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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改良場與林務局林管處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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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2年(202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民國37年(1948)10月,中國及美國共同派員於南京組成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農復會,JCRR),由五名委員管理,三名是中華民國政府任命的華人,兩名是美國總統任命的美國人。大陸失守後,農復會亦遷來臺灣,大量的美援經由農復會指導投入農業,民國68年(1979)1月中美斷交,美國參與農復會會務依據的中美經濟合作協定失效,3月,農復會改組為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農發會),民國73年(1984)7月,農發會與經濟部農業局合併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86年精省後,臺灣省政府農林廳併入農業委員會,原屬農林廳管轄的農業改良場和林務局改隸農委會。

農業部成立後,林務局改制更名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接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所有業務,各林管處改名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分署。

農業改良場

農委會轄下有7個直屬農業改良場(桃園、苗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各區農改場原本直屬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民國88年(1999)7月1日精省後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負責區域性農作物品種改良、種原繁殖及栽培管理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土壤肥料及有機農業、農業推廣、農業經營及農產運銷等技術之改良研究,及其他有關農業改良及調查改進事項。這些農改場都可溯源到日治時期的農業試驗單位,傳承臺灣的農業改良技術。

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源流有二:一為大正6年(1917)創設於臺北大安及宜蘭的臺北州農會稻育種場,業務範圍限於水稻育種研究,大正12年(1923)宜蘭部分改為臺北州苧麻栽培試驗場,臺北大安部分改為臺北州立稻育種場;大正14年(1925)合併兩場業務,改制成立臺北州立農事試驗場。一為創立於大正7年(1918)的新竹廳農會稻育種場及大正8年(1919)的桃園廳農會稻育種場,大正9年(1920)桃園廳農會稻育種場併入新竹廳農會稻育種場為桃園支場;昭和3年(1928)新竹廳農會稻育種場改制為新竹州立農事試驗場,場址設於新竹市。臺北及新竹兩州立農事試驗場掌理農畜產之改良繁殖試驗、農事調查及講習等。臺灣光復後,幾經演變,民國35年(1946)更名為臺北、新竹縣立農事試驗場;民國36年(1947)及37年(1948)分別成立新竹、臺北縣農林總場;民國39年(1950)再改為區農林改良場;民國49年(1960)改制為區農業改良場。

  民國71年(1982)1月1日臺灣省政府核定將兩場合併為臺灣省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沿用原新竹區農業改良場場址辦公,因新竹都市發展已不適作為農業研究環境,乃於桃園縣新屋鄉後庄村購地30公頃,建置新場。民國74年(1985)1月20日完成廳舍建設,由新竹場先行遷入辦公,同年5月16日落成。

  民國75年(1986)蘭陽分場改隸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桃園場服務範圍包括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四縣及基隆市、臺北市、新竹市三市;民國86年(1997)苗栗縣改隸新成立的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管轄。轄有臺北分場(新北市樹林)、新埔工作站、五峰工作站。

二、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明治43年(1910)臺灣總督府在大加蚋堡頂內埔(臺北市公館)成立桑苗養成所。大正2年(1913)桑苗養成所改組為養蠶所,改隸殖產局,昭和10年(1935)改隸總督府。

民國35年(1946)改稱蠶業改良場,隸屬於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翌年改稱臺灣省政府農林處蠶業改良場。民國38年(1949)臺灣省政府農林處改制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場名隨之改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蠶業改良場。

民國66年(1977)遷移至苗栗縣公館鄉,原址改建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分部(師大公館校區)。

民國78年(1989)增辦蜜蜂試驗研究,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蠶蜂業改良場,續辦蠶業試驗研究業務,為臺灣唯一的蠶蜂試驗研究機構。名國87年(1998)改制為臺灣省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三、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明治35年(1902)成立,分別屬於彰化、臺中、南投廳農會。大正13年(1924)合併為臺中州立農事試驗場,建場於臺中市郊,其後略有增減改隸。民國39年(1950)改組為臺灣省臺中區農林改良場,直屬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民國61年(1972)定名為臺灣省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民國73年(1984)由臺中市郊遷場至彰化縣大村鄉。

四、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創立於明治34年(1901)11月,原稱臺南廳農會附屬農場,大正12年(1923)6月改為臺南州立農事試驗場,民國35年(1946)1月改稱臺南縣立農事試驗場,次年(1947)7月改為臺南縣立農林總場。地方自治實施後,臺灣省政府為加強地方農業試驗研究及農業推廣服務,民國39年(1950)11月1日改為省臺南區農林改良場,隸屬於省政府農林廳。民國47年(1959)7月改稱臺灣省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民國65年(1976)4月,各區農改場的畜牧業務劃歸臺灣省畜產試驗所,但業務區域仍維持不變。服務區域包括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轄嘉義(鹿草)、朴子、雲林(斗南)三分場及義竹工作站。

本場原址位於臺南市林森路一段350號(臺南市東門路480號),該地係向雲嘉南四縣市農會租用,地處臺南市東區商業文教區,試驗研究日感困難,歷經五年籌劃建設,民國92年(2003)12月遷至臺南市新化區牧場70 號,與畜產試驗所比鄰,舊址的宿舍區及行政區列為臺南市政府古蹟保存。

五、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前身為明治36年(1903)成立的阿緱廳農會附屬農場,初期專辦在來米的品種改良,大正12年(1923)易名為高雄州農事試驗場。民國34年(1945)改名高雄區農林改良場,民國49年(1960)改名臺灣省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直屬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負責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農作物品種改良及栽培管理改進等技術研發與推廣工作。轄有旗楠分場(高雄旗山)、澎湖分場(馬公)。

場名雖為高雄,場區始終位在屏東境內;因都市發展,屏東市區原址已不適於農業試驗使用,民國90年(2001)開始遷場計畫,民國95年(2006)10月從屏東市民生路遷移至屏東縣長治鄉新址,屏東市舊址建物經整理拆除,僅存原先場內的農業資料館與場長辦公室兩棟建物

六、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昭和14年(1939)設置花蓮港廳農事試驗場,光復後改稱花蓮縣農事試驗場。民國37年(1948)與花蓮縣種畜場合併稱為花蓮縣農林總場,民國39年(1950)改隸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改名為臺灣省花蓮區農林改良場,民國40年(1951)併入實驗經濟農場花蓮分場部分業務。民國49年(1960)定名為臺灣省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民國75年(1986)7月原隸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的蘭陽分場(三星鄉大義村)改隸花蓮場,業務範圍擴及宜蘭縣。

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前身為創立於昭和3年(1928)的臺東廳農會種牛繁殖場,臺灣光復後,兩度更名為臺東縣農事試驗場、臺東縣農林總場。民國39年(1950)11月臺東縣農林總場改組成立臺灣省臺東區農林改良場,隸屬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民國41年(1952)5月臺灣省農林試驗所臺東熱帶農業試驗分所裁撤併入,熱帶農業試驗分所前為昭和4年(1929)設立的殖產局東部農業試驗所,昭和14年(1939)改為臺東熱帶農業試驗支所。

民國49年(1960)7月1日改稱為臺灣省臺東區農業改良場。民國72年(1983)12月斑鳩工作站改設斑鳩分場。

因試種作物,各場都需要大面積的農場,如花蓮場本場有13.9公頃農場用地,蘭陽分場農場均為水田,面積3.3公頃;晚近遷建的臺南區農改場,場區面積有39.8公頃。高雄區農改場,係徵購臺灣糖業公司海豐農場土地,面積達54公頃。

林務局林區管理處

林務局現轄有八個林區管理處,因臺灣的林業制度與規模係奠基於日治時期,試溯其源流。

清末臺灣巡撫劉銘傳在臺設伐木局,管理臺灣沿海與低山地帶的林木砍伐,設置撫墾總局,統籌規劃全臺砍伐樟木製作樟腦的數量與範圍,當時樟腦的經營為林業經營重心。

日治時期的林業機構,在林產的殖產局組織和林業的營林所組織間擺盪,分分合合。初期臺灣總督府設民政局,下設殖產部,分農務、拓殖、林務、礦務四課,拓殖課掌理山林開墾與樟腦製造。明治31年(1898)民政局廢部改課,殖產課轄林務系兼管前拓殖課業務。明治32年(1899),殖產課於臺北、新竹、苗栗、臺中、竹山、羅東設樟腦局,次年保留臺北局為本局,餘各局改為支局。

明治34年(1901)民政局改稱民政部,殖產課擴編為殖產局,另設專賣局,所轄腦務課,司理樟腦製造及樟樹造林,原在各地設樟腦支局,後再設出張所及樟樹作業所。明治35年(1902)於恒春設熱帶植物殖育場,明治36年(1903)於臺南設樹苗養成所。明治38年(1905)林務系升格為林務課。明治43年(1910)於臺北增設林業試驗場,轄恒春及嘉義試驗支場;又於嘉義設阿里山作業所。

大正4年(1915)民政部於殖產局外另設營林局,殖產局轄林務及林野整理二課,負責林政事宜,營林局轄事業及庶務二課,負責林產作業及木材販售事宜;阿里山作業所改隸為營林局之出張所。大正7年(1918)專賣局增設造林課,專責樟樹造林。

大正8年(1919)營林局擴充編制,併原隸殖產局的林務課及林業試驗場,大正9年(1920)營林局撤銷,其業務復歸殖產局,內設林務課,外設營林所及林業試驗場;營林所轄作業、營業二課,嘉義、八仙山、羅東三出張所,林業試驗場轄嘉義、恒春二支場。大正10年(1921)總督府中央研究所建制,民政部殖產局林業試驗場移併為該研究所之林業部。

大正13年(1924)殖產局林務課改稱山林課,專賣局造林課裁併於殖產局山林課,所屬九處樟樹作業所亦移轄山林課。大正15年(1926)殖產局營林所升格為局級,轄作業、造林、庶務三課,山林課前轄羅東、坪林、南庄、大湖、新社、魚池、集集、甲仙、恆春九處樟樹作業所移歸營林所,與原所屬的嘉義、八仙山、羅東三出張所合併改組為臺北、羅東、新竹、臺中、嘉義、旗山、恆春、東部(駐花蓮)八出張所,辦理各地區林產處分及造林事宜。昭和14年(1939)中央研究所林業部改組為林業試驗所,直隸於臺灣總督府。昭和15年(1940),殖產局山林課於屏東新設熱帶特用樹種栽培事務所,淡水河、濁水溪、曾文溪三森林治水事務所,嗣後增設下淡水溪森林治水事務所。

太平洋戰爭起,為精簡行政機構,裁撤營林所,造林業務及各出張所回歸殖產局山林課,伐木事業移讓臺灣拓殖株式會社(臺拓)經營。臺拓會社設林業部,經營阿里山、八仙山、太平山三出張所,開拓鹿場山伐木事業。香杉山、望鄉山、大元山及太魯閣大山、木瓜山、林田山等伐木事業地,委由日資的植松、櫻井、南邦、花蓮港、臺灣興業等會社經營,軍用木材得由軍部自行委託業商採取。山林課所屬八出張所與四森林治水事務所及熱帶特用樹種栽培事務所合併改組為九山林事務所,以臺北、羅東、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駐屏東)、臺東、花蓮冠名,職司治山、造林、保林及林產處分業務。

昭和19年(1944)殖產局劃分為農商與工礦二局,山林課隸農商局,轄林政、林產、林務等系,各山林事務所改屬所在州廳。各州設產業部轄林務課,在廳為勸業課;專賣局仍轄鹽腦課,林業試驗所轄蓮華池、中埔、恆春、太麻里四分所。

民國34年(1945)日本投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設立林務局接收農商局山林課業務,接收附屬業務機構,包括(一)林業行政類之山林管理所,辦理保林、造林、林產處分、森林經理工作,為日治末期由各州廳管轄的九個山林事務所,民國35年(1946)6月增設埔里所,計為臺北、新竹、臺中、羅東、嘉義、臺南、高雄、埔里、臺東、花蓮十所,(二)林業學術類之模範林場,為日治時期東京、京都、北海道、九州各帝國大學在臺所設立的森林演習所,接收後成立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模範林場,(三)木材生產類之直營伐木林場,包含製材工廠15所及森林鐵路軌道。

民國35年(1946)10月起接管經營各伐木林場,(一)原臺拓林業部所轄阿里山、八仙山及太平山三出張所(產量占全臺80%),暨鹿場山事業地與竹東鎮製材廠;(二)原植松木行在香杉山(新竹尖石鄉錦屏村)及蒲羅灣(尖石鄉嘉樂村)、麻伊馬來、藤打那(尖石鄉錦屏村)等事業地,原櫻井組在巒大山事業地,臺拓在嘉義市、豐原及羅東鎮製材廠,天龍及植松會社在臺北市製材廠;(三)原櫻井組在望鄉山事業地,在水里鄉及埔里鎮製材廠,原南邦會社在大元山事業地及花蓮港山場。各伐木林場依成立次序為阿里山林場,八仙山林場,太平山林場(含太平山、大元山、太魯閣三分場)。民國36年(1947)7月以後相繼成立竹東林場(初稱鹿場山林場,含鹿場山、香杉山二分場),巒大山林場(含巒大山、望鄉山二分場)。

林產管理委員會接收日本民營計72家林業會社,較具規模者如南邦林業、天龍木材、臺灣木材統制、星規那產業、星規那製藥、圖南產業、臺灣興業、南榮產業、花蓮港木材等株式會社,以及植松木行、牧田商店、濱崎材木店、持木農場、臺灣株式會社櫻井組等。各林業株式會社之規模較小或不以伐木製材為主業者,移交縣市政府或公營企業機構經營,如臺灣興業會社的林田山伐木事業,初由工礦部門的紙業接管委員會逕予接收,後移交臺灣省營紙業公司接管成立林田山管理處,生產紙漿用材。第二花蓮港木材會社之木瓜山事業地由花蓮縣政府籌備成立木材公司經營,星規那製藥會社之金雞納林場由臺灣醫療藥品公司設為奎寧農場,其餘縣市政府接管的日資小型伐木事業,多改稱為某地經濟農場或示範林場。

民國36年(1947)改林務局為林產管理局,38年(1949)外轄10山林管理所,羅東所併入臺北所,埔里所併入臺中所,嘉義所併入臺南所,連同新竹所、高雄所、花蓮所、臺東所,分別撥歸當時的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各縣政府,稱為某縣山林管理所(高雄所兼顧澎湖縣林業),兼受林管局督導,各模範林場則裁併或移轄。

民國39年(1950)10月臺灣省行政區域調整,8縣5市改為16縣5市,由二至三縣共轄一山林管理所,當時中央政府已播遷來臺,提示臺灣林政與林產必須維持一元化,同年11月起,各山林管理所編制又回歸林產管理局。

民國49年(1960)2月16日,林產管理局改制為林務局,7山林管理所與7伐木林場合併為文山、竹東、大甲、埔里、巒大、玉山、楠濃、恆春、關山、玉里、木瓜、蘭陽及特設大雪山示範林區管理處等13林區管理處。

民國78年(1989)7月1日起,林務局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原設的13林區管理處(72工作站)調整精簡為羅東、新竹、東勢、南投、嘉義、屏東、臺東、花蓮等8林區管理處(34工作站,嘉義林管處特設森林鐵路)。

民國53年(1964)林務局林政組成立森林遊樂小組,次年開始發展森林遊樂區,完成北區的太平山、東眼山、內洞、滿月圓,中區的大雪山、八仙山、合歡山、武陵、奧萬大,南區的阿里山、藤枝、雙流、墾丁,東部的知本、池南、富源等森林遊樂區,其中太平山、大雪山、合歡山、阿里山、墾丁5處為大型區,餘11處為小型區。現國有林地規畫的國家森林遊樂區,全臺計有21處:滿月圓、內洞、太平山、東眼山、觀霧、武陵、八仙山、大雪山、惠蓀、奧萬大、阿里山、藤枝、墾丁、雙流、合歡山、知本、富源、池南、明池、向陽、棲蘭,其中林務局轄18處,惠蓀、明池及棲蘭3處森林遊樂區,屬國立大學及國軍退輔會經營。

民國97年(2008)起林務局根據愛臺12項建設—綠色造林計畫規劃大型平地森林休憩園區大型,面積至少1000公頃;平地,海拔500公尺以下。選定花蓮大農及大富農場、屏東林後等農場、嘉義東石及鰲鼓農場三處進行規劃,分別設置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鰲鼓溼地森林園區。

各林管處所轄工作站與森林遊樂區表列如下:

名稱

沿革

工作站

森林遊樂區

羅東林區管理處

大正4年(1915)總督府營林局設宜蘭出張所,大正13年(1924)出張所移至羅東竹林,戰後改稱羅東山林管理所,民國49年(1960)羅東山林管理所與太平山林場合併為蘭陽林區管理處,處址設羅東鎮原太平山林場舊址,轄區為太平山林場作業地及羅東山林所礁溪、羅東分所的太平山、羅東、宜蘭、南澳事業區,以及原花蓮山林所大濁水溪事業區;78年(1989)蘭陽林區管理處合併文山林區管理處所轄之文山事業區,改組為羅東林區管理處。

臺北

礁溪

冬山

南澳

太平山

太平山

新竹林區管理處

大正4年(1915)總督府營林局設新竹出張所,昭和18年(1943)更名新竹山林事務所,民國35年(1946)改組為新竹山林管理所,48年(1959)新竹山林管理所與竹東林場合併為竹東林區管理處,處址設新竹市(原擬設竹東鎮)原新竹山林管理所舊址,78年(1989)改制易名為新竹林區管理處。

烏來

大溪

竹東

大湖

海岸林

內洞

滿月圓

東眼山

觀霧

東勢林區管理處

民國49年(1960)八仙山林場接併原臺中山林管理所管轄之大甲溪、東勢事業區林班地及清水、田中區外保安林地,成立大甲林區管理處,處址設臺中縣豐原鎮八仙山林場舊址。民國78年(1989)大甲林區管理處與大雪山示範林區管理處合併為東勢林區管理處,處址設在東勢。東勢鎮辦公大樓因921地震損壞,88年(1999)遷移至豐原市辦公,原址改為雙崎工作站。

鞍馬山

雙崎

麗陽

梨山

大雪山

八仙山

武陵

合歡山

南投林區管理處

民國78年(1989)巒大林區管理處與埔里林區管理處合併改組為南投林區管理處。

巒大處前身為日商櫻井貞次郎創設的株式會社櫻井組,民國36年(1947)林產管理委員會第三組埔里辦事處及望鄉山分場改組成立林產管理局巒大山林場,場址設於水里。49年(1960)巒大山林場併臺中山林管理所之水里、竹山二分所之巒大、丹大、集集、竹山(部分)事業區,易名為巒大林區管理處,50年(1961)遷至集集。

埔里處前身為臺中森林治水事務所,民國34年(1945)與豐原出張所合併改為臺中山林管理所,38年(1949)合併埔里山林管理所及嘉義山林管理所之竹山(包括圖南產業株式會社)。49年(1960)改名埔里林區管理處,掌管埔里、草屯二分所業務,辦公處在臺中。

南投處原設在水里,後遷至草屯,辦公廳舍於921地震受創,於草屯另覓地重建。

臺中

埔里

水里

丹大

竹山

奧萬大

嘉義林區管理處

阿里山林場和臺南山林管理所合併改制為玉山林區管理處,處址設嘉義市,原阿里山林場舊址,民國78年(1989)將玉山林區管理處與部分楠濃林區管理處合併,定名為嘉義林區管理處。

阿里山

奮起湖

觸口

玉井

 阿里山

屏東林區管理處

前身為高雄州產業部林務課出張所,民國35年(1946)成立高雄山林管理所,38年(1949)改稱高雄縣山林管理所,39年(1950)改隸林產管理局,仍稱高雄山林管理所,49年(1960)林務機關改制,改稱恆春林區管理,78年(1989)將部分楠濃林管處與恆春林管處合併,易名為屏東林區管理處,處址設於屏東市。

旗山

六龜

潮州

恆春

墾丁

藤枝

雙流

臺東林區管理處

前身為臺灣總督府營林所東部出張所東部詰所;昭和18年(1943)改組為殖產局臺東山林事務所。民國35年(1946)成立臺東山林管理所,49年(1960)改名為關山林區管理處,大武事業區自恆春林管處劃歸,處址設臺東鎮(原擬設關山鎮),原臺東山林管理所舊址,78年(1989)更名為臺東林區管理處。

關山

知本

大武

成功

知本

向陽

花蓮林區管理處

民國49年(1960)全省林務機關改制,合併木瓜山林場、太魯閣林場、花蓮山林管理所所轄屬之新城、壽豐、鳳林三個分所與林田山伐木工作站,成立木瓜林區管理處,處址設花蓮市原太魯閣林場舊址。民國62年(1973)接管臺灣省中興紙業公司林田山林場。民國78年(1989)林務局改制,前木瓜林區管理處和玉里林區管理處合併成立花蓮林區管理處。

新城

南華

萬榮

玉里

池南

富源

 

References

姚鶴年(100)。台灣林業歷史課題系列之(九)-台灣百年林業之軌跡(1895~2000)。台灣林業,第37卷第1期。

姚鶴年(1997)。林務局局誌。台北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姚鶴年(2007)。林務局局誌續編。台北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羅文君(2017)。山地鄉的平地客家人—以尖石鄉前山地區客家住民之經濟活動為核心之研究。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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