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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9 11:43:54瀏覽716|回應1|推薦13 | |
有關中央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單位對天然災害預防的做法或態度,稍早看到有網友在分享一些看法,本文在此,便以樹木遇強風豪雨來襲倒伏之災害的預防,來補充說明並做些延伸討論。 要預防樹木遇強風豪雨來襲發生倒伏的災害,最重要的就是平常便做好樹木的維護管理,臺灣目前樹木的維護管理是屬地主義,政府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的,是公立學校、公共園區內的樹木,還有行道樹及珍貴樹木、受保護樹木或特定紀念樹木,這當中的公立學校,實務上是中央或直轄市、縣(市)教育或農業單位,補助、督導公立學校總務或事務單位人員,進行校園樹木的維護管理。 主要的做法,便是花錢請樹木醫學領域的專家學者辦理健檢,再依照專家學者健檢的報告,請園藝或景觀工程廠商去現場估價,承辦單位內部簽核通過後,再請廠商儘速前往現場施作,但這主要是零星幾棵樹的作法,而若要就一個直轄市或一個縣(市)所有的樹木健檢,那就要弄健檢計畫,而也要請專家學者就健檢費用估價,因為也可能要再找廠商、助理人員協助檢測。 這當中的關鍵,便是在於中央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收到專家學者健檢計畫、廠商施作估價單之後,長官們對樹木管理維護、估價單所估價格的態度如何了!如果機關單位內各層級的長官中,有任何一位覺得事情不急迫、不重要、不嚴重,或者覺得價錢太貴、技術上不可行,那麼樹木的健檢或維護管理就無法進行。 想起之前逢甲大學校園樹木倒塌的事件,就我所知,該校行政人員也是有找專家學者前去會勘,但後來就是沒有照專家學者的建議辦理施做,結果引發樹木倒伏壓死人的事件,還有像是臺灣第一位女性樹醫詹鳳春在《醫樹的人:臺灣第一位女樹醫教你如何看樹、懂樹》一書中提到,屬於公家單位的臺大實驗林,曾經找她去給樹木作健檢,後來也是沒有依據她的建議施做。 實際上,政府單位無論是樹木維護管理,或者是其他天然災害預防相關事項的會勘,專家學者的意見其實並非決定該單位後續實際作為的關鍵,真正的關鍵,還是單位主管的決策、判斷,基層人員辦任何案件、工程施作等,最終都一定要、只能由其所在機關單位不同層級、有上下隸屬關係的長官來決定,長官的學問大過專家學者的學問,這就是知識涉及了權力運作,法國社會學者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所謂「知識-權力」、中國古諺「官大學問大」的實例。 這種公部門內的上下隸屬關係之中,基層公務員處理公務資訊、知識的來源,實質上除了上級長官之外別無其他替代管道,一切事項都要上級長官同意才能進行,就算是外部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若長官(儘管可能不專業)覺得這意見不可,則公家單位仍無法照外部專家學者的意見行事,如此一來,就如同美國社會學者彼得·麥可·布勞(Peter Michael Blau)的權力觀所言,長官掌握了絕對的權力。 以此而論,我認為以往臺灣各直轄市或縣(市)所發生的樹木遇豪雨或強風而倒伏的事件,不能忽略的原因,便是主責其維護管理的單位,從主管到基層人員之中,有人心態過於輕忽、大意,尤其是主管,若科(課)長級以上的主管中,有人覺得沒必要做、太花錢,主觀覺得下屬所送簽呈中的預期效果沒說服力,那麼即便基層承辦再有心也是沒用,實際上比較有用、能一勞永逸的災害預防工作一樣做不起來,因為這樣的預防工作經常所費不貲。 災害預防之中的平常檢查工作或進一步的預防工程施作,如果沒有中央補助計畫所訂定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或者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沒有規定,或者有規定但未強制多久做一次、做多少,政府單位其實便不會主動去做,而會是有民眾或村里長、民代向有關單位通報,有關單位的承辦才會去處理,這主要也是因為單位主管基於人力、物力、預算、時間的考量而為之決策。 但追本溯源,這還是因為天然災害風險意識不足所致。 再以近日引發熱意的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堤事件來說,我想臺灣各直轄市、縣(市)內的堰塞湖,所轄主管機關過往之所以會有不同的處置方式,有些積極處理,但有些則不積極處理,除了跟地理位置、地質條件、地形等客觀環境因素有關之外,我覺得也跟不同機關單位主管或首長的風險意識有關,若是怕花錢、怕麻煩,不相信會有災難或覺得災難應該不會發生,就不做能一勞永逸的預防性工程,那麼致災的不定時炸彈就會一直擺在那兒。 而臺灣中央部會首長、直轄市或縣(市)首長或其他首長級官員之所以常有颱風或地震來襲出國的狀況,一方面自然跟他們缺乏天然災害風險意識有關,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機關內首長出國或請假時,制度上就會由副手、機關內(主任)秘書(長)、技正或專員等幕僚代行職權,直轄市或縣(市)長出國或請假時,就會由其副手乃至於府內秘書長代行職權,但這往往就會忽略掉,市井小民對首長們的角色期待,而屢屢引發政治、公關上的危機。 這回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堤的事件,在我看來仍跟政府有關單位人員天然災害風險意識不足脫不了關係,而天然災害風險意識不足,我認為便是臺灣政府單位災害預防工作進行的根本障礙,除了要修正過往不當的災害預防處理之認知、態度外,也該要檢視現行法令有無缺陷,如有就要儘速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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