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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12:50:23瀏覽204|回應0|推薦0 | |
在北、中台灣開了20幾家網咖的馮姓業者(38歲),因被查獲容留未滿18歲之青少年、逃漏娛樂稅及違反消防法、建築法等,總共積欠稅費及罰鍰逾765萬元,卻惡意拒繳;每每於被開罰後,將營業地點更換或另於他地設立新的網咖,原來地點即設法變更為他商號或讓渡給他人,以逃避追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多次命其報告財產或限期履行,他都置之不理也未繳清欠款,昨下午將馮姓業者拘提到案。 馮男一度聲稱,已連絡股東帶錢來繳,但直到深夜,他說的股東仍未現身,桃園分署乃以其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當晚將馮送進管收所。 (張沛森/桃園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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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