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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21:33:37瀏覽3724|回應7|推薦32 | |
「台灣之光」是多數在台灣的人沒辦法在國際上被看到,且又有「加入聯合國」、「國際化」的政治意識,因此看到跟台灣人有關的人事物被歐美媒體報導,便會有一種心理投射,產生與有榮焉的心理。倉廩足而知禮儀,衣食足而知榮辱。馬斯洛的六大需求層次,也是從物質階段到心理階段。一樣的道理。 但是,若我們深層來看「台灣之光」,它其實是一種建立在「被外國知名媒體報導的成功台灣人」的邏輯裡,它的條件是「外國」、「知名媒體」、「台灣人」,三者缺一不可。被外國知名媒體報導的台灣人固然值得大家讚美,但是,「被外國知名媒體報導的台灣人成功故事就是台灣之光」,這邏輯好像有點怪。 為什麼「台灣之光」要被「外國知名媒體」加持才算數?難道「台灣媒體」挖掘到的新聞就無法配戴「台灣之光」的桂冠?另外,外國不怎麼知名、但是小眾的媒體報導一些台灣人的成功故事,這些人能不能被稱為「台灣之光」?還有,為什麼要在國外成功才叫「台灣之光」?在台灣有成就就不算嗎? 這顯示我們將「台灣之光」的「定義權」自動交給外國,只要是外國媒體叫好,我們就跟著叫好。再者,我們也不會「主動到外國挖掘新聞」,更不會主動到海外挖掘辛苦打拼的台灣人故事,因為這些報導雖然不一定經過CNN或BBC的認可。但儘管如此,他們依然是海外台灣人的成功故事,這樣的新聞當然值得台灣媒體主動報導與宣傳。大陸媒體有嚴重的言論自由控制,但他們的新聞媒體也會派記者到世界各地去找成功的華人作報導。 所以,台灣媒體應該到世界各地找海外的台灣人,報導他們如何努力適應環境、如何爬到成功的故事。就算他們不是家財萬貫的企業家,若有不錯的成果,如主動救助貧困、或主動做好事、或有專業上的展覽,如參加國外當地的攝影展、藝術展或其他演出等,也應該好好報導才是。 聯合城邦有許多在海外有成的台灣人,他們或經營房地產、或經營國際貿易、或從事大公司的職員、或學校的老師、都是值得台灣媒體報導的,讓台灣人知道海外生活的挑戰與不易,也在報導過程中,將文化差異、生活習慣差異公開出來。這才是具有台灣觀點的「國際觀報導」,而不是撿國際大型媒體的新聞來炒作熱潮,希望台灣媒體能朝這方向進步。 人在海外,種族歧視在所難免,如果藉由這些報導,讓島上的人瞭解海外生活不易,不需要羨慕活在海外,也讓海外的台灣人知道多少台灣人在台灣努力生活。其實不管在哪裡,只要努力生活,有所成就,不論大成就地聲名遠播、或小成就地幫助鄉里,都是「台灣之光」! 最後,什麼是「台灣人」?在台灣出生就叫台灣人,但在台灣出生、在外國唸書、長大的,拿外國護照與工民權的,還叫「台灣人」嗎?更別提一出生就在海外,能叫「台灣人」嗎? 近幾年,不少台灣人、華人在運動界嶄露頭角。如八九年前的棒球王建民、四、五年前橫渡沙漠的林義傑,前兩年高爾夫球曾雅妮、網球盧建勳,他們勇敢追求台灣一般社會大眾偏向穩定生活而不敢碰的夢想,讓許多台灣同胞羨慕與崇拜。因此,媒體奉上「台灣之光」,成為媒體營造熱潮的方式。 但是許多海外的台灣人,已經融入當地生活、甚至生下第二代,基本上,這些有成就的第二代,實在不應該以「台灣之光」來看待。他們可以是「黃種人之光」「亞裔之光」「台裔之光」,但就不是「台灣之光」,因為他們已經是「當地人」了。如同台灣的外省第二代、或外籍新娘生的小孩,如果還說他們是「中國之光」、「越南之光」,好像會引發「不認同台灣」的爭議。 因此,在林書豪熱潮的當下,還是請大家冷靜一下,別害他錯亂。國外生活,尤其在白人國家,種族歧視在所難免,就讓他們好好當那些國家的人。我可以理解「與有榮焉」的感受,但還是以「黃種人之光」、「亞裔之光」來讚美吧。 再回到「台灣之光」這個口號,其實只要好好過生活、能夠行有餘力盡一點力氣幫助別人,不管是多大範圍、或者是幫助鄰居,其實每個人都可以做「台灣之光」,不論有沒有被媒體報導、不管是不是被外國報導、不論是不是在台灣,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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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