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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軍中樂園(軍中特約茶室、831)的罪惡!所有參與者包括當時交易的台灣阿兵哥都必須進行轉型正義制裁
2015/12/23 08:26:21瀏覽5225|回應3|推薦7
雖說「性行業」一直被許多人強調是人類「最古老」的行業之一,但人類的性交易制度隱藏很多階級壓迫與犯罪行為,無論是以往小規模私人的嫖娼業,或後來由政府主動參與的軍妓業,都有人口販賣、階級壓迫、暴力的影子或根本就是犯罪。台灣課綱爭議近日來對「慰安婦」之前是否加上「被迫」一語已經定案,現在決定不加上去,原因是因為小組成員、北市中山女中老師李彥龍指出,他調查過該校女生意見,沒人認為慰安婦是自願的,是否被迫並非重點,否則若要一視同仁,政府遷台後設立的「軍中樂園」,是否也應一併討論被迫與否。我一直認為「慰安婦」不能說成自願,雖然中山女中老師李彥龍以詢問高中女生做為他的理由很奇怪,但軍中樂園這件事「也應一併討論被迫與否」,我倒認為可以討論。

軍中樂園據官方說法其設立一開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來台的大量軍人的「性需求」,為什麼如此,這也跟蔣介石禁止軍人結婚及禁止他們退伍有關。蔣介石這種犯罪行為不能「正當化」軍中樂園之所以設立的理由,所以軍中樂園的女性是「愛國」一說,當然荒謬絕倫。

軍中樂園的結束,一直要到1992年陳履安任國防部長後才消失。有人一直強調軍中樂園是「外省人姦淫台灣人」的鐵證,其實從1950年~1992年間,軍中樂園既公開也不算祕密。既然大部份台灣人都認同軍中樂園的「侍應生」是受害者,那「加害人」是誰?

「加害人」首惡當然是國民黨蔣介石,還有協助設立此制度的相關人員,之後協助維持此系統運作的人員無論民間軍方也是共犯。又既然軍中樂園非自願,那些「顧客」的行為也形同性侵害,也就是所謂的「強姦」。

1950年代,軍中樂園的「顧客」無疑是某些老兵,被禁婚也不能打報告退伍的他們該不該責罰,我認為還是有一定的責任。1970年代後,隨著老兵凋零後,軍中樂園的服務對象轉為台灣本土的軍士官兵,在當時義務役僅2~3年的服役期間中,為什麼台灣本土的軍士官兵也去「強姦」軍中樂園,這就非常莫名其妙了。

如果說軍中樂園是為了軍士官兵的「需求」,他們又不是被禁止永遠不能退伍與休假,這些台灣本土的軍士官兵也不在戰爭中(我也不認為戰爭中可以作為軍妓存在的理由),為什麼台灣本土的軍士官兵要去軍中樂園進行性犯罪??

國家、國防部無法親自實施對「侍應生」的性犯罪,真正加害者是台灣本土的軍士官兵,不能說因為有軍中樂園,所以他們可以去「強姦」,並不是當時每個當兵的男人都有去「強姦」!

在二次大戰期間,作為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的許多小螺絲釘包括簿記員、警衛且不論男女,到現在活到九十幾歲還被追訴。我認為,若台灣真的要「轉型正義」,當然也必須對這個集團集體性犯罪行為追究,無論是政策制定者、運送人,還是親自強姦她們的台灣本土的軍士官兵!

這才是「轉型正義」,不是嗎?

Blackjack 2015/12/2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05/662698/
那段押送「慰安婦」的日子

2015年08月05日12:47      
作者:王文進(前陸軍憲兵)

三十年多前的某個清晨,手上端著國造六五式步槍,從小金門的九宮馬頭出發,筆者押著一艘由漁民駕駛的動力小舢舨,往距離廈門只有四千多公尺的兩個前線鎮島嶼,大膽和二膽駛去。

坐在小船的另一端,是一個二十歲上下,在俗稱「831」的軍中茶室工作的「侍應生」(當時對軍妓的特定稱呼)。筆者當時是陸軍憲兵連的士兵,這趟的押船任務很單純,是民生用品的例常運補,船上除了幾箱新鮮雞蛋和幾蔬果外,就屬這位女子最重要。

在念高中時候,剛好看過看描述日軍慰安婦書籍,曾留下深刻印象。此刻,發現書中的部份情節正在自己眼前上演,我正押著一個活生生的「國軍版」慰安婦到第一線「勞軍」,多麼赤裸和直接的任務。不到一小時的航行途中,彼此避開目光接觸,她只是沈默的望著遠處浪花,我則思索著這一切是怎麼串聯起來的。她是自願還是被迫?她是怎麼來到這艘小船的?我沒有答案。

船還未靠岸,歡迎的隊伍已排列,只是隊伍不是要來岸邊幫忙搬運貨物,而是排在「茶室」外,等著跟「侍應生」上床(或交易?原諒我找不到最適切的用語)的隊伍。每當有「新人」登島,這樣的排隊都會出現。筆者後來出過的幾次押送任務,內容大概都差不多,只是換了不同的女子

「侍應生」是被迫或自願,從來不是一件可以簡化或輕易二分的事。當時有人為債務,有人為生活、有人被誘騙、有人為折抵刑期...什麼原因都聽說過。只要牽涉人肉市場,就有三七仔介入謀利,當時承包業務的民間人士,怎麼系統化的跟軍方配合不得而知,但「召募」過程一定不會太光彩,利誘、拐騙、脅迫的事都發生過,即便是戒嚴時期,也鬧上好幾次報紙版面。

如果政府一方面要說過去831的「侍應生」(前後總人數約3000名)全都是自願的,另一方面說日本「慰安婦」全都是被迫的,真不知道這奇蹟式的反差如何產生?「侍應生」就是「慰安婦」,兩者除了時空背景有些差異外,本質是一模一樣的,軍方的操作方式完全沿襲日軍。自願或被迫?怎麼可能就一善一惡的清楚界定了?

課綱修編,根本不是歷史專業問題,是執政黨急於為日本「殖民暴政」種下歷史錨點,強化年輕學生的反日情結,目的性很清楚。但以現在網路資訊的公開透明及豐富多元,加上新世代年輕人的資訊能耐,這種黑箱式的調整看來只會適得其反,引起更多的注意和真相追求。

此刻不正是好好弄清楚「831」是怎麼回事的好時機嗎?

******************

統治?殖民?微調課綱17爭議 傾向「中性字眼」
2015-12-22 03:43 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分享針對引發爭議的高中微調歷史課綱,教育部邀學者專家檢討十七個爭議點,獲初步共識,建議改成較中性字眼,且多數改回微調課綱前,也就是舊課綱用法。包括「婦女被強迫做慰安婦」,改為「慰安婦」;「光復台灣」改為「接收台灣」等。
此外,為避免「統治」、「殖民」、「占據」等字眼爭論不休。專家小組也建議,「明鄭統治」改為「明鄭時期」;「日本殖民統治」,也有學者建議改為「日本時期」。

教育部長吳思華說,完全尊重專家意見,希望大家能勇敢面對,相互包容、理解。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由中研院、大學學者及高中職老師組成的專家諮詢小組,雖有初步看法,但未定案,待第二波討論、開公聽會後,轉送教育部課審會討論,再修改課綱。

昨獲教育部學術獎的中研院研究員林滿紅,也是專家小組成員,她說參與檢討課綱、凝聚共識,比得獎還高興。

林滿紅指出,專家小組認為,歷史陳述應盡量中性,避開個人對歷史的感受、期許。例如舊課綱採「鄭氏統治」,新課綱改為「明鄭統治」,並非沒道理。專家小組也建議,課綱提到慰安婦,不用特別強調「被強迫」。小組成員、北市中山女中老師李彥龍指出,他調查過該校女生意見,沒人認為慰安婦是自願的,是否被迫並非重點,否則若要一視同仁,政府遷台後設立的「軍中樂園」,是否也應一併討論被迫與否。因此,專家小組建議改成「慰安婦」中性字眼。    

    
( 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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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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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11:40

都是 罪.. 我有罪, 我也去過... 金門!怒吼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不信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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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14:45

事後諸葛,今日去看歷史,太多的如果,應該不應該的,能挽救的改善的當然要做,有些是要登高一點去關察。在中華史上,有名的帝王都該死,也都死了,不是嗎? 近代史,直到今日,蔣介石是最該死的人,假如不是他,日本早就征服中國,今日的台灣不會有誰是祖先之爭,李登輝的國籍也不會有爭議;再往晚一點看,罪孽重大的兩蔣,居然帶來了兩百萬左右的軍民,事情都有個先來後到嘛,這叫早先到來的極度不爽,更有甚者,血流成河地打甚麼金門大仗,居然還贏了,要不然兩蔣就統治不了台灣! 台灣何其不幸,要不然,也不會有獨統爭紛了! 老兄以上所痛罵指責的都是兩蔣盤據台灣的結果,我不是"性"專家,也不是社會問題專家,不過以道德來講,慰安婦的存在,就是罪過,但是那百萬多的阿兵哥,大概只有日本和蔣經國懂得利用慰安婦! 老蔣不阻止有罪,小蔣就罪行昭張了; 人說軍令如山,但奇怪的是性的禁令舉世都行不通,歷史上婦女被姦淫通常是戰爭的副產物,注視並阻絕這種惡行已被有識之士如先生者積極推動,希望快點成功。好了,回到處理"性侵害"處罪的問題,如果廢掉軍中樂園,把軍中單身官兵都下令禁慾,他們無法自制,怎麼辦? 去找妓女私娼? 陳履安廢掉軍中樂園,如果看到此文,請教如果解決軍人的"性"問題? 往日軍中用重刑甚至處決強姦犯,兩蔣時期,軍人犯性侵的案子,好像不多,或許軍中樂園起了作用? 兩蔣是中國近代史,極具爭議的人物,是惡魔? 英雄? 等歷史去論斷吧!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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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10:08

這些女人『被強迫』的成份不大!

這些女人在軍中樂園『分到』的錢比在私娼寮多而且『確定』,

況且在這裡有『時間』的約定,

時間到了就能離開,

這樣就很難說是『被強迫』。

ps:這些女人通常是在台灣本島『被抓到』的私娼,

而且通常是累犯,

在那裡都是賺錢,所以這些女人的『抗拒』通常也很低!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5-12-23 12:28 回覆:
「自願」與否這個問題很難談,韓國學者朴浴河在《帝國的慰安婦》談慰安婦「也有」自願的引起極大爭議,但這種性制度當然是一種極大的壓迫與奴役。


無論如何,台灣的軍妓制度831確實是國家直接參與的,政府當然要負責。  


不能因為此制度為國民黨建立而不去檢討,同樣的,同時加害的許許多多台灣軍人包括因為服義務役而去「嫖妓」的台灣人當然也是國民黨的共犯。


台灣人與政府應該為此道歉認罪賠償,這是台灣的恥辱,不可推給國民黨就認為自己「沒有錯」了,這不是轉型正義。


不是每個當兵的男人都會去「軍中樂園」,許多台灣男人如此醜陋的集體性犯罪也應該被寫入台灣教科書。  


例如:國民黨壓迫大陸來台低階軍人禁止其婚配,為解決其性需求與減少性犯罪,故於1950年起設「軍中樂園」。但「軍中樂園」本質為性奴隸制度,有非常多壓迫人權的行為發生。在大陸來台軍人淘汰殆盡後,雖然本省軍人僅需短期服役,且無禁止退伍及禁止休假,但國防部仍然維持此一制度以供台灣軍人以「合法」假象持續大規模性侵害。在出身台灣本土的軍人持續集體的性犯罪下,此制度於1992年始被國防部長陳履安廢止,前後存續約4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