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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原保地的武林帖
2024/09/23 07:59:15瀏覽218|回應2|推薦12

〈甜美女高生溯溪魂斷尖石!夏令營基地是大違建 查出「3缺失」縣府開罰〉報導提到令15歲高中生溺斃的武林帖夏令營,除未符合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相關規定,其營隊也涉及違章建築、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本案營隊之建物設施所坐落之土地,經查包含新竹縣尖石鄉梅林段480486地號等2筆土地,均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且皆位於山坡地、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隆恩堰集水區、原住民保留地之範圍內,爰土地使用涉及《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自來水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為其子法)

不過,《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目前並無制定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的罰則。

《區域計畫法》的部分,本案業者的建物設施,看來並不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或《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涉及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中,農牧用地「容許使用項目」、「許可使用細目」、「附帶條件」等欄位所列示的規定,應由新竹縣政府農業處農業企劃科就尖石鄉公所等政府單位函送的查報資料()認定現況不符合農業使用後,移請該府地政處地用科依據《區域計畫法》第21條及《新竹縣政府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罰鍰裁量基準》規定裁處,予以罰鍰並命令恢復土地容許使用。

《水土保持法》方面,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山坡地保育科應要稽查本案業者有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12條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向該單位申請水土保持計畫許可,如業經許可,則應稽查本案業者是否確實依照《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施做,若與規定不符,則須依據《水土保持法》第33條、《新竹縣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罰。

而據報載,新竹縣政府目前似是認定本案業者的建物,屬於沒有建築執照的違章建築,這比較有可能是因為,本案業者違反農牧用地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在先,限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8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的規定,而不得獲准取得建築執照,不過另一方面,倘若業者未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申請水土保持計畫許可,則會因為《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的規定,而無法取得建築執照,這樣便要由新竹縣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依據《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等規定處理。

至於《自來水法》,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新竹縣政府工務處水利科、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亦應依據《水質水量保護區管制事項協調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稽查本案業者,確認業者有無觸犯《自來水法》第11條和《自來水法第十一條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事項補充規定》之中,貽害自來水水質水量的土地使用情事。

再加上害死人涉及的《中華民國刑法》、未登記民宿涉及的《發展觀光條例》、公共意外責任險涉及的《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等,看來武林帖夏令營業者,這回真是因為害了一條人命、毀了一根國家幼苗,而向多部法令的主管單位發出前來稽查、法辦他們的武林帖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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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18091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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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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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19:33
我是不相信「不熟悉法令」這種理由啦!

農地違法蓋超商 全台近700家
2024-09-23 02:28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林海/台北報導

我國超商有近七百家是農地違章建築,近五百家遭裁罰,內政部近日擬要求四大超商業者受理新分店時,確定店址符合土地使用規範,地方政府受理商業登記也應檢視土管是否合法,同時協助用地變更,或要求業者訂退場機制。

違法農地超商在全台遍地開花,政府遭質疑縱容違法存在及逃漏稅,更讓農地農用成為口號。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曾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依法究責,讓農地超商合法變更使用或停業拆除違章。

經內政部徹查,截至今年五月,全台非都市土地共六百九十八家農地超商,扣除自行拆除、合法變更用地,共四百八十九家遭裁處罰鍰、斷水電,其中又以桃園一○六家最多、彰化六十六家次之、台中五十四家位居第三,另有八十三家查處中,違法原因大多為當地民生需求、不熟悉法令等。

近日,內政部有意雙管齊下遏止農地違章超商。知情官員指出,未來將呼籲四大超商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受理新分店時應確定店址符合土地管制規定;另外希望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地方政府受理商業登記時,就要一併檢視土管是否符合規定,從源頭遏止違規。

至於既有違規,官員說,因為地方仍有民生需求,若超商現址有合法變更可能,將協助超商申請用地變更,若無,則盼四大超商業者訂退場機制,避免加盟主因付不出違規金、成本金而進退兩難,再另尋合法用地;同時請經濟部評估,是否專案輔導違規商店。

超商業者指出,未來只要是新開店,就必須依照法規符合土地規定,而公司內部的開發人員,也會加強相關的教育訓練,讓新開店不再有違建問題。

至於既有的違規門市,超商業者則說,會與房東協調,是否有申請用地變更來解套的可能,如果沒有辦法,就要與加盟主討論,用移店的方式處理,直到找到合法土地為止再行開店,如此一來,閉店期間就不會產生違約金的問題。

對於政府的要求,統一超商7-ELEVEN表示,「內部已積極配合政府法令規範調整,後續會配合政府政策執行。」萊爾富則說,日後展店除考量消費者需求外,並將配合法令規定及政府國土計畫。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4-09-24 07:48 回覆:
感謝分享新聞。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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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19:24
違建可以算是臺灣特色之一了!從高山到海邊、從都市到山野,到處都有違建,不久前才又爆出六百多家超商蓋在農地哩!我最近也看到一處違建,這是新建屋前原先的一大片草皮已加蓋屋體了。這是常見違型態之一,新建屋體只要結構完成,粗具門窗也不必裝修內部,就可以先申請使用執照,拿到執照然後依行情等三個月後,就進行二次施工,把依法必須要在屋前,或屋後保留的綠化地推掉,加蓋店面、廚房、車庫、房間種種。長久以來都這麽搞違建,也沒有官員會主動告發或取締,這真是很普遍的問題,臺灣人的法治觀念真的很差。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4-09-24 07:48 回覆:
農舍或農業設施增擴建、改建或變更使用的,稽查、抽查不一定會查到,一般農地違章建築平常也是不檢舉不就不理,因而就有人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