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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插角環保蟑螂砍樹案
2025/12/19 19:02:27瀏覽329|回應1|推薦18

據〈新北插角里長劉添財收押遭停職 檢警續追幕後同夥〉報導,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有農地遭不肖廠商傾倒大量廢瀝青而受到汙染,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環境保護局獲報,上山會勘重罰,檢警蒐證認為罪行重大,認定劉添財為環保蟑螂,依廢清法將劉添財與兩名業者共三人收押,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三峽區公所收到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羈押公文經確認,依地方制度法,鐵腕對劉添財做出停職處分,並由里幹事派代,確保里內公務不中斷。

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的土地,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圖資,全里均屬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的森林區,絕大多數的土地被依其子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條編定為「林業用地」或「農牧用地」等《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定義的農業用地,另外該里全境也都是山坡地。

所以,若在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傾倒廢棄物,有很大的機率會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農業用地不得傾倒廢棄物的規定,而要由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認定現況不符合農業使用後,函請該府地政局編訂管制科依照《區域計畫法》第21條、《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裁罰基準》處罰鍰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情節重大者可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乃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依照《區域計畫法》第22條處刑事罰。

另外,由於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全境均屬山坡地,所以若傾倒廢棄物有整地行為,而未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申請許可,或者申請許可後未依《水土保持法》第8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施作,均可由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依照《水土保持法》第33條、《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處罰鍰並命令限期改正,若違規行為經證實導致土石流或大規模崩踏災害,則可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進行偵辦,之後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刑。

總之,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的劉添財案,在「環保蟑螂」這部分,案主的行為除了涉及《廢棄物清理法》外,若確實在農業用地傾倒廢棄物,且又有違規整地的行為,後續倘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部分經司法官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根據《行政罰法》第2426條規定,有關單位可再依個案情況以《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分別處罰。

至於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里長劉添財另外被指控的「…擅伐官方斥資數百萬元培育、保護的三百餘棵櫻花…」,若案發地點不在該里的林業用地(《森林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所定義的林地),可由樹木所定著之土地的所有權人或管理者報警提告毀損罪,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插角派出所或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規定偵辦、判刑,若後續也經司法官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則仍可由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依據《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裁罰。

若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被擅伐的櫻花樹位於林業用地,則可由上段所述之警察、司法機關依據《森林法》第5052條規定處理,由於該里超過一半的多數土地均屬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條編定的林業用地,屬於《森林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定義的林地,因此被依照《森林法》第5052條規定處罰的可能性頗大,不過警察及司法機關,目前看來未朝這個方向去偵辦。

另儘管《森林法》第43條另有禁止林業用地等林地堆置廢棄物或其它污染物,該法第56條之1也有處罰此行為,在新北市境內可由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依該規定開罰,但《廢棄物清理法》有刑事罰,故有些情節較為重大者,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理。

然而,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全境為山坡地、有零星的土石流潛勢溪流分布,也有零星的地域被依據《地質法》第5條第1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4款、第9條及第13條第1項規定劃入「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7 新北市)」,擅自砍伐大量的樹木,將會提高土石流或大規模崩塌災害的風險。

本案已被停職的劉添財里長之所以敢做涉及土地管理、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森林樹木維護管理等多種法令的偏差行為,從其過往的行事作風看來,也可能是覺得里內無人敢舉報他,且村里長常常是直轄市、縣()、鄉鎮()層級之公職人員選舉的重要樁腳,可算是立法委員、直轄市或縣()議員、鄉鎮()民代表之外的另類民代,有一定的經濟資本、社會資本,常常是直轄市、縣()政府或鄉鎮()()公所基層人員或其主管得罪不起的人。

也正因為如此,臺灣除了部分立法委員、直轄市或縣()議員、鄉鎮()民代表、公家機關首長或高層主管外,村里長是另一群公共行政領域「政治掛帥」或「政治凌駕專業」之社會問題的推波助瀾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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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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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11:23

可以一輩子連選連任的里長,真是台灣的政治奇蹟,

許多地方黑道霸佔鄉里就是這樣來的,早該全面廢除里鄰長,

全台將近八千個里長,都是根本不需要的人,

除了長期浪費公帑,製造地方非法勢力,毫無意義。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5-12-20 12:12 回覆:
有些村里長的家人親友,也是挺囂張的,同樣把基層公務員當狗使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