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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鳴逢初雪--少了合理程序,何來是非正義
2013/10/04 12:03:33瀏覽1063|回應7|推薦5

 

馬鳴逢初雪

--少了合理程序,何來是非正義

 

 黑水溝九月擂起咚咚戰鼓,馬鳴嘶吼聲駭人聽聞,青面判官神情讓人忘了所處時空:錯以為北宋包拯來到歹玩,斬立決「馬」頭鍘可以恣意妄為!即便是殺人越貨也得經過法官審訊犯行與確切證據,一干筆墨販子僅憑黃大爺說詞,拿特偵組王、柯對話間接證據就炮火四射【所謂王涉關說不能只聽特偵組片面說法,曾勇夫、陳守煌與王金平實際交談內容才是關鍵,卻被馬、黃憑個人好惡主觀裁決為干涉司法,保馬大隊照單全收】;幸好狀況外新任法務部長護馬心切不經意初雪吐真言,在外界逼問馬黃電話通聯時說出問題關鍵:「要看內容,不是打電話就叫關說」!新唐人亞太電視記者在新聞報導文字稿中忍不住加上註解:『法務部長 羅瑩雪:「我覺得要看內容,不是打一個電話就叫關說,對不對?(那這樣子的話,王院長不是打兩個電話就叫關說嗎?)不是,要看內容嘛,對不對?我覺得大家有點基本常識嘛!我真的覺得我們的社會要多一點思考,不要表面上抓到一個東西就大作文章,...詳:原報導」』!

 

 羅瑩雪首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回答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詢問,說了更關鍵民主、法治常識:『是否能不問當事人就認定行政不法?羅認為應該要給雙方答辯的機會,且司法案件不該向總統報告。...詳:不自由原報導』,明顯不利於馬黃說法自然不會出現在聯合、中時版面(詳:綠營提證據指控馬英九非首次干涉司法黃世銘 不為人知的一面兩個五千元案);馬會一敗塗地在於少了合理程序,完全不給當事人應有答辯機會(法定權利豈容惡意剝奪),自以為活在北宋帝皇時期,「馬」頭鍘可以隨意斬立決如果檢方說詞等於真理正義,豈不是侯寬仁特別費起訴馬案就該成立,哪裡看得到今天歹玩馬王互不相讓鬧劇!馬覺得檢察官濫訴造成冤獄不好(與王杜絕檢察官濫訴說法相同),不惜混亂體制毫不避諱直接下條子指示法務部長(藉陳長文投書太極門案檢肅侯寬仁),卻看不到自己與黃大爺用貪污罪拉下高植澎手法惡劣損害難以挽回(可參考:筆者馬正義的不同面相)!這次不給曾勇夫、王金平答辯機會直接下重手逼退【曾勇夫直言:司法讓外界不信任的原因之一,就是完全不憑證據,就羅織罪名...只憑通聯就入人於罪,這並非檢察官所應為。】,勇夫屈服但金平不服(接受了損害難以挽回),濫權嘴臉已到了疵牙裂嘴等級!

 

 權力使人傲慢,「人權的侵害中,百分之七十都是公權力的侵害」,同樣的話也曾自馬口中說出,但馬自己卻無法倖免,隨便抬出「改革」旗號就惡意短付軍公教退休人員慰問金(屬於月退金內涵之一,詳:筆者公布真相,解決亂象);只憑政府片面說詞就咬定軍公教造成政府財政負擔,不當膨脹退休所得鬥爭公教人員(詳:「五千萬」改革騙局,可參考筆者「假面改革」系列),軍公教頓時藍不疼綠不愛,藍綠傳媒聯手追殺,無視老農津貼、募兵制、免學費等非必要錢坑存在,完全不給公教人員充分答辯機會!馬只以自己腦中念想為真理,要殺就殺說砍就砍,高舉大是大非在王背後下手,只是重演過去追殺軍公教退休人員粗暴手法(藉管碧玲與綠色恐怖下手)!根據陳守煌公開說法,只是基於檢查一體建議不要濫行上訴(黃世銘自己就有建議拉法葉案不要上訴前例,黃大爺自己可以認為證據薄弱指揮檢察官放棄上訴,別人建議不要濫行上訴就是行政不法,這是哪門子邏輯,還有臉說不是「兩套標準」!),就算認為陳守煌、林秀濤有避重就輕嫌疑,曾勇夫6月15日出國6月27日晚上才返國,既未與林秀濤有所聯繫,本來正是釐清本案始末最佳人證馬、江都有機會好好查證,卻被馬幫人等視為敝屣直接逼退,推說不是鬥爭是想把歹玩郎都當三歲孩童看待嗎!!

 

 過去以來多少社會事件,人人瘋當過門法官,只憑片面印象就橫生非議,看電視論國事,不少國人早被各自支持媒體洗腦,連媒體社論主筆都可以沒有直接證據就胡扯「關說案已經變不見了嗎?,套用羅瑩雪「要看內容,不是打電話就叫關說」、「應該要給雙方答辯的機會」(詳:不自由原報導),那些把王「涉及」關說當成既定天大罪狀者,壓根忘了:關說成不成立總得讓證據說話!畢竟關「說」還得看是怎麼說,江宜樺說證據力要堅固,曾勇夫除了沒說出去更證實:『確有接過王金平電話,王在電話中有說柯建銘的案子,請檢察官要詳審案卷不能濫行上訴。』(沒有明顯「干涉」意圖),馬口中「他告訴我事情是行政不法,而不是刑事不法。」,意即本案最多只有行政責任,連一天法律刑責都沒有,卻被無限上綱道德獵殺。在全國法規資料庫用「關說」查詢可查到49項相關法規,其中幾乎沒有任何罰則,僅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 6 條有「本院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具相關資料,送交自律會審議:...七、接受他人關說案件。」規定,條文明白顯示本案問題核心:問題在於司法官本身,應抗拒「接受他人關說案件。」,關說人即使行止不妥,真正罪責在於(改變原有立場)接受關說者

 

 聯合、中時等保馬大隊把「關說」當成滔天大罪,卻對主管公務人員考試院長溜班按摩視若無睹,可說是踩了媒體「公正」道德紅線(也徹底顯現馬的道德標準有多滑頭),形同與不自由、水果報同為一丘之貉;藍媒緊咬「關說」,綠媒緊咬「違法監聽國會」,都跳脫媒體報導、評論底線,直接扮演起青面判官;可說是PTT上身,不等證據明朗就急於出刀猛攻;少了合理程序何來是非正義!黃馬掛勤王對戰李扁蔡蘇,馬鳴逢初雪,一身涼意能否清醒昏沈思維:別用個人好惡看問題,要把平心當己心!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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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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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者尚黑, 權大於法,
2013/10/07 12:50
今之亂像, 何以致之?

誰執政? 誰有權? 誰負責!

立法院長都能開除,何況一般立法委員?

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
憲政(研)092-052號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從比較憲法看修憲與制憲

憲政法制組兼任研究員 隋杜卿

猜猜「他」是誰?

「他一上台立即摧毀他不久前才宣誓遵守的這套憲法。

他很巧妙經過公開宣誓這個合法性過程,然後回頭加以摧毀終結。

現在實際掌權開始了,他必須把合法性和革命這兩者的策略結合在一起,藉以形成一種掌權的特殊技巧,然後利用這種技巧來剷除所有政治的、社會的以及知性的反對勢力。」

並依憲法宣誓「余必遵守憲法」後就職,恐怕連「倡議憲法修正」都不無牴觸誓言的疑慮,

有這樣的總統,憲法當然難以普遍獲得國人的尊重,我們的憲政發展自然走的坎坷無比。

但我們就只能接受「上樑不正下樑歪」的結果嗎?
...............
養公僕, 須做事,

莫非,
情到深處無怨尤?

蔡幸娟-難忘的初戀情人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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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7 04:21
閣下論點可笑之至,顯然是良心有欠。

通聯紀錄裡頭顯示,王金平在跟科賤民通完電話後,立刻打電話給曾勇夫和陳守煌,個講了數分鐘,講什麼不知道。好就算是曾勇夫那通是電話留言好了,這幾個當事人除了曾勇夫,包括當事人科賤民都直接或間接承認監聽譯文的真實性:林秀濤在筆錄中承認陳守煌要她不要繼續上訴科健民,王金平也承認致電阿煌“關心”科賤民在陳秀濤手中的全民電通案。

要認知這樣面對這些事實,只有良心被狗吃掉的人,才能睜眼說瞎話假裝看不見!赤裸裸的關說司法案件,需要法官審判或是國民黨考紀會的調查報告?那幫當事人都沒有否認監聽譯文的真實性,閣下和一幫不肖媒體人卻甘為馬前卒!

馬桶處理的很爛,沒能讓壞人伏法,是他現在民調只有十趴的主因,罪有應得。我對這人早已沒有期待,他要再出來選會得到我廢票一張。問題是,馬很蠢民調很低,跟這關說事件有什麼關係勒?現在真正的壞人仍居廟堂之上,人五人六地主持國家大政,破壞司法制度,以國家資源累積自己政治利益。這件事情若是沒有個了結,讓這些壞人付出代價,撥亂反正,以後立委關說司法個案都沒問題囉?以後立委的選民服務要增加一項:司法關說。是吧?

格下以自己的政治偏好,鄉愿無視於弊惡,黨同伐異,實是沒有知識份子半點的胸襟!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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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22:32

格主:『那些把王「涉及」關說當成既定天大罪狀者,壓根忘了:關說成不成立總得讓證據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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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但是廢話,而且是徹頭徹尾的屁話。

請你讀完監聽譯文,摸摸良心問你自己:王金平這群人是不是在關說司法個案?

還有,也問你自己:在電話裡頭偷偷摸摸喬事情搞定司法案件坐收政治與金錢的利益,與可受公評的公開呼籲,對某案件發揮影響力,是一樣的嗎?你扯的遊說法可以關說司法個案嗎?

閣下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正是造成台灣當今人心混亂,是非善惡不分,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代表之作。

布衣(boyamboy) 於 2013-10-04 23:47 回覆:

 

 你說的是自己言語吧!真相只有一個但有許多面相觀者的眼界到那裡,就看見自己眼界下樣貌!綠族人看不到貪扁惡行,藍骨族也看不見馬三摧毀考紀委員專業尊嚴惡行!當然也看不懂筆者所說:『曾勇夫6月15日出國6月27日晚上才返國,既未與林秀濤有所聯繫,本來正是釐清本案始末最佳人證馬、江都有機會好好查證,卻被馬幫人等視為敝屣直接逼退』!

 所謂監聽譯文並不完整,也只是間接證據,而且監聽「譯文」不等於監聽錄音(詳:監聽譯文有無證據能力),曾勇夫、陳守煌與王金平實際交談內容才是關鍵(直接證據)!依曾勇夫說法,並沒有所謂關說存在!你相信黃大爺與特偵組,筆者卻相信曾勇夫說法!就算只看藍媒說詞,也得正眼瞧瞧:「聯合報民調…67%斬王過重 48%應處分柯」,tvbs夠藍吧,民調結果也大同小異:TVBS民調:4成6不支持馬處理態度藍營王金平60%、馬英九11%,問題在於:馬的處理手法太不入流!

 


台灣歹完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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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9:57

馬9趴,完蛋了!

它的網路職業打手做最後的困獸尤鬥.  可憐啊!


papaimissu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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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7:46
殺人了 如果沒有程序正義 就不算殺人 臭狗屁
布衣(boyamboy) 於 2013-10-04 18:53 回覆:

 

 閣下是在講自己嗎(拿殺人與關說對比,真是...)?你確定自己看懂筆者文字:『那些把王「涉及」關說當成既定天大罪狀者,壓根忘了:關說成不成立總得讓證據說話』,關說成不成立不是你說了算!誰殺了人得看證據,不算殺人是你說的,筆者說的是用合理程序讓證據說話,以馬黃惡劣手法用貪污罪拉下高植澎過往,筆者比較相信曾勇夫說的才是真話!

 


marksca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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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5:32

就算追到了程序正義,請問關說一案又該如何處置?

難道因為程序不正義,證據取得不合法,就代表完全沒有發生這種事嗎?

某甲在家裡頭殺人,警察沒有搜索票就進來殺人,或是警察辦案的時候違反了程序正義,那某甲殺人的事實就沒有了嗎?

所以我很討厭『程序正義』這種事情。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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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2:22
東拉西扯廢話連篇。你是要說,因為...XXX誰怎樣怎樣,所以你認為關說司法個案無所謂?所以以後大家上法院對簿公堂之前,各憑本事,看誰的後臺大洒的錢多,誰就勝訴。是這樣嗎?
布衣(boyamboy) 於 2013-10-04 12:57 回覆:

 

 你確定自己看懂筆者文字:『那些把王「涉及」關說當成既定天大罪狀者,壓根忘了:關說成不成立總得讓證據說話!』,連關乎長治久安政府政策都可以立法公開進行遊說了(詳:遊說法),關說與遊說除了所謂「政策」大旗又有什麼不同!媒體與網路上多少言論,不都是在對司法案件遂行影響力,實質上就是輿論「關切」或「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