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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割頸案,無關階級複製
2024/01/05 18:12:54瀏覽237|回應2|推薦16

【國中生割頸案凶嫌遭起底 網嘆:階級複製難避免】報導指出,新北市國三生割頸命案的凶手,父親也是有刑案在身的「八嘎囧」,認為這種家庭教育對小孩成長有非常大影響的狀況,是「階級複製」的概念。

就我所知,「八嘎囧」最先是指臺灣民間信仰陣頭八家將的諧音,因為參與者多為社會經濟地位和學歷偏低的年輕男性,且不少與黑道有連結,於是就被網民用來指稱社會經濟地位和學歷偏低的年輕男性,而就我觀察,目前似乎就是泛指不良少年、屁孩、流氓、混混等,也不考量社會經濟地位或學歷等因素。

中國大陸歷史上推翻秦朝建立西漢的劉邦、占領益州與漢中建立蜀漢的劉備、推翻元朝建立明朝的朱元璋,甚至貴族出身的項羽(楚國名將項燕的後代),目前都有網友以「八嘎囧」稱之,看來主要是認為其部分行為與不良少年、屁孩、流氓或混混雷同,這當中又以劉邦最早被這樣形容,香港漫畫家黃玉郎畫劉邦的發跡經過,也以「流氓天子」為作品名稱。

再看新北市被認為是「八嘎囧」的割頸國中生,由於背起底父親也是有刑案在身的「八嘎囧」,覺得該國中生是受父親及其家庭影響,因此是「階級複製」,不過在社會學當中,精確的用語應是階級的再製(reproduction),具體來說是指特定社會經濟地位的人對其下一代再次塑造其目前的社會經濟地位。

這裡階級再製常見的手段,是在同樣由高社會經濟地位者建構的教育體制中,憑藉相對優勢的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或相對能在這教育體制中通行的語言,而使下一代繼續維持高社會經濟地位,又或者是在教育中傳遞學歷或教育程度階級化的觀念,也就是依照學歷或教育程度來區分薪資高低是當然,也是階級再製常見的具體作法。

名校生多為高社會經濟地位家庭成員,就是階級再製常見的例子。

至於近日發生在新北市的國三生割頸案,我認為就目前新聞媒體報導的訊息看,與階級再製所討論的情境不盡相同,因為「階級」這個概念,是指依照薪資收入、財產總額等所主觀劃分出來的社會階層,若單純是家庭環境會對個人行為、觀念影響大的狀況,比較接近的還是所謂的「有其父必有其子」、「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等諺語所傳達的觀念。

家庭是一個人最早接觸的社會化機構,不過學校、同儕團體、大眾傳播媒體、網路等,目前觀察下來,對個人的認知、態度、價值觀、行為傾向的影響力,相較於家庭可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尤其是大眾傳播媒體、網路,這兩種媒介的部分訊息,常會引來家長擔憂說會讓自己無法教小孩。

新北市該名作出割頸行為的國三生及其乾妹妹,目前看起來其行為還受到一些同儕友人的認同,尤其逞兇的國三生因為殺人而上法院時,還貼網炫耀,然後有些朋友還稱讚他,這讓我想到早先戒嚴時期的「一清專案」,有些黑幫成員被警總抓去岩灣監獄管訓,出來後江湖地位反而提升,另外我也常看一些社會新聞講說,有些流氓混混在殺人被判刑之後,江湖地位也提升。

恐怕在黑幫、黑道、流氓、混混、屁孩、不良少年或「八嘎囧」的圈子中,刑事犯罪的紀錄或前科,就好像演藝圈得金像獎、金球獎、金馬獎、金鐘獎,或者報章雜誌得金鼎獎、新聞獎,又或者是一般在工作職場中辦成了一件貢獻重大的事情一般,是多了一筆可以感到驕傲的履歷。

以此而論,與黑道有所來往的割頸國中生及其乾妹妹,殺了人後會無所謂甚至感到得意,恐怕意味著其價值觀可能有受黑幫、黑道、流氓、混混、屁孩、不良少年或「八嘎囧」圈子的影響。

再看那名唆使乾哥哥去教訓與其發生口角的國中女生,表示「法律會保護我」,這可能就顯示,她早就了解自己會受到【兒童及青少年權益保障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或【中華民國刑法】的保護,所以敢膽大妄為、乾哥哥殺了人可以覺得無關緊要,而新北地方法院也確實在保護這態度囂張的女生,並以法律試圖嚇阻網友公審她。

至於人本教育基金會、律師林智群、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委范雲、廢死聯盟,我則覺得算是都在幫兇手講話。

從這乾妹妹的例子,我深深覺得【兒童及青少年權益保障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或【中華民國刑法】以往考量兒童或青少年年幼無知因此不予重罰或予以保障的相關規定有必要檢討修正,至少是應該要下修犯罪刑責減免的年齡,這年頭所謂的兒童或青少年,我認為已經不像這三部法律最初立法的時代那樣單純了,有些恐怕會自己利用相關規定的保護去作奸犯科,有的則可能被犯罪集團利用。

有些網友說,美國或日本暴力犯罪的相關刑責比臺灣重,但也一樣常有暴力犯罪,有些網友說,要檢討現在的司法就該比較以前戒嚴時代與現在暴力犯罪的件數,更有人說只有像北韓(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那樣的極權國家才能用嚴刑峻法嚇阻暴力犯罪,民主國家受犯罪所害者算自己倒楣。

以上言論,在我看來都是幫當今民主進步黨主政者和立法委員們洗地、護航、說項的1450之言,跟范雲主張教師或教官不准搜查學生書包、人本教育基金會主張不能打罵或體罰學生一樣,都是自由或人權極端、盲目的無限上綱,基於他人生命財產之權益保障而定的法律條文,若斥為威權、獨裁,那就是自由或人權觀念的濫用,建立於侵害他人自由或人權之上的自由或人權,是虛假的。

總而言之,我目前認為人本教育基金會、廢死聯盟、支持廢死的民主進步黨及其側翼等,其治安、司法或教育等領域的政策、法令或倡議,在臺灣「社會化」的運作中都產生影響巨大的負面效果,讓我們的下一代漸漸意識到做壞事沒風險,還會受到保護,這影響恐怕更甚於家庭或學校。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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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子(東籬居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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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02:26

何況還有更多司法顧不到、管不到的地帶呢?甚至還有更多治外法權、濫權、特權的模糊地帶呢?

若無法可管?豈不是只能大動干戈解決!莫怪戲劇裡要塑造出那麼多超人、蝙蝠俠、蜘蛛人及打抱不平的俠客、英雄……出來仗義懲兇、濟弱扶傾呢!

<都會賞鳥>白頭翁之歌-因應世事紛擾,「巧」克「力」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73137494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4-01-06 23:34 回覆:
那些超級英雄常常會對付一些國家法律奈何不了的反派。

麵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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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20:13

這些來自西方的理論:民主、自由、廢死....如果真的那麼好,西方國家應早已經是人間天堂了。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就是西方人不懂中庸之道,所以看事情沒有一個 "度" ,任何事都喜歡走極端,越治越亂。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4-01-05 23:22 回覆:
華人國度讓盲從西方理論的人來主政,是很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