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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17:38:55瀏覽437|回應2|推薦12 | |
【超哥疑不滿遭調侃餐點難吃暴打Toyz!被依傷害罪嫌現行犯逮捕】報導,網紅Toyz到網紅超哥經營開設的餐廳用餐,因為開直播說餐點難吃,結果遭到超哥毆打,目前超哥被警方依照【中華民國刑法】之傷害罪的現行犯逮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對於此事,我看到中天新聞主播賴正鎧(筆名錯別字)在自己的臉書粉絲專頁上表示,本案的兩人都是網紅,可能是為了衝流量而事先套好招,老實講,在我的內心深處,還真有些認同他的這項看法。 而且,其實全世界的網紅都一樣,為了刺激流量而賺取廣告收益,都可以說是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靈異教師神眉NEO】就有一集諷刺了這種現象,該集中的網紅為了衝流量搞到命都丟了,死後變鬼還繼續為了流量而亂搞,在現實中,網紅為了衝流量而傷到進醫院甚至被判刑或丟掉性命的例子,也不是沒有過。 本案之中網紅Toyz,我記得他之前曾因毒品犯罪而被判刑入獄,有相關的前科,但卻仍然可以去擔任電競比賽的頒獎嘉賓,結果讓一名參賽者不滿地拂袖而去,然後這位網紅也似乎還是可以繼續開直播、繼續有觀眾買單,但這要是在日本、韓國、中國大陸早就被全面封殺,在一些東南亞國家,則早就被判死刑了! 臺灣真的是不折不扣的犯罪天堂啊! 回說Toyz這次的行為,現在臺灣社群網站百家爭鳴、3C產品普及於市井巷弄間,常見民眾因為不滿某家餐廳或其他休閒消費場所的服務品質,於是上臉書、IG、Dcard(懶鬼記者抄新聞的最愛)、Google地圖評論區留言或貼文公審店家,又或者在YouTube、臉書上開直播公審店家,結果與店家引發了一些言語甚至肢體衝突,不是進了醫院,就是吃了官司。 我認為碰到這種事,自己日後抵制,並且私下告知親朋好友不要去,或者匿名打電話、寫信向店家投訴,甚至匿名向消費者保護官或其他有關單位(如消防、衛生、建管等)檢舉即可,上網公審店家,風險就太大了,而且也有可能會構成【中華民國刑法】中的誹謗罪。 但再說超哥的行為,我認為再怎麼樣都不應該打人,他事發後還說想再打一次,這顯示他沒有把臺灣的法律和司法當一回事,而照目前臺灣法律和司法對犯罪者的人權和自由積極保障,以及實質廢除死刑的做法,也還真的是會讓犯罪者不當一回事,當預知犯罪沒有什麼代價,而且還能吸引網站流量之時,網紅在自己經營的社群網站上,也就會常常做出驚世駭俗、有法律問題的言行舉止。 以此而論,若擴充錯別字賴正鎧的套招衝流量說,我認為可能會是超哥與Toyz事先就覺得打人及公審店家的行為,臺灣現行法律的罰則輕到無關痛癢,然後只要在法庭上演一演懺悔戲,司法機關也會從輕發落,相對地自己社群網站的流量或曝光度會大幅提升,損益權衡之下認為獲利頗大,因此上演了這場鬥毆戲碼,但這場戲碼的代價,可能又是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反教育,做了不良的示範。 又若不是為了套招衝流量,那麼就只能說,Toyz公審店家的作法有法律爭議,而超哥毆打Toyz的行為及事後的態度,則顯示臺灣的法律和司法市被輕視的,實在應該要有所檢視及修正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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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