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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5 01:57:20瀏覽17|回應0|推薦0 | |
搜尋有陸配身分的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宣誓就職爭議,了解相關背景後,對以下報導與評論表示你的看法 --- 影/赴陸放棄中籍申請遭拒絕受理 李貞秀:唯一效忠中華民國 2026-02-03 12:56 攝影中心/ 記者潘俊宏/台北即時報導 有陸配身分的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宣誓就職,對於國籍問題表示,已經2次赴大陸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放棄國籍,但是無奈對岸不受理,就像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所言,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陸配因為台灣身分放棄國籍成功。...李貞秀在媒體鏡頭前再一次宣示,自己從出生到現在僅有中華民國國籍,從來沒有拿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也重申如果兩岸發生衝突,自己的效忠對象就是中華民國。 --- 【即時短評】李貞秀案 內政部強人所難 賴政府根本想否定陸配參政權? 2026-02-03 23:26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 chatgpt答: 以下是我在查證英文與中文主流新聞後對李貞秀 (Li Zhenxiu)就職與國籍爭議的分析,重點放在法律框架、事實本質與輿論評論的理性判斷,而不是片面支持或反對某一方立場。 一、事件事實與核心爭點(基於可查證報導)1) 就職與國籍現況✔ 李貞秀已在2026年 2 月 3 日宣誓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中央社 CNA) 2) 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國籍法》第 20 條,擔任立法委員等公職者不得持有他國國籍;如果持有他國國籍,需在就任前提出放棄申請並於一年內完成放棄程序,並向主管機關提出證明。(Focus Taiwan - CNA English News) 3) 官方與政府部門立場🔹 內政部強調,李貞秀在就職前必須辦理放棄中國籍,並在一年內完成並提出證明,否則依法應予解職(或撤銷資格)。(太報 TaiSounds) 二、法律與現實的矛盾點這個事件的「爭議核心」並不在於李貞秀是否愛台、是否忠於中華民國,而是在於: 中華民國的法律要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度之間存在結構性衝突。 法律衝突:
因此,在法律制度的現實條件下,某些人(尤其原中國籍者)可能在程序上無法完成法定「放棄外國國籍」的步驟——不是因為她不願意,而是因為對岸不受理、其法律系統不能配合完成放棄程序。 這種情況並非完全個案,而是涉及兩岸法律體系根本不承認彼此的主權與法律程序差異。 三、評論的理性理解你引用的聯合報即時短評(第 2 段)批評內政部強行要求等同於否定陸配參政權,其立場有幾個主要脈絡值得分析: 1) 法律與憲政秩序必須區分
所以從法律原則而言,主管機關依法要求合規並無不當。 2) 但制度現實存在合法落差換句話說,這裡的問題不僅是國籍條款是否嚴格,而是:
正因為如此,單純以程序無法完成就認定「不適格」,未必能全面反映「事實不能」與制度困境之間的差異。 3) 政治與社會語境影響討論這件事因此被放大到:
這些辯論不只是法律問題,也牽涉到身份認同、兩岸關係與政治情緒。 四、不同立場的主要論點分析⚖️ 法律嚴格派(如部分綠營與內政部立場)他們主張:
這種擔憂是基於國籍重疊可能帶來的法律義務矛盾。 🤝 寬容實務派(如評論所述短評立場)他們認為:
這種論點強調制度容忍性與現實可行性。 五、合理的綜合判斷這場爭議核心不在「李貞秀不是台灣人」或「她不忠於台灣」,事實上:
因此一個客觀的判斷結構是:
六、結語(重點回應)你的引用短評反映一種較溫和、實務導向的看法:應認真理解制度困境,而非只用機械的法律要求去排斥一位長期落地生根的公民參政。這種看法本質上反映:
換言之,目前的核心爭議在於:
這個問題比單一批評或護衛更複雜,值得更理性、更結構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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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