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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16:12:02瀏覽618|回應1|推薦9 | |
早上看到一位朋友在臉書上說,「認真比不過迷戀」。感觸良多。今天就來說說迷戀與認真這件事吧。
我是很晚才有勇氣放棄了工作,專心寫作的。在此之前,我常常去聽一些文學講座。通常這些課程的老師都非常鼓勵學生多讀多寫。但是,有一句話是我最大的恐懼。那就是,有天一位老師說:「我知道來聽的人都是愛好文學的(也就是說我們都是認真的),但是我要說一句殘酷的話,那就是文學是需要天分的。」 我覺得我的世界立即崩潰了,我彷彿聽見夢想碎在地上發出框啷啷的聲響。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單靠認真是沒有用的,還需要天分。可是誰可以告訴我們有沒有天分哪?或許寫了十年二十年,才知道,天呀,儘管我很認真了,但是我沒有天分,那些投下去的年歲難道可以重來嗎?
直到有一天,我遇見了另一位老師。他非常自信說:「所謂的天分就是一種迷戀,願意在某件事上投入更多時間,耐得住其中的麻煩,也耐得住其中的寂寞。」 比方說,「春風又到江南岸」是認真寫下的句子,而「春風又綠江南岸」則是一個很有天分的句子。而天分就是對文字的一種迷戀,可以把認真寫下的第一個句子,不斷修改,不斷修改,直到用盡心力,改成最好的樣子。或許就是外人感覺那是很有天分的句子。
是的。就是因為這句話,我突然又可以把夢想的碎片一一撿起來了。我辭去了工作,開始了寫字人生。
但是開始,並不表示就可以一氣呵成寫出好作品來。記得第一回落到紙本上張三的故事,活脫脫是一個《玫瑰瞳鈴眼》的插曲。我甚至自己聽得見盛竹如解說的聲音。我知道這樣的故事,是無法投到郵局前面的信箱,也無法投到電子信箱去的,即使投了也是白投。
大概迷戀這時又開始起了作用。雖然張三的故事認真寫,也是失敗了,但還有李四的故事呀。只要重新買稿紙,只要每天寫出新的話來,寫出更好的情節來, 還有許許多多的故事可以寫。就這樣的,從春一,到夏二,到張三,到李四……一路寫下來,或許我沒有別人幸運,即使我終於投去的綠色的郵筒,卻也沒有得到文學獎,投去了電子信箱,也沒有出版機會。
但是有一天,我還一個字都沒寫的時候,只是把我去異地的所見所聞講給幾位出版圈的朋友聽,當場主編就激動地說:「趕快回去寫,這是一個渾然天成的作品。 我一定幫妳出。」 就這樣,我與時報文化合作出版了第一本非小說《拆哪!北京。》
我想說的是,那麼些年來,支撐我走過來的斷斷不僅僅是認真,而是對文學的迷戀,癡迷。因為即便是像春風那樣美好的事,認真也只能做到它來的時候就認真記錄下來,但是只有癡迷,可以讓春風不單是來到我們生命中,更蔥綠飽滿了我們的生命。這就是差別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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