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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式滅頂
2015/12/11 14:47:52瀏覽2362|回應18|推薦29

COSTCO發跡於美國. 個人定居美國時也常去COSTCO購物, 它的退貨政策的確很好, 只要不滿意在一定時間內就可以退, 不問理由. 

這種服務當然是一種進步, 徹底的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 如此服務對應的是進步國家的消費者, 在台灣並不完全適用. 

首先, COSTCO先和廠商談好, 架上的貨品盈虧自負, 換言之若消費者退貨, 這些損失或重新包裝的費用COSTCO並不負責. 在通路為王的時代, 廠商為了商品能夠廣為大賣場所接受, 自然是願者上鈎, 心甘情願接受這種條款. 

而不問理由接受退貨的做法, 也是立於誠信基礎之上, 先假設消費者是因為買到不適於己的商品才要求退貨, 這中間基本上是不玩花樣的, 將消費者當成誠實的人, 把人當人看待. 

但在美國, 我看過許多華人鑽這個退貨不問理由的漏洞, 把吸塵器, 電視...等電器用品買回家用一陣子再拿回去退. 享受了又不必付錢, 多好? 

再看看台灣, 有些人會把試吃的產品當成吃正餐, 四處排隊搶著吃; 碎洋葱讓你現場隨意吃卻打包帶走; 刀叉紙巾一拿拿一大把, 回家用... 

COSTCO尊重消費者, 但某些消費者呢? 卻利用這種互信的制度貪小便宜, 如此美式作風來台, 凸顯出的只是某些人不把自己當人看, 自貶身價. 

在這幾天的滅頂行動中, 一些人利用了COSTCO這種互信的退貨機制, 將林鳯營鮮奶秒退. 

抵制頂新是個人自由, 但是在COSTCO打開林鳯營鮮奶瓶蓋, 戳破封口再退貨的作法就不可取. 林鳯營鮮奶並無問題, 我們家天天買, 有種的亂民們應該也要去包圍頂新佔股的101, 去買那些貴貴的LV衣物飾品, 然後再破壞掉試看看能不能退啊! 沒種的就只好鑽Costco退貨漏洞搞搞這種民粹手段. 

COSTCO退貨機制是為了方便消費者在買到不滿意的產品情況下才可以退, 豈能在事先就知道不滿意的情況下故意買來退? 明知要退貨就不必買了, 所以這種手段是不可取的惡意行為. COSTCO的退貨機制顯然不是為此而設的, 但這些人卻如此佔便宜的利用了, 豈不可惡? 再者, 惡意破瓌商品可以嗎? 

強烈建議味全找律師研究一下, 可針對這些破壞商品的亂民們提起毀損告訴. 亂民可以不買也可以退貨, 但是加工破壞他人商品就觸犯了刑法的毀損罪吧! 

如果任令這些亂民搞下去, 今天損失100多瓶鮮奶事小, 只怕未來連COSTCO都不敢進味全的貨品. 只要提告, 這些亂民就會退縮. 為什麼他們只挑COSTCO玩這招? 因為在COSTCO破壞商品再退貨是不必負責任的, 否則怎麼不去全家, 7-11, 頂好等等等玩這招呢? 按這種想搞極端又不願承擔責任的行為來看, 這些亂民其實都是不帶種的, 甭說坐牢, 就是判罰他個幾百塊都會心頭淌血. 

抵制頂新集團是個人自由, 但破壞商品這種極端行為並不可取, 應依法治罪, 以正社風. 否則以後舉凡任何抵制都這樣搞, 天下還有王法嗎? 

-------------------------------------------------------------------------

354 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355 條 (間接毀損罪)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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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ackrain&aid=384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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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8 03:44

剛看到「丹尼爾的政論時評」部落格有篇新出爐文章「濃醇香的秘密,是這樣來的嗎?」

看完突然有些與味全有關的想法想表達,但因為該部落格未開放非會員留言,所以我轉而來此,表達「秒退鮮奶滅頂」所帶給我的發想。

我看到Dan In Tw提到「現在我買鮮奶,只看包裝上有沒有成分無調整的標示!」這是基於不少消費者「對於濃醇香甜的鮮乳品質感到萬分存疑」。

因此我聯想到:建議味全,何不趁此危機風波徹底轉型成「生產有機鮮乳及有機乳酪、有機牛肉牛雜」的品牌,開創國內先驅。也能一掃國人黑心的疑慮,整個品質、作風、形象、地位,都將完全翻新,並且也能跟新政府的友善土地政策相呼應。最重要的是,提供國人純淨、有益健康的牛產品,完全沒有抗生素及牛體內發炎物質的牛產品,吃了才真正對身體好。

我希望能有其他企業跳出來向頂新買斷味全,重新擬定經營方向。這才是應時代之趨。

什麼人特別需要有機牛奶及乳酪呢?

大家有聽聞過「布緯食療」嗎?

是一種不用藥的取代癌症療法。原料是:有機乳酪(必須發酵及特定製程,因為其中含有對健康最關鍵的某種發酵物質或益菌)、有機初榨亞麻籽油。(有興趣的人搜尋歐美的正統布緯食療健康中心,只有一家喔!)

香港導演嚴浩曾大力推廣它。連寵物癌症都可以使用布緯食療。

但有機農家乳酪在台灣取得困難,也無人進口。要實行布緯食療的人,必須輾轉托香港代購,且量要極大,對於品質保存造成隱憂。如果變質,益菌變壞菌,那豈不反傷身。

所以,對健康這麼好的東西,相信國內許多癌患者是殷殷期待的。

這有機酪農業非常值得發展。

祝福味全轉型成功。

祝福國人徹底食安改革成功。

祝福我們國家的食安,未來能引領國際先驅。

謝謝頂新案相關的人,喚醒全民的意志與決心,共同正視疏漏、積極敦促食安徹底改革。


franklin
2015/12/13 19:03

你是假的黑雨,別騙了


http://blackrain.skycity.cc/comma.html
 

為避免困擾,我在此宣告,黑雨不會在其他任何地方發言。 

黑雨(blackrain) 於 2015-12-14 09:41 回覆:

西元1999年本人就以黑雨的網名在網上行走, 至於網路發達後誰要取同樣的nickname, 爺爺我還真管不著.

http://reocities.com/fashionavenue/mall/6192/

黑雨(blackrain) 於 2015-12-14 10:06 回覆:

此事無真假, 只有先來後到而已. 我猜, 本人使用此網名應早於那位黑雨.

很多人都以為我是獨派那個黑雨, 本人煩也煩死, 所以就別再來請安問候, 我是支持中國統一的黑雨, 而且也可能四處發言.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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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頂即滅國
2015/12/13 15:34
滅頂找錯人ㄋ,
好市多是美商,
欺侮美帝?找死 !
政府與社會倒楣!

頂新住帝寶,
何不去砸場?
小弟耍賴?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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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3 10:28
14樓. 成先生;

[秒退]林鳳營固足非議,但[故意買]林鳳營等於40%支持頂新黑心集團.

[沾沾自喜以為是正義之士的惡行,可恥至極],就是在打您自己的臉!


2015/12/13 09:43
不過就是假正義之名,行惡搞之實!到底林鳳營鮮奶不合格的具體證據何在?滅頂多久了,又結果如何?哈~都留著讓我買吧!上回去賣場才搶到2瓶就沒啦(可見多數人還是理性消費的),我覺得林鳳營鮮奶~真的好喝!^^
  呵~假借頂新兩字來惡搞林鳳營出出風頭自以為有本事,那大家可否也用相同手法去惡搞義美?只因義美曾當場被查獲年菜過期10年,並偽造生產資料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泡芙(相關未來商品共2.5噸)...又統一蘋果麵包亦曾引起食物中毒事件,更回收過不少問題產品...要不要也去「秒買秒退」一下?
  說穿了不過就是柿子挑軟的咬,滅頂一事無成而惱羞之下,只會利用Costco對顧客無條件退貨的好意惡搞林?營鮮奶,想藉此上新聞、搏版面罷了,有本事就去遍全國各大實場賣場、超商…針對有不良食安記錄的品牌,天天演出「秒買秒退」給大家看啊!還自以為全國人民都一致支持咧,去看看網上對此脫序、惡搞的各種負評,真不知是誰先滅頂上不了岸呢~這種妨害社會秩序還沾沾自喜以為是正義之士的惡行,可恥至極!(email@gmail.com)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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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16:50
唉,敵人不是味全,敵人是在司法院啦...

日本國皇帝德仁文仁王仁侃陛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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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13:47
請大家默哀三分鐘!我是今上天皇詠仁陛下!李登輝總統三天前過世了!請大家默哀三分鐘!

日本國皇帝德仁文仁王仁侃陛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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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13:45

我認為民粹是民主主義加上納粹主義的綜合體!我是今上天皇詠仁陛下!

那是民主式的納粹主義喔!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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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
2015/12/12 11:00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 間接毀損罪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間接毀損罪」最重要的是「以詐術…」,秒買秒退完全根據好市多與會員之間的「無條件退貨」約定,請問何來「詐術」?http://blog.udn.com/ntlutw/38423854

===》

以此相同的神法邏輯,

那些恐嚇秒退消費者的人,也不排除是以以恐嚇脅迫之手段,妨害別的消費者行使對costco契約權利權利之合法行使,所以這些恐嚇者也不排除可以判處三年徒刑?

這樣合理嗎?


刑法第 304 條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黑雨(blackrain) 於 2015-12-13 10:52 回覆:
當然是詐術,

我本就不打算買, 本來就是要買來破壞, 再利用好市多的退貨政策(意圖損害他人), 當場買當場拆封退回(以詐術)使林鳯營鮮乳不能再販售遭到銷毀(致使第三方遭受財產之損害)

Costco的退貨政策是被這些秒退者利用了, 因此這根本不是單純的消費退貨行為, 所以刑法第355條完全成立.
黑雨(blackrain) 於 2015-12-13 11:20 回覆:

不要老講什麼消費者和costco的契約...一般所謂退貨, 意指消費者不滿意商品或商品本身有瑕疪, 有的是拆封就不可退...但Costco則將此服務消費者的政策升等, 不問理由一律可退.

Costco的政策雖不問理由可退, 可是不代表Costco應接受消費者故意買來破壞再退回, 這與Costco退貨政策的立意或精神是不相符的, 否則大家以後對哪家企業不滿, 就到Costco去買來破壞再退就好了啊!所以這種契約說, 上了法院是站不住腳的.

再次強調, Costco的退貨政策是服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消費者, 而不是被變相拿來利用, 作為懲罰某些廠商的手段.

而這種毀損手段已造成味全實質上的損失, 如果味全要提告, 那是有根有據的. 可惜, 味全必定不敢提告, 所以這種亂民以後還會出現, 繼續違法亂紀.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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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09:45

costco是否該移除這項退貨規定?


如果任令這些亂民搞下去, 今天損失100多瓶鮮奶事小, 只怕未來連COSTCO都不敢進味全的貨品. 只要提告, 這些亂民就會退縮. 為什麼他們只挑COSTCO玩這招? 因為在COSTCO破壞商品再退貨是不必負責任的, 否則怎麼不去全家, 7-11, 頂好等等等玩這招呢? 按這種想搞極端又不願承擔責任的行為來看, 這些亂民其實都是不帶種的, 甭說坐牢, 就是判罰他個幾百塊都會心頭淌血.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黑雨(blackrain) 於 2015-12-13 10:48 回覆:

好市多在全世界的退貨政策都一樣, 不問理由可退, 應該不會因為受某些低級台灣人濫用而更改.

若是更改, 等於是煽了台人一大巴掌.

這是種互信機制, 到了台灣卻變成笑話. 如此高級的互信制度怎能適用於這群亞洲猴子呢? 我想, Costco總部的高層們大概會作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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