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8/31 00:59:20瀏覽750|回應0|推薦3 | |
讚!天地有正氣部落格→→●馬英九公然侮辱張顯耀是害蟲! http://classic-blog.udn.com/jun5238/16742839 喻張顯耀「害蟲」 綠:馬總統公然侮辱@@極其不當的比喻!發言毫無總統格局!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日說,馬英九總統拿「害蟲」比喻張顯耀,如果依照馬總統的政治上「無罪推定」邏輯,張顯耀目前在法律上推定無罪,卻被以「害蟲」比喻,馬總統將構成「公然侮辱罪」。@@幼稚的「國之首腦」==>有首無腦 比喻張顯耀是害蟲 馬力挺王郁琦 @@王主委「奉命趕張」或許無辜,但王主委替昏君行凶,其實王也是「共犯」,快去自首當「污點証人」可脫罪。 總統馬英九今天用大樹比喻兩岸關係,認為一旦在樹上發現有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害蟲。→@@ 除害蟲需靠啄木鳥,好比打虎需靠水滸傳人物→武松打虎? 馬總統下午與媒體茶敘,他說,現在檢調機關已將案子列為偵字案進行偵查,在這個過程到現在為止,他覺得王郁琦的處置是正確的,也是適當的,「因為有這種事情發生,不能假裝沒有看到,也不能夠包庇、縱容,一定要依法處理」。→@@ 眾人皆曰「王郁琦下台」,馬白目郤「眾人皆睡 他獨醒」,挺王適任等於挺自已適合當「白目總桶。」 馬總統表示,兩岸關係就好比一棵大樹,從樹苗慢慢長大,一定要有園丁不斷給它澆水,甚至於要施肥才能夠長大;但一旦在樹上發現有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害蟲,這棵樹才能夠正常的發展。→@@ 以啄木鳥的態度?啄木鳥不見得是「有績效的除蟲鳥」!況且啄木鳥不是麻雀並不每個地方都有它的蹤跡!馬總統要加強生物學知識! 總統說,對兩岸關係不會是因為有1個害蟲,就讓它發展不了;但是一旦有害蟲,就不能夠忽視,「我們是抱著這樣的態度來看這件事情」。→@@ 先承認「害蟲」是總統自已養的!除害應把養害蟲的禍源也一併除掉!免得他再養「另類害蟲」 他表示,兩岸關係從6年前他上任後,已經一步步地制度化,相當程度地常態化,「所以不會因為這樣一個事件就受到影響」,相關的聯繫、協商都還在進行,所以一定要秉持這樣的態度來看待。→@@ 只剩「共諜尚未合法化」嘍! 因此,「我們也認為,陸委會王主委沒有必要去職」,馬總統表示,因為到目前為止,王郁琦做的都是正確的。@@保王就是馬自保!「王走馬衰」?馬與王==>禍福與共+唇齒相依. . . 好文必讀!→→好的!我 (天地有正氣)在【賣台之徒、大樹與害蟲之謎】留言說:↓↓↓↓ 這篇的標題想好,就叫【馬英九罵張顯耀害蟲是公然侮辱要關20天!】我打算拿馮光遠罵盛治仁人渣公務員要關20天的公然侮辱案【馮光遠判刑太重】來比較。 →這種題目非常難寫,主要的問題不在馬總統有沒有公然侮辱(這不必解釋,如果一般人早就被告到外太空了),而是我如何把兩個相同涉及公然侮辱的案子,做出天差地別的分析,一個認為判太重,一個認為該判20天(其實如果把張顯耀被蔡正元傳出想選立委,用【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來辦馬總統,應該跟李文忠一樣關八個月,褫奪公權三年),我想起滿清末年,國父與梁啟超吵架,一個說要革命,另一個要保皇立憲,後來建立民國後,袁世凱復辟當皇帝,梁啟超竟然寫了一篇【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把袁世凱活活罵死。 那..就接著往下談吧。今天我們回看民國初年的歷史,真的覺得梁啟超是個偉大的人物(他的兒子梁思成與兒媳婦林徽因也是,更多史料請參銀正雄8/19【「權貴之子」的一生傳奇】),梁啟超與國父一開始雖是為了如何富強中國的國體問題大吵一架,但是清帝遜位後,國父創建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卻被袁世凱私人野心破壞,想搞回帝制,自己當回皇帝。此時梁啟超卻不再支持君主立憲,反過來狠批袁世凱復僻像個狗屎豬糞的人渣,把他罵到掛點,距袁稱帝不過六個月。我們不會就此說梁啟超反反覆覆像個小人,怎麼一下子要君主立憲,一下子又罵人家從民主共和復辟回帝制,是顛三倒四,自打嘴巴。因為在清末政府腐敗的當兒,提出任何對策都是可受公評與討論的。但是一旦確立民主政體能使國家有希望,任何想破壞國家前途的人,管他是總統還是皇帝,梁啟超都會挺起春秋之筆,把他一路罵到死。 我在【馮光遠判刑太重!】曾評論馮光遠被盛治仁告公然侮辱判刑定讞的案子,作為國父創建,袁世凱一度破壞,被梁啟超罵回的亞洲第一民主國家,基本上它是該保障人民有思想的自由以及言論的自由:這還包括了贊同言論的自由與反對言論的自由,也就是說可以給官員允痔吸膿,逢迎拍馬。但更重要的是反對的自由。 比如我們可以罵馬總統人渣,這在民主國家是可以的。甚至我們可以說要吐他口水,這也是可以的,這些都是憲法所保障思想與言論的自由。但是我們不能真的去吐到馬總統,這樣就成了行動,在民主國家,就算侵犯他人的身體,是種犯罪的行為。所以我們會禁止人們吐馬口水,如果有吐,那就依照他造成馬的傷害裁罰,好比賠他一件新衣,或是幫他去薇閣洗澡買單。可是在白癡一般的假民主國家,會把馮光遠單純評論社會不公義的事就關押的地方,卻會拿著雞毛當令箭,以為禁止吐口水,與禁止說要吐口水,禁止想要吐口水是同一件事。欸,真要達到禁止說與禁止想,那非得要靠羅織經,武則天養的惡狗來俊臣、索元禮與周興搞特務治國才行了。 那麼到底馮光遠評論夢想家的貪腐事蹟,兩億三千萬的民脂民膏給馬總統的貪官們浪費掉,說法院認證名譽跟狗屎豬糞同高,卻不能說是人渣公務員的盛治仁,因而被判刑20天拘役,撇開法官判決書自相矛盾的文字不論,天底下哪有一種官員,可以名譽同狗屎豬糞,卻不等於人渣公務員的呢?就是所謂公然侮辱,到底馮光遠是犯了怎樣的罪呢?也就是說,當馮光遠說完夢想家有公務員是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之後,有誰的身體或其他個人的權利受到損害,並可提出來當成證據呢?難道狗屎豬糞的名譽還有受損的可能性嗎?所以對於馮光遠的這篇評論,不會有任何人或公務員受到身體或其他方面的損失,事實證明,盛治仁也沒有因為馮光遠的這篇評論,造成他任何不良影響,還是有著拿行政院開發基金蓋旅館的二次金改金控大財團開的旅遊集團請他去當總經理,渾然不顧他在夢想家醜聞裡臭名遠 播,審計部與北檢不起訴書說明在案,也毫不在乎他本是政治學者的出身,一下子就為他張開黃金降落傘,破格拔擢跳空直升到集團的頭幾號人物。 也就是說,搞不好馮光遠的評論還讓他日進斗金,夜進斗銀,大富大貴,百子千孫的有喔。 如果說馮光遠光是這樣說說盛治仁是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害盛治仁難過到流眼淚,茶飯不思,也無心工作,成天上法院,總經理當不成,那我說,欸,把我對民主的標準降一百級,把馮光遠直接拖去槍斃都可以。但是馮光遠寫完這篇評論,反而是他法院跑不完,作為一個社會觀察者與對公益事件的評論員,還是只是一個單純有誠實納稅的老百姓,對於自己民脂民膏被貪官揮霍到離譜境地提出質疑,這原是天經地義的事,全世界哪有任何一個自稱是民主國家的,敢關這樣的人一天?我敢說是一個都沒有。所以我說馮光遠判拘役20天是判刑太重,馮光遠案根本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該判無罪。他要乖乖進去關20天,只能說是惡犬成為主流,是郭董媽媽說的,被野狗(台語為阿告)咬了,不想咬回狗而已。 (重貼到此) ----------- 下略-------------------- ↓↓↓↓↓
◎忽然熱演政治諜對諜連續劇!票房不衰→→出賣張顯耀 王郁琦 汪忠一恐成犧牲品?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6761572 ◎台灣竟有林中森有這種談判代表@林柸柸更有洩密的基因! https://www.facebook.com/cwgroup/posts/10151467662906930?stream_ref=5 ◎台北!你的名字叫做 「共諜的樂園」 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6453351 ◎美國國務院「成功測試」馬江政權乃「北京看門狗」→→阻王丹回台就醫 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5619693 ◎→透視中國:變態辣椒如何變成「漢奸」? @@精答!→因為中國人不知道中共建國之父毛澤東乃是100%「漢奸+中倭」http://classic- Ⓐ+Ⓑ >== 馬朝廷疑雲重重 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6316288 ◎馬朝廷 皇上庸懶 放任朝臣弄權 ++不才妒嫉將才!一批升天雞犬治台!國亡矣!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6407746 ◎啪!啪!啪!打臉中國當局● 2014年4月3日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 Daniel Russel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作證→→台灣要成為自由與獨立的國家是可能的,美國應該幫助其成為事實 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6886349 ◎愈說愈失控了!滿口蛇蠍,如何不反扎自已?→→黃智賢:蔡宋政治聯姻 用課綱奪權 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27532317 ◎果然不出所料→●●課綱不只黑箱?立委林淑芬加碼爆料 背後有更大的黑手!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27431074
|
|
( 時事評論|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