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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義-素食是神之道(19)
2008/05/23 15:49:16瀏覽467|回應0|推薦1

以賽亞書42-21:
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
以賽亞書22-12:
當那日,萬軍之耶和華叫人哭泣哀號,頭上光禿,身披麻布。
誰知,人倒歡喜快樂,宰牛殺羊,吃肉喝酒,說:我們吃喝吧 ! 因為明天要死了。
萬軍之耶和華親自告訴我:這罪孽直到你們死,也不得赦免 ! 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以賽亞書24-5: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

以賽亞書65-2: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他們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看吧 ! 我必不靜默,我必施行報應。
箴言28-9: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羅馬書2-13:
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神又再三強調囉...「徒信,不足以稱義。」

路加福音22-15~22-19:
耶穌對使徒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前,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
我告訴你們,我將不再吃逾越節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無論 4 福音中的那一個,耶穌最後一次逾越節筵席的食物,都是找不到「肉」哦 !
連最後一次大餐,也堅持不吃肉,果真是神之子。
正因為逾越節對猶太人(耶穌)而言,非常有名,新約聖經更應該要提到「羊肉」才對,
可惜, 4 福音「不約而同」,對羊肉都是「隻字不提」,
所以本姑娘特別提出來,提醒「擅於斷章取義」又「嗜血腥貪肉味」的基督教假門徒 !

逾越節乃是來自...出埃及記第 12 章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 本月 14 日,黃昏的時候把羊羔宰了。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同吃。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
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不准吃。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
我擊殺埃及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
你們要守這日,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從正月 14 日晚上,直到 21 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扭曲聖經的基督教假門徒,請看看經文中的以下重點...

(1)
神說,「無殘」、「無病」、「一歲」的「公」羊才能吃,
這 4 個條件,少了一個就不能吃,
此外,逾越節可以吃的只限「一歲公羊」肉,不含豬、雞、鴨、牛、鵝、魚...
(這算是第 5 個條件)
請問,現在嗜血貪肉的基督徒,是否有遵守以上神的吩咐 ?

(2)
逾越節的重點,除了羊肉,還有「塗抹羊血」在門上。
可見神的目的是吃的人必須「親自宰殺」,(這算是第 6 個條件)
請問,現在嗜血貪肉的基督徒,是否有遵守以上神的吩咐 ?

(3)
如果已經符合以上 6 個條件,那麼...還有呢 !
第 7 個條件是「與無酵餅同吃」、第 8 個條件是「不可水煮」、
第 9 個條件是「不可不吃羊的頭和五臟」、第 10 個條件是「束帶,穿鞋,拿杖」、
第 11 個條件是「趕緊吃,只能在 14 日晚上吃,不能留到 15 日早晨」、
第 12 個條件是「 15 日到 21 日不准吃肉,只能吃無酵餅」。
請問,現在嗜血貪肉的基督徒,是否有遵守以上神的吩咐 ?

希伯來書第7章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
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瑪拉基書2-7、3-1: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
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
(看到了嗎 ? 祭司 = 使者 = 你們所尋求的主)

神之子耶穌就是非常瞭解 12 個條件,因為時空不同了,不太可能同時做到 12 條件,
所以...
神之子的最後一次大餐,以餅代替羊肉,以葡萄汁代替羊血...
其實耶穌的本意是要「廢除」逾越節的羊肉,並且取代舊約中的祭司。
(別忘了,舊約中的祭司,是「唯一」有機會吃肉的人。)
神之子不忍心看到眾生紀念逾越節,卻不遵守 12 個條件,
在慶祝的同時,反而得罪耶和華,
所以新約聖經中,耶穌「親自指定」,筵席上不准出現「羊肉」。
(路加福音22-8~22-13)

路加福音7-11~7-19: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
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痳瘋的迎面而來,遠遠的站著。
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罷。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
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 ? 那九個在那裡呢 ?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
就對那人說,起來走罷,你的信救了你了。

請問,為什麼要給祭司察看呢 ?
除了「神之子企圖取代祭司」外,你還能有其他的解釋嗎 ?
又,神之子暗示了,全世界的基督徒,大概只有十分之一是潔淨的。
非常巧合的,有一小撮基督徒的行為,正好和其他大部份基督徒迥異,那就是: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約伯記第39章
耶和華對約伯說...
野山羊幾時生產,你知道嗎 ? 母鹿下犢之期,你能察定嗎 ?
他們懷胎的月數,你能數算嗎 ? 他們幾時生產,你能曉得嗎 ?
他們屈身,將子生下,就除掉疼痛。這子漸漸肥壯,在荒野長大,去而不回。
誰放野驢出去自由 ? 誰解開快驢的繩索 ? 我使曠野作他的住處,使鹹地當他的居所。
他嗤笑城內的喧嚷,不聽趕牲口的喝聲。遍山是他的草場;他尋找各樣青綠之物。
野牛豈肯服事你 ﹖豈肯住在你的槽旁 ? 你豈能用套繩將野牛籠在犁溝之間 ?
他豈肯隨你耙山谷之地 ? 豈可因他的力大就倚靠他 ? 豈可把你的工交給他做嗎 ?
豈可信靠他把你的糧食運到家,又收聚你禾場上的穀嗎 ?
鴕鳥的翅膀歡然搧展,豈是顯慈愛的翎毛和羽毛嗎 ?
因他把蛋留在地上,在塵土中使得溫暖;卻想不到被腳踹碎,或被野獸踐踏。
因為神使他沒有智慧,也未將悟性賜給他。
馬的大力是你所賜的嗎 ? 他頸項上挓挲的騌是你給他披上的嗎? 是你叫他跳躍像蝗蟲嗎 ?
他噴氣之威使人驚惶。他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他出去迎接佩帶兵器的人。
可怕的事他並不驚惶,他也不因刀劍退縮。
鷹雀飛翔展開翅膀一直向南,豈是藉你的智慧嗎 ? 大鷹上騰在高處搭窩,豈是聽你的吩咐嗎 ?
他住在山巖,以山峰和堅固之所為家,從那裡窺看食物,眼睛遠遠觀望。
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他。他吃草與牛一樣;他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他搖動尾巴如香柏樹;他大腿的筋互相聯絡。他的骨頭好像銅管;他的肢體彷彿鐵棍。
他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我也給他刀劍。諸山給他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
他伏在蓮葉之下,臥在蘆葦隱密處和水窪子裡。蓮葉的陰涼遮蔽他;溪旁的柳樹環繞他。
河水氾濫他不發顫;就是約但河漲到他口邊,也是安然。在他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他呢? ...
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他有 14000 羊, 6000 駱駝, 2000 牛, 1000 驢。

從這段可以看出,耶和華造動物並不是為了給人吃的。
神創造動物,大概是為了讓天空不孤單、海洋不寂寞、大地不無聊吧 !
牠們並不是食物,牠們都為了特定目的而活,對神而言都有價值。
可惜,基督教假門徒嗜血腥貪肉味,囂張狂妄的「因信稱義」,
使他們努力消滅神的創造物而絲毫不覺慚愧,他們不是服事神,而是服事自己的肚子。
不懂裝懂的基督教假門徒,請問,
當約伯「親眼見到親耳聽到」神講完這一串有關祂創造動物的心得後,你覺得這...
「 14000 羊, 6000 駱駝, 2000 牛, 1000 驢」, 約伯還敢拿來吃嗎 ?
(我想天下應該沒有這種白目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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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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