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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9:33:46瀏覽574|回應4|推薦21 | |
高嘉瑜近日疑似為了向民進黨中央輸誠,並討好深綠選民,因此猛攻臺北市中山區基泰大直鄰損塌陷案,並大力渲染基泰建設事發時的董事長陳世銘、設計兼監造人王德生的臺北市政府背景,並且認為建案的設計人與監造人同一人不合理,會球員兼裁判。 其中,高嘉瑜爆料基泰建設基泰大直案發生時的董事長陳世銘曾任馬英九市長時代的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委員,可是馬英九擔任臺北市長之後,接著是郝龍斌、柯文哲各自也都做了8年市長,如果馬英九卸任市長後,陳世銘就不再擔任臺北市政府的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委員,至今算起來早就超過【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所限制的5+3年,也就是8年。 至於設計兼監造人王德生,經查當臺北市建築工程管理處的科員距今已有40年,這也老早就超過8年,民進黨港湖區立委高嘉瑜是學法律的,要噴人也要先查查算是滿基本的【公務員服務法】吧? 再說設計人與監造人同一人,高嘉瑜立委覺得不合理,但可是現行規範臺灣建物興建事項的【建築法】,並未禁止建案的設計人兼監造人,而主要是規定要有建築師執照,而【建築師法】也未禁止建築設計人與監造人由同一人擔任,高嘉瑜當立委那麼久了,覺得法令不合理早就應該要提案修正,而不是整天在那邊唱歌、吃吃喝喝或跑通告,選情告急而政敵出包了,才借題發揮。 說起立委的責任,我又想起了時代力量前黨主席(現在的黨主席是王婉諭)兼不分區立委陳椒華,她對於涉及土地管理或環保業務的機關單位盯得很緊,動輒開記者會或行文給有關單位要求做這做那,可是不但對於自家黃國昌的農地違規使用視而不見,且也從不提案修法,將李登輝所打開的農地自由買賣、允許新購農地興建農舍的大門再徹底關上,或者將【建築法】中違建拆除的範圍再加大。 立法委員這一公職,應該是要隨時檢視現行法令有無不足、不合理或無必要之處,然後再提案修改、立新法或廢原法,可是很明顯,陳椒華、高嘉瑜都沒有做立法委員真正該做的事、沒有盡到立法委員真正該盡的責任,而都光會義正詞嚴地監督別黨執政的政府單位,自家人有類似的違規情事,就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總之,高嘉瑜在臺北市中山區基泰大直一案的言論表現,讓我看出她也就跟陳椒華一樣,都是不適任的立法委員,應該要予以汰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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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