我保持在那狀態,

因為只要在那狀態,我對於主和祂的國度是無用的。

我容許這種事發生因為我是真的冷漠於主的事情。

要改變是太令人不舒服的,

而我相信我能以我所是的繼續存在,沒必要真正做任何事

(像跟隨主的命令否決自己和每日揹起我的十字架跟從祂。)

我的生命是浪費了,而且在主的眼底等於完全一文不值。

希望你明白我正在說的是什麼,那是這篇文章的整個重點。

事實是我們必須證明我們是真實的基督徒,

藉由首先檢視我們自己在我們生活中每一個行為背後的動機,

然後悔改並再次委身我們自己於每日跟隨主。

當我決定去優先服侍祂,這個決定必須是跟隨著行動,

不然那將像我們首先不曾決定去優先服侍祂一樣地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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