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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人權 稅官必須立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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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公約看賦稅人權」座談會時間: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地點: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主辦:中國時報、中華人權協會、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

    主持:張景為副社長/中國時報

    出席:李永然委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黃俊杰委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蘇友辰理事長/中華人權協會 葛克昌主任/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 陳清秀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 陳志龍理事長/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 黃士洲副教授/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 林天財主委/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 瑞內.瓦德羅主席(Dr. Rene Wadlow)/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 蔡富強主委/聯合國NGO世界公民 總會台灣分會人權委員會

 

 

賦稅人權 稅官必須立即改革

·        2013-02-25 01:13

·        中國時報 【本報訊】

 

主持人、中國時報副社長張景為:從上一階段的記者會,可以看到我國推動賦稅人權的努力和改革成果,這樣的行動除了觀念啟迪外,後續還需要不斷的努力。在各種人權議題領域上,賦稅人權可以說是一般人比較陌生的,大家可能都知道納稅是人民義務、賦稅是國家建設發展基石等等,但卻比較少想到因國家制度、法律或執行實務上的缺失,導致賦稅人權受到侵害。

 

     另一微妙矛盾的現象是,這幾年國內賦稅人權似乎出現改善的曙光,但另一方面,又從媒體上看到賦稅民怨不斷,例如最近比較熱門的欠稅僅一元,卻不斷遭稅捐單位催繳,二百元退稅金額,政府卻不退,令人很有感觸。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賦稅人權在台灣一直都是被忽略的人權。賦稅是政府對人民所課徵的義務,在國家行政高權上,政府如果不能用謙卑心態自我克制,就很容易成為濫權。權力使人傲慢,馬英九總統曾經說過,高達百分之七十的人權侵害案件,主要都是來自於公權力的行使。根據憲法規定,人民應在租稅法定主義大原則下,負有納稅義務,但若行政機關無視於法律,或動輒用行政解釋超越法律規定,破壞立法對行政機關的節制,人民的財產權將備受侵犯。

 

     台灣政治、經濟環境都有所發展和進步,但賦稅人權至今仍未長足進步,儘管我國已簽署兩公約,但財政部卻未有積極作為,自我認定現行法規都符合兩公約規定,和外界看法差異甚大,這一點只要看大法官會議解釋就可發現,很多違憲解釋都和賦稅有關,盼新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和財政部能正視問題,賦稅人權也應和其他人權同步發展,行政機關在處理稅務案件應符合比例原則,站在人民的立場上考量。

 

     實務運作上則有幾項問題;第一,實質課稅原則應是例外情況,解釋應該從嚴,但行政機關在往往不謹慎;第二,稅務機關常在欠缺證據下,作出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認定;第三,納稅義務人得不到應有的救濟,個資法變成行政機關的擋箭牌,難以閱卷;第四,行政法院在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人民的敗訴率過高,讓人徒呼負負、莫可奈何,司法救濟絕非官官相護,期盼在兩公約施行後,司法機關能堅守守門人角色,讓行政機關知所節制,勿造成人民困擾。

 

     另外,人民的自由權高於財產權,因欠稅遭限制出境或管收,絕對是不正當的野蠻措施,涉及人民遷徙自由,兩公約簽署後,台灣應有別以往,設法讓人權有更長足的進步和成長。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俊杰:兩公約成為國內法既然已是事實,國家必須積極改善人權不足,在立法方面,有些法令修正了,有些法卻沒修,導致產生法律體系不正義問題,例如,證券交易法集中交易市場,改為逐筆交易後,財政部國稅局卻可按《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八規定,逕行認定這屬於非常規交易,仍要課稅,衍生所得稅法和證交法的體系衝突。

 

     在行政待改進部分,行政機關解釋函令,常出現侵犯法定課稅要件的情形,像是地價稅、房屋稅等地方稅的課徵,稅捐機關以平信送出稅單,但民眾未在期限繳納被註記為欠稅,卻用掛號信催繳,顯然不公平。此外,行政機關往往曲解、擴張解釋法令,對兩公約認知不足,例如教育部認定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當然就沒有補習班的課稅問題,應針對捐贈人補稅,而非要求受贈人繳交所得稅。

 

     最後,在司法待改進方面,國家公權力如果不能做為人權維護者,而是成為行政機關維護者,即使我國簽署兩公約,也不見得有用,建議未來行政法院法官,應該接受兩公約訓練,才能真正貫徹兩公約精神。

 

     

肯定中時報導善盡社會責任

英文版白皮書  及今天的賦稅人權宣言要交給審查人員

Rene從法國風塵僕僕而來  是他的粉絲  歐盟與美國遇到的財務危機

台灣欠缺賦稅人權區塊  肯定Rene  一定要讓審查委員知道台灣的賦稅環境

但是清單中卻沒有  是大漏洞  兩公約導入賦稅的條文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我國的賦稅人權還處在沙漠區塊,距離開花結果還有一大段路程需要努力。馬總統自二○○九年五月批准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成為國內法後,施行已超過三年,但從這次國家人權初次報告中,審查委員雖提出九十一項問題清單,但卻看不到有關賦稅人權問題提列其中,正可反映政府與民間NGO團體對賦稅人權議題的漠視及努力不足。

 

     我個人為蘇建和案奮鬥二十一年,太極門稅案則抗爭長達十七年,現在多少有些成果,其中有一件綜所稅課徵和裁罰案件,金額從原本的五億五千萬餘元,更改為四千三百九十三萬餘元,相差五億六百七十六萬餘元,此種行政裁量天差地別之可怕,不禁令人聯想到有如刑事司法生死恐龍裁判,行政機關裁量也可能讓人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必須要設法有所節制。

 

     另外要提醒的是,未來處理限制當事人出境,因攸關遷徙自由之強制處分問題,應採取法官保留原則,不宜逕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如果財稅執行案件已經查封相當稅額的財產足為清償擔保,還要附加限制出境處罰,此種手段顯然違反比例原則。司法審查如果容許此種不當處分繼續存在,而不思有所導正,將違反兩公約國際規範的審判與執行,國人應予重視,並設法予以救濟。

 

 

公權力侵害 有一半是賦稅案件

    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葛克昌:人權的侵害中,百分之七十都是公權力的侵害,而公權力侵害中,有一半是賦稅案件。雖然賦稅人權跟生命權相比影響比較小,但是財產所產生的權力影響很大。國家不能用公權力來侵害人民的生存權,不能一切用「於法有據」來解釋,穿上制服的強盜更可怕,法律不可違憲或違反兩公約。

 生存權是民生福利與社會福利國家的要求,社會福利的來源是賦稅,賦稅不公平那福利更多就是更不公平、更危險,讓不公平更加擴大。例如二代健保是根據所得稅,會讓所得稅的不公倍數成長。賦稅人權應該在各種人權問題之先,更應受到重視。

 例如在所得稅中,除薪資所得外,都能扣除成本費用,而薪資是維生的工具,會影響到生存權。沒有任何稅比所得稅更符合人性,是爭奪生存所必須,但到了二十一世紀,包括消費稅等各種稅,都是爭奪生存所必須,包括奶粉、藥品等生活必需品都不應課稅。這些不是租稅優惠,是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需求應該採退稅制,以免所得高、稅率高的享受租稅減免最多。

 稅務法庭的法官也是問題,應該法官都要選考稅法,不要侷限技術、細節規定,重點放在賦稅人權與兩公約的認知。此外,納稅人保護官制度一定要建立,要讓具有賦稅人權素養的人來擔任保護官。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一般大眾對人權組織有誤會,其實協會是佛國淨土、人間菩薩,讓愛與和平播向四方。賦稅要有人權保障的觀念,很多執法者不知不覺就變成酷吏,現行稅法中免稅額不足、扣除額不夠,都侵犯基本生存權。人權是靠大家爭取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大家都要去申請大法官解釋,讓沙漠中長出果樹。

 憲法保障遷徙自由,財產被國稅局查封後,還要被限制出境,國外沒有人這樣做,違法比例原則,是遷徙自由被踐踏了。國稅局搞秘密證人制度,讓納稅人無法澄清、行政救濟名存實亡,雖然閱覽卷宗有權,但是執行上卻有問題,沒有賦稅人權的觀念。

 課稅常常殺雞取卵,不能抄家滅族。目前不講道理的稅法解釋令函很多,大家要起身反抗,去申請大法官解釋。在法學教育中,人權教育不足,大家不重視人權議題,法理學應納入國家考試的範圍。目前台灣稅法學的研究太薄弱,德國每個行政單位都有智庫,但財政部的稅制會都因組織精簡而裁撤掉了,連官方都不重視稅法研究,沒有水來灌溉,當然都會變成沙漠。太多租稅減免也應該檢討,例如不動產資本利得,以免影響賦稅公平。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賦稅人權不是一個小改革,是大改革,是革命的價值觀,要從租稅奴隸制度中解放出來,不能讓稅官決定一切,要引用新的道理,要破四舊、力四新,在行政、立法、司法與媒體上都要改革,要解放稅奴。

 首先,觀念要啟蒙要改變,賦稅不只是義務而是人權的重要一環。第二,現在稅官好像是有行政、立法、司法權力的怪獸,老百姓是俎上肉。到導致貪污、貧富差距大、出生率低、生不起。第三個問題是不公平,所有的稅都是窮者買單,富者有各種逃稅、避稅的方式,財經犯罪很多,檢察官卻不偵辦。第四,繳稅不是行政法的問題,而是憲法的問題,應該增定憲法基本條款,建立新的價值體系。

 最後,今天是大改革而非小修正的時代,這是一個革命的價值觀,而不是小改革。只要觀念正確,取代稅法稅官決定一切的舊觀念。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政府是為人民存在的,政府的責任就是要照顧人民,讓人民安居樂業,但政府卻沒有把人民照顧好。在影響生存權方面,依主計處統計,台北市居民一年最低要十七萬七五二八元,才能維持最低生活費用,但是免稅額只有八萬二千元,亟需改變。以大陸為例,大陸的免稅額是人民幣三萬元,比台灣高,但大陸的城市消費水準卻比台灣低。

 財政部說,除免稅額外還有扣除額,但扣除額是成本費用的概念,例如去日商公司上班,必須要學日文、買西裝等,不能用扣除額來當免稅額,是偏差的錯誤,應該立即改進。對於民生必需品,應該免消費稅,我們的稅法卻停留在四年代。例如冰箱、電視、冷氣機是必需品,卻被視為奢侈品,要課貨物稅,最後都轉嫁到人民身上,應該立即打破。

 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大家以為一般人納稅很少是錯誤的,其實只是綜合所得稅繳的少,但是其他稅總計起來卻很多,包括買東西、加油等都要營業稅,所以大家都是稅奴,納稅不是只是有錢人的事。

 有些血淚斑斑的案例可做為賦稅人權的指標: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建立後,三年來,法官從未援引,被束諸於高閣。因為一位三十四歲的年青人,因欠遺產稅被開出一千七百萬的稅單,一輩子薪水都要被扣三分之一,人生還有未來嗎?另外一件案例是,當事人有扶養妹妹與妹妹的三個小孩,但是不可以申報扶養,因為離家出走的爸爸已經報了,而爸爸是撫養優先順位。

 但同一位法官,針對夫妻分居,小孩扶養權給太太,卻判太太可列報扶養。行政法院的判決案例顯示,從未有人因欠稅限制出境申請停止執行成功。

 從真實案例中可見,賦稅人權指標在生存權、工作權上都不及格。行政法院在實務上對法規使用方式,使賦稅人權的保障都落空了。大家都離稅很近,有錢人繳的稅沒有我們多,我們有權要求政府合法、依法徵稅。

 

 

賦稅人權宣言 革命性一步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得羅:賦稅人權還是一條很漫長的路,但卻是非常重要、基本的人權議題,還有很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台灣因政治因素無法參與聯合國,但聯合國不只是一個單一組織,還包括世界銀行、世貿機構、發展委員會等,都是聯合國相關的組織,我會將賦稅人權的議題帶到聯合國和相關組織上討論。

 賦稅人權議題需要到更多的機構被探討,讓更多人了解與覺醒,讓民眾知道賦稅是關於每一個人的生活。法律是要靠每一個人民的參與,才會真正被施行。只有我們參與,才會讓賦稅人權落實在生活中。

 賦稅人權宣言是革命性的一步,賦稅不只代表公平,更代表正義與生命的尊嚴,需要每個人共同發聲。賦稅常是由政府或國家來決定,而非民眾決定,但這是每個人都非常重要的權利和責任,應一起努力。台灣雖非聯合國的一份子,但賦稅人權由台灣來推動,是一件非常難得、引領風潮的事情。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分會人權委員會主委蔡富強:國際人權專家來台灣審查時討論賦稅人權,特別有意義。但有關賦稅人權的環節,卻沒列在國際人權議題清單中,完全空白。因為財政部完全沒有針對兩公約進行檢討和修法。 租稅侵害人權的案例中,以太極門案件最具指標性。太極門稅務冤案長達十七年,儘管最後一、二、三審都被判無罪,當初剛起訴時,檢察官就要求解散太極門、斷水斷電,顯然是對信仰自由的迫害,並限制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這是一項非常嚴肅的議題。

 稅捐機關沒有依職權進行調查,且起訴書卻充滿矛盾,究竟是詐欺不法所得,還是補習班的合法收入還未確認,國稅局就開出稅單,無異於是抄家滅族式的稅單。

 而當太極門尋求救濟時,當初開出稅單的國稅局局長,後來又變成訴願會的主席,竟然不用迴避,根本是球員兼裁判,嚴重侵害憲法中人民請求訴願的權利。更嚴重的是,救濟制度設計喪失行政立法司法權力制衡,司法無法監督行政機關的違法、怠惰與缺失。即使人民勝訴,案件還是又回到國稅局,稅務冤案亟待解決。

 

 

啟動連署 台灣邁新里程碑

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將於本周在國內如火如荼展開,備受關注。由中華人權協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共同主辦的「賦稅人權宣言」全球連署活動,昨午也在台北舉辦啟動儀式及座談會深入探討,宣告國內將正式邁入賦稅人權的新里程碑。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AWC)義工於去年十二月七日至十日,受邀參與在印度舉辦的「全球首席大法官國際會議」,將「賦稅人權」與全球大法官及法界人士分享,更邀請所有與會者連署「賦稅人權宣言」。

 在昨天全球連署啟動儀式記者會中,除帶來印度全球大法官連署的親筆簽名外,主辦單位還特地邀請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Rene Wadlow)進行專題演講,他同時也是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的起草人之一。

 另外,包括中華人權協會蘇友辰理事長、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及黃俊杰、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葛克昌、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教授、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分會人權委員會主委蔡富強和中國時報副社長張景為等國內重量級專家學者,均共同出席,啟動「賦稅人權宣言」全球連署活動。

 蘇友辰致詞表示,瑞內.瓦德羅接受法務部邀請再度來台,針對國內首次舉辦國際人權審查進行觀察,協助國內NGO團體對應活動,並對審查結果提出觀察報告,可望讓台灣人權發展狀況宣揚於國際,直達天聽。

 他指出,全球大法官會議結束為止,該項賦稅人權宣言已有多達五十三國十七位首席大法官、一一七位法官等重要人物簽署,且持續擴大連署中,將來蔚為風潮應可預見;在國際人權報告審查前夕,昨天舉辦連署活動,格外具有重大意義,盼藉此基會喚起世人對賦稅人權的重視,並以實踐兩公約國際規範的決心,共同建立公平合理的稅制,以保障納稅義務人的基本人權。

 現場並宣讀「賦稅人權宣言」內容指出,賦稅是國家建設發展的基石,不合理的賦稅徵收直接影響人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等基本人權,更影響到家庭的存續、兒童的成長生存及社會的穩定、發展,賦稅人權已成為國際人權潮流之普世價值。因此,建立賦稅人權的機制,是國家保障人民基本權的重要一環。

 賦稅人權宣言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及AWC榮譽副主席暨諮詢委員同時也是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會長洪道子博士共同發起,首度在印度啟動全球連署。目前已有五十三國、一一七人連署,包括吐瓦魯總督、印度勒克瑙市長、北方省議會議長等均熱烈響應。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12013022500372.html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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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4/10/02 05:04 【udn】 購買前先比價!全民 太極 教育部 六十四比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