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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3 12:56:08瀏覽4288|回應127|推薦13 | |
五都選戰戰火激烈,投票在即。投不投票對我本來不是個問題,現在卻成了大問題。 先說明,對於兩黨過去的表現,個人比較認同藍軍。 以前的想法是,雖然兩黨皆不合已意,可是兩個爛蘋果,好歹選一個較不爛的。如果不投,更爛的那個當選了,自己畢竟身處台灣,逃也逃不掉,到頭來一樣得身受其害。 這叫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我不殺伯仁,伯仁之死卻能夠影響到我。 因此,不投票,是說不過去的。當然,我很反對近來有些言論稱:"不投票以後倒楣就不要叫。"這樣邏輯彷彿是,不投票就沒有資格批評或不滿當局?請問這誰規定的啊?身為一個中華民國國民,有無投票都得盡國民義務,都有資格享有國民權利,憑啥不能抱怨喊屈?繳了稅,盡了國民義務,那就有資格提出不滿,反對政府。 可是反過來說,兩年來國民黨執政當局雖有表現,但實在不夠好,也夠令人失望了。 馬英九主政後,對於經濟及兩岸方面著力不少,值得期許,卻在司改這一塊乏善可陳,表現不佳。(我只舉其大者,不是說其它方面都ok) 例如周占春這種枉法法官還能夠留在我們的司法體系裡,豈不令人痛苦? 司法正義絕對不能靠抽籤式的,中樂透式的方式得到伸張。法官判案或許有小處見解的不同,但是正義的底線只有一個,是非也只有一個,豈能因法官而異,甚至刻意玩弄,曲解? 國家運作制度化就是為了減少人為操控因素,維持起碼運作水準,以免哪天碰上昏君,整個國家就得完蛋。碰運氣式的司法正義等於沒有標準,等於沒有司法正義。不可靠的司法正義,能不令人心驚肉跳麼?所以司法必須改革,必須被制度強迫走上正軌,不容一絲苟且。 選舉選舉,基本上是選賢與能,選出賢明有能力的政府來為人民做事。可民進黨和國民黨,一個不爭氣一個半調子,老實說都不及格。嚴格講民進黨固然不在我投票考慮之中,國民黨又能好到哪兒去? 兩黨競爭下,如果民進黨還不錯,我就有了選擇的機會。可惜民進黨太差勁,現下我若投票,不是為了選賢與能,而是為了防堵民進黨上台。 為反對民進黨,我不得不投給國民黨這個令我失望很多次的政黨,選一個好的候選人的變成選一個比較不爛的候選人,則這個選舉對我而言,還有啥意義? 人說被綁架,含淚投票,說的不正是我這類選民嗎? 身為一個選民,我當然擁有通通不滿意,不願投票的權力。 在現今台灣的選舉氣氛下,大家說的都是對方爛,投錯人就完蛋,搞得像政黨恐嚇勒索一般,卻沒有讓選民感覺到,投給這個黨不只是相對比較不爛,而是好還會更好。(當然,要做實事才能作數,光靠文宣說自己多好,感動不了人,至少感動不了我) 在這種氛圍下,選民如我如何提得起勁去投票? 對於一個政黨,清廉只是基本要求,根本不能拿來當成額外優點或訴求。在此基礎下設若其執政後的表現中庸持平,那就是能力不足。 我們要的政府應當是既賢且能,怎麼能只是比較不爛,尚可接受呢? 如果一個政黨有著不斷進步自我的動力,那麼我們可以扶持這個政黨,用選票幫助它一步一步提升,製造這個良性循環。可是,這也有一個風險,就像當年的汽車工業一直受政府保護,反而不長進,尾大不掉。換言之,究竟要保護多久,你得拿一個時程表出來,按表操課,讓人民感受到這個政黨真的在不斷進步。 若如此,人民才能自信滿滿投下這一票。 否則,面對強盜與阿斗,真是不投難過,投了也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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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