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2-1~22-14:
耶穌又用比喻說:
天國好比一個王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
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
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里去;一個做買賣去;
其餘的拿住僕人,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於是對僕人說:
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路口去,凡遇見的都召來。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
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 ? 那人無言可答。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1)
為什麼人民會不理國王呢 ? 筵席上有好吃的牛和肥畜,卻似乎不怎麼吸引人,呵呵呵...
(2)
為什麼人民要殺死國王的僕人呢 ? 就算不想吃肉喝血,也沒必要動手吧 !
(3)
「不論善惡都召來」? 不過就是請吃牛和肥畜,與善惡有何關係呢 ?
(4)
雖不知「沒穿禮服」的那人算是「善」還是「惡」,只知道,進天國要先穿禮服,
不然進了天國,還是會被「捆起手腳,被丟在黑暗裡BBQ」哦 !
(5)
「大路上走的人」,為什麼「不約而同都穿著禮服」,只有一人沒穿呢 ?
(6)
這段,似乎是在比喻「天國的可怕」吧 ! 難怪 3 福音中,都找不到這段「詭異」的比喻。
呵呵呵...假冒聖靈的說謊者,在聖經中真是無所不再。
(7)
以下這段也是耶穌說的,參考一下吧...
路加福音7-24、7-25: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從前出去到曠野,是要看什麼呢 ? 要看穿細軟衣服的人嗎 ?
那些穿華麗衣服宴樂度日的人是在王宮裏,不在曠野。
看來神之子的習慣,似乎不太喜歡華麗、宴樂、王宮之類的事物。
(8)
以下這段也和筵席有關,參考一下吧...
啟示錄19-17~19-21:
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
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騎馬者的肉,並一切大小人民的肉。
我看見...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他們;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看來,啟示錄19-17~19-21,正在挑戰馬太福音22-1~22-14的權威哦 !
馬太福音中,被宰的是牛和肥畜,啟示錄中,被宰的是人類。
(9)
路加福音14-5~14-23:
有一人對耶穌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 !
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 ! 樣樣都齊備了。
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
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
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主人對僕人說,
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不只「啟示錄」在挑戰馬太福音22-1~22-14的權威,連「路加福音」也來湊熱鬧,
呵呵呵...兩相對照,詭異再現 !!!
(A)這段路加福音中,「牛和肥畜」不見了呢 ?!
(B)這段路加福音中,「穿禮服的人」變成了「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哦。
(C)這段路加福音中,所有「兒童不宜」的血腥畫面,也全都不見了呢 ?!
諸仁者,用「啟示錄」加上「路加福音」的公信力,
來證明「馬太福音 22-1~22-14 」這段是偽造的,也算合理吧 !
(10)
阿摩司書6-3~6-7:
你們以為降禍的日子還遠,坐在位上行強暴之事,使審判臨近。
你們躺臥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裡的牛犢,以大碗喝酒...
所以這些人必首先被擄;舒身的人、荒宴之樂必消滅了。
諸仁者,吃羊肉和牛肉,在神的眼中就算是「強暴之事、荒宴之樂」哦 !
除了「素食是神之道」第 1~20 集中,神不斷提醒你日常生活該吃些什麼以外,
還有哦...
以西結書4-9~4-13:
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為自己做餅;要按你側臥的 390 日吃這餅。
你所吃的要按分兩吃,每日 20 捨客勒,按時而吃...
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吃。
撒母耳紀上2-12~2-34:
以利的兩個兒子(祭司)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
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
將肉給祭司,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如此,這二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諸仁者,看來,除了祭司有權利吃肉以外,其他基督徒都不准吃哦 !
而祭司們若吃肉的「儀式」錯誤,神就會「賜」給你們一個大禮...「同年同月同日死」!
補充:
(1)
Rynn Berry , Famous Vegetarians:
耶穌基督是素食者。
(2)
聖經中,明確用來代表動物的希伯來語是「nephesh chaya」這個字,
而這個字的字面意思即是:「存在的靈魂」。
(3)
Rabbi Solomon von Isaac:
上帝不允許亞當和他的妻子殺害任何動物並食其肉,他們能吃的只有「綠色藥草」。
(4)
Anna Sewell:
沒有一種宗教不充滿愛心,人們總會談論有多喜歡自己的宗教。
但是這個宗教要是沒有教導人們對待動物要如同對待人類一般仁慈,
那麼這個宗教就全是虛偽。
(5)
叔本華針對「基督教徒對待動物的方式」,是如此評論的:
動物立利被排除在任何哲學、倫理之外,
牠們不過是東西罷了,不過是遲早會死的物品罷了...
當動物因沈重的石塊而掙扎時,也可以鞭打牠們至死。這種倫理道德真是令人感到慚愧,
因為它沒有認清:「在能看見陽光的所有雙眼下,所閃耀的那謎般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