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0/08/08 03:11:47瀏覽483|回應1|推薦8 | |
今天上完英文課,班主任的臉色不是很好看。 我知道問題出自哪裏 -- 果然,不出所料,他告訴我,我必須照他們的教學方法教書。 他們的教學方法,是我最討厭的“誤人子弟法”。 教師的最高境界,不只是學生學習進步,而是他們學會如和學習這一們學科。 我跟他們的老師上了三堂課,一邊上,一邊我就把他們的問題找出來。 我想起孩子們的小提琴和鋼琴老師,他們教學生都是長遠計劃,有的學生從八嵗帶到十八嵗,其他最少的,也帶兩年。 英文要學好音標。我學過phonetics, 所以我教音標是要學生按照發音部位發音。一個term要上16堂課,我剛好每一堂課介紹他們一組,或兩,三個母音,以及發音的位置,然後再教他們子音,如此,每一個term都一直循環,兩個term之後,學生會漸入佳境。 其次,課本上的會話,我要他們分兩組比賽。第一位同學照著書念一句,傳給第二位,再往下傳,最後一位,在所有同學面前背出來,大家評分。 我自己這班的六位女同學,程度很高,企圖心很強。上一級考試的時候,有一位女同學沒有參加考試,她說她沒有時間準備。我告訴她,用我的方法,就算考前沒有時間準備,還是可以考試的,因爲,我準備所有的課,要上三遍以上。 第一到第八堂課,我要把四課的課文上完。寫完四課要求的作文。 除此之外,我在這堂課,一定要預先下堂課的内容,等下堂課她們上課,很自然就可以吸收。再説,這也方便她們在家自習。同時,如果有人下堂缺課,在這堂已經先上了,她也不會有丟課的遺憾。 如此,第十七堂課他們要考試,就算沒有臨時抱佛腳,也可以很有信心的參加考試。事實上,我要她們全考一百分,而且,最重要的,她們真的學會了課本上的内容,而且,可以口語表達,而且,最最重要的,她們學會如何學英文。 今天,我教她們基本的寫作,打字要求。我告訴她們,她們學了英文,也要學會打字,交給我的作文,要用標準的英文書信打字。我會把她們教會。 關於寫作文,我介紹她們“起承轉合”的構思,這是一種很好的作文架構,適合所有的考試文章,即席口語考試。 結果呢,班主任擺臉色給我看。 上堂課代班的男學生,下課看到我,都沒有講話 -- 他們的老師是紅牌老師,但是,他們知道,我的方法,是真正教會他們的方法。 好,我要配合補習班。下堂課,我會讓她們先背會話内容,之後,讓她們聼一下CD。至於講話,剛好可以用她們的作文。 我看班主任還要給我什麽臉色看。 又: |
|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