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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5 08:45:01瀏覽4533|回應0|推薦8 | |
1983年,侯孝賢等三位新銳導演改編鄉土文學作家黃春明〈兒子的大玩偶〉等三篇小說,拍成一部三段式的電影,名字就叫《兒子的大玩偶》。這部寫實傳達台灣記憶的電影,不論在票房和口碑上都得到前所未有的成功,意外的掀起了台灣電影的新浪潮。 自此提到台灣的鄉土文學,就不得不提〈兒子的大玩偶〉,但這絕對不是因為電影的加分效果,而是因為它確實是一篇相當出色的作品。故事簡單敘述如下: 故事的背景是民國五十年代,小人物坤樹的老婆懷孕了,為了養活孩子,他只好幹起了一份「沒出息的鳥活」──扮成小丑(又叫「三明治人」,身上前後各掛一片廣告看板,形似三明治),每天在村子裡繞來繞去,幫電影院做新片宣傳。卑賤的小丑工作,雖然養活了一家人,但卻讓坤樹受盡了身心的折磨…… 如果讀者你夠敏銳,你會發現故事一開始,坤樹就已經面臨了一次兩難的選擇:墮胎?或者當小丑?二選一。顯然兩者都不是他想要的,這時小人物的悲哀浮現了,無可奈何的坤樹只能選擇後者(事實上,他的老婆先前已經墮胎過一次了)。當了小丑的坤樹雖然順利保住了小孩,但從此身心受到了極大的煎熬。 伯父斥責坤樹:「你看你這像什麼鬼樣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難道沒別的活兒幹?我話說在前頭,你要丟臉給我滾到別地方去……」 連妓女都瞧不起坤樹:「如果那個廣告的真的來了,不把我們嚇死才怪。」 坤樹內心的掙扎:「要不是看到阿珠(老婆)的眼淚,我不會再有勇氣走出門。」 這樣的煎熬,到了故事末尾終於有了轉機。突然有一天,坤樹的老闆叫坤樹脫下小丑裝,改拿大聲公,腳踩三輪車作宣傳,因為他覺得小丑的宣傳效果有限。坤樹聽了,興奮極了,因為他終於可以擺脫小丑這個卑賤的工作,他的人生看似就要往好的方向去了。 這一天,踩完三輪車的坤樹回來了,他高興的上前逗弄孩子,然而孩子卻不知為何嚎啕大哭起來。在老婆的解釋下,坤樹才明白一直以來,他都以小丑的面貌出現在小孩面前,所以小孩一直以為真有小丑這個人,反倒不認識坤樹這個爸爸了。這時,坤樹的心沉了下來,迷惘的他突然沒來由地又化起了小丑裝…… 這是一個變形的兩難處境,坤樹得到了尊嚴的工作,卻意外失去了自己的小孩(小孩不認識爸爸),於是他只得再化起小丑裝。 仔細回想,正是卑賤的小丑為坤樹帶來了生命的喜悅,然而當坤樹成功擺脫小丑的身分時,孩子也跟著失去了(象徵),這是何等的荒謬與悲傷。它似乎隱隱約約在告訴讀者,小人物最大的悲哀,在於他一輩子永遠脫離不了小丑這個身分。 相較於其他制式的兩難小說(要錢?還是要命?),〈兒子的大玩偶〉一連做了兩次不露痕跡的完美演出──小人物坤樹的生命永遠處於一種兩難:尊嚴的生命Vs.卑賤的生活。得到尊嚴,就餓了肚子。飽了肚子,尊嚴就被踩在腳底下,尊嚴與溫飽永遠不可能同時滿足。 不只於此。 〈兒子的大玩偶〉之所以能把兩難這個技巧發揮到極至,那是因為作者筆下所創造出來,看似二選一的選項裡,小人物從來沒有自己的選擇權,他永遠只能掩著面,無奈的選擇令自己最難堪的那一個。 Ps.黄春明〈兒子的大玩偶〉收錄於《兒子的大玩偶》(皇冠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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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