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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唱給誰聽?
2010/07/20 17:24:45瀏覽931|回應3|推薦11

年年唱司法改革, 司法如皇后貞操不可質疑, 唱得我耳朶都起繭, 如今法官收賄給抓個正著, 不過是冰山一角浮出水面而已.

這事, 不怪藍不怪綠, 怪的是我們自己.

有什麼人民就有什麼政客, 什麼法官. 當然, 出了事大家還是得照章行事, 該震怒的震怒, 該辦人的辦人, 把戲唱完才能算數. 如果連表面工夫都不做, 對人民大眾可真是交待不過去啊! 

前兩天聽朋友說他朋友幹警察的, 談及要調到天下第一分局, 必須找對人花一百萬才能調進去. 找人喬一喬, 花大錢向天下第一分局擠, 請問為的是啥?

為了正義能夠伸張? 真是笑話!

當然, 這是傳言, 沒憑沒據的, 凡當官的管事的都知道不能把這種傳言當真, 連查也不必查, 否則, 不就太不給自家人面子了嗎? 所以, 某週刊對於傳聞的查證, 有時候比警察還犀利, 弄得正義之士雖指責其八掛性, 可大家都愛看它的揭弊本事, 銷售量還不錯. 

乾脆將某週刊收編改制成廉政署, 我看效用會大些.

上次和隣居去打球, 他突然接到電話要去黑道家喬事情, 結果把我也順便載去了. 我在現場把事件始末聽了一遍, 乖乖, 原來在台灣很多事都是可以喬的, 問題只在於你認不認識有力人士. 若認識, 一切好喬.

朋友說, 你在xx喝酒開車找我沒事, 但出了xx被抓我就沒辦法了...看來我朋友在地方上還算夠力. 酒駕算啥? 不綁安全帶算啥? 對我朋友而言, 把xx派出所所長找來喝酒吃飯喬事情都不是難事, 鄉長更是鐵哥們, 地方上少有事辦不了的.

雖說, 喬事不見得犯法, 可台灣人這喬事情的習性, 看來不是一天兩天的積習.

當然, 傳言或聽來的都沒有意義, 只要不出大事, 誰能把傳言當成個事說? 就是妓院開在警察局旁邊, 附近居民都知道可警察就是能夠不知道. 他們喬事喬得不亦樂乎, 隊長照當, 黑心錢照收, 你奈我何?

等到出了大事, 不食人間煙火的大頭丟官, 社論喊喊守法正己, 行政院長一臉凝重...然後呢? 下次警察, 司法官又出事情, 同樣再上演一次大頭丟官, 社論喊喊守法正己, 行政院長一臉凝重...

這個怪怪迴圈一再重覆上演, 啥也解決不了, 也沒有人真心想解決.

司法的貞操, 警察的操守, 早就沒了.

朋友夠力可以喬事情, 設若自己本身就是有力人士, 那更是得天天喬事情了. 你不找人喬事情, 人家會找你來喬事情. 這個事可以講, 那個事可以弄, 沒辦法大家集合起來想辦法, 最後大家都喬開心了, 可法律公權力, 就被束之高閣, 體無完膚.

不說別的, 國家最高殿堂的王金平院長, 不就整天在立法院裡和一群牛鬼蛇神喬事情嗎? 王院長整天打一些官腔, 講些漂亮卻不痛不癢的話, 而綠委打架鎖人卻不叫警察維持秩序, 你架拐子我丟麥克風, 事後鬥鬥嘴皮, 或你道歉我行禮, 哪個有事? 為了"維持立院和諧", 事情不了了之不說, 下次開議還照樣開打...

他們把人民當什麼了? 他們就是黑道, 地痞, 只不過比你我多了一個立委名器.

他們的行為, 已徹底說明這個社會的人民習性. 不守法, 和稀泥, 以喬為貴, 有洞就鑽...人們從小耳濡目染的社會風氣就是如此, 長大後當官做事哪有什麼基本原則可以堅守?

立法院生態尚且荒唐如此, 誰還敢對這個國家的政治生態豎起大姆指曰: 吏治澄清, 法度森嚴?

很奇怪的是, 我們不是整天標榜法治社會嗎?

有法, 許多人習慣不依, 而要用喬事情的方式來處理, 則, 上下其手的空間不就產生了?

可笑的是, 官場現形記已是常態, 但總要等到出事大家才來一臉驚訝, 才來擺出嚴肅面孔誓言辦到底, 那態度堅決得就好像他老母讓誰強姦了一般...

當官還要會演戲, 真難為他們了.

我真佩服這個國家的人民, 官員, 自欺欺人不能自知, 得過且過, 還要煞有介事將高調"你方唱罷我來重彈", 不斷麻醉自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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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ackrain&aid=424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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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v
2010/07/30 11:41
v

佟湘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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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17:08
我以为只有大陆才这样,原来差不多啊
黑雨(blackrain) 於 2010-07-27 09:12 回覆:
兩岸都是一家人嘛, haha.

X-r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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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2010/07/21 02:24

說的好!!!

我們同時也需要思考這個社會的積習究竟是如果養成的??

請參閱本人文章:

關於臺灣的「品德教育」,真正的問題出在那?」http://blog.udn.com/2008iloveyou/306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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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blackrain) 於 2010-07-27 09:17 回覆:
原有怪象的源頭都來自於人性的自私. 人性的自私雖是天性不可改變, 但是毫不克制, 任其私慾橫流, 小罪小惡不以為意, 甚至習慣成自然時, 這個社會的人心早已敗壞, 積習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