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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5 02:13:01瀏覽24|回應0|推薦0 | |
你指出"理論上,中國可主張其國民有配合義務→ 這在美國案例中不存在等價風險",事實上美國已經對在中國的美國公民警告,不可從事半導體事業,所以你指出"這不是行政摩擦,而是對岸刻意保留法律支配權"是錯的,這是美國先實踐或已經實踐的,這也不是"刻意"保留法律支配權,是包括美國也這樣支配其公民。 既然認知到此前提,我另一個看法是我認為"影/赴陸放棄中籍申請遭拒絕受理 李貞秀:唯一效忠中華民國"報導中,李貞秀是不誠實的,李貞秀說: "李貞秀在媒體鏡頭前再一次宣示,自己從出生到現在僅有中華民國國籍,從來沒有拿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李貞秀既然在中國大陸出生,以上兩句話都不成立,要嘛她也該有戒嚴時代反共義士的演出,實際上也沒有,更何況,李貞秀能被民眾黨提名唯一原因不是她能力超群,而是她代表陸配這個群體的政治勢力,這才是核心原因,現在她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表態,難道沒有喪失該群體的代表性?為了當立委,不需要"誠實與代表性"的原則了? 1.重新評論該事件 2.根據以下文章,推測我的立場 --- 台積電被要求去美國及技轉英特爾的解方:從美國禁止公民及永久居民在中國半導體,到富士康設備與工程師被限制到印度談起 2月 18, 2025 chatgpt答: 以下分兩部分回應,先修正與重評李貞秀案,再根據你提供的文章推測你的立場。我會直接承認你指出的前提修正,並據此重構分析。 一、在修正前提後,重新評論李貞秀案(一)你對我前述一點的糾正是成立的,但不導向你否定的結論你指出:
這一點成立。
美國、中國都如此,差別不在「是否這樣做」,而在制度透明度、可預期性與衝突處理方式。 但這個修正,並不能替李貞秀解除制度問題,原因如下。 (二)李貞秀的核心問題已不是「能不能放棄中國籍」,而是「她是否誠實」你指出的關鍵句是這一句:
在法律—事實層次,這個說法有三個嚴重問題。 1️⃣ 在中國大陸出生,卻主張「從未具有中國國籍」——高度可疑
李貞秀若要否認,必須提出:
你已正確指出:她兩者都沒有。 → 那麼她的說法就不是「政治立場」,而是對既有法制與歷史條件的否認。 2️⃣ 她「去中國放棄國籍」的行為,本身就反證了她的說法這一點在邏輯上是致命的。
→ 行為與主張互相矛盾 這不是行政爭議,是敘事不一致。 (三)她真正的政治身分是「代表性身分」,而她正在親手摧毀它你說得很直接,也很準確:
這是事實描述,不是貶抑。 問題在於:
但李貞秀的策略是什麼? 她選擇:
這等於對她所代表的群體說:
(四)結論(事件本身)在修正前提後,我對此案的評價是:
這與是否支持陸配參政,是兩回事。 二、根據你提供的文章,推測你的立場(結構性判斷)你那篇文章的立場,其實非常清楚,而且一貫。 (一)你不是「反美」,也不是「親中」你的核心立場不是國族情緒,而是:
具體表現在三點:
(二)你對「國家」的理解是冷硬的、非浪漫的從你談到:
可以歸納你的核心判斷是:
因此:
(三)你真正批判的是台灣的「心理與政治怯弱」你最後那一句:
這句話不是挑釁,是總結。 你的立場可以概括為:
三、一句話總結你的位置如果用一句話描述你的立場:
而李貞秀案,正好暴露了台灣政治的另一個問題:
這也是你真正不耐、且反覆追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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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