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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7 16:56:48瀏覽517|回應2|推薦1 | |
西方的神曰:信我者得永生. 很顯然的,對於人死後該上天堂或下地獄,神顯然不以人在世間行善或行惡為標準,而是以信不信神為標準. 神一方面因著人的罪惡而要滅人,一方面又可因著人的信神而寬恕罪惡.可見得,有沒有罪不是問題,信不信神才是問題!那麼,聖經的話大多是癈話,神的勸善教誨也可以不必聽,只要在死前全心信神,不論人是多麼的非作歹,都能上天堂. 聖經真的是那麼沒有意義的嗎? 這種矛盾,只因那是”人造神”所以才會產生,真神不會產生這種矛盾.我想,為教義編寫者,應當好好的再完善一番神的話語,多下一點功夫. 當然,我這說法免不了遭到信徒們的不滿,只好祭出最後手段:信者永生,不信者下地獄! 圖窮匕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宇宙浩瀚,存在著無數顆星球,其中必然有著看似非常巧合及機率極小的境環及條件產生我們人類這樣的智慧型生物. 但將角度放大到宇审的無盡時空中來觀看,這一切的”巧合”不如說是機率上的存在所造成的必然現象. 因此,我相信強人擇原理.我們之所以存在,乃是因為我們存在. 人因為怕死,所以才需要永生來慰藉我們的心靈不是嗎? 永生,乃是人要的東西.人創造了一個神來賜給我們永生,尋求一種至高無上的外力來影響我們的生死,給我們一個希望,如此而已. 只要看透生死,超脫了生死,找到生命自我的意義,則人,真的需要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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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