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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條款》畫作為何被KOL呂秋遠們大支持?因為他們都是開車族!從我爸我媽與我被車撞談起!
2023/12/15 00:34:23瀏覽447|回應3|推薦15

中壢東興國中學生諷刺行人《帝王條款》畫作拿下全國美術比賽特優獎,被網紅Cheap痛批後,包括呂秋遠李怡貞張齡予乃至沈政男嚴可倫等醫師以言論創作自由為由支持,爸媽與我都被車撞過,看了這畫只感覺噁心!創作與言論自由難道沒有邊界?任何創作題材都是被允許的嗎?這些人未免太欠缺現代人權觀念了吧!



所謂行人《帝王條款》係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在實務上,在馬路上嬉鬧、耽誤多數用路人例如車輛駕駛人正常用路權的過斑馬線行人,極為罕見

這些KOL例如呂秋遠李怡貞張齡予乃至沈政男嚴可倫等醫師,你們什麼時候看過一個人穿皇帝裝帶著一隻烏龜在斑馬線上面爬?



交通粉專「標線改造台灣路」主編劉冠頡指出,行人皇帝其實幾乎很難見到,大家都是正常速度走路。以前大多是人在讓車,現在推動應停讓行人,可能會有人覺得行人應快速通過,不要讓車子等太久。其實,在日本、荷蘭等較重視交通安全的國家,行人都是正常步行過馬路,不會叫行人跑步過馬路。

呂秋遠律師竟怒嗆Cheap說「本來就不能在斑馬線上牽烏龜走路,這沒錯啊!」,那我還可以說根本不會有一個人穿古代皇帝裝遷烏龜在斑馬線爬呢!

一個創作者以一個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發生的狀況發表畫作,並引起大眾質疑行人的正當權益,這樣的「言論自由創作自由」不能被質疑嗎?

呂秋遠律師以一個發生機率目前為零的可能,作為指責謂行人《帝王條款》的立論,這是甚麼狗屁法律素養,噁不噁心啊!

有一次,我牽著我眼睛看不見的母親要過中壢分局旁的馬路,一個開著車的人要轉彎,對我們行動緩慢極度不滿,不但按喇叭,頭還從駕駛座伸出來叫罵,我望著大約二十公尺外的女性員警指著這個駕駛人,因為這駕駛罵得很大聲又說我們阻礙交通,警察望了我們一眼,我們也停了下來,這個《帝王駕駛》才呼嘯而去。



我明白,這些怒批質疑該畫作的人,必然認為像我們這樣「宛如牽著烏龜的帝王」非常該死,應該讓路給你們這些《帝王駕駛》,當時我媽還能走路但也錯了,身心障礙者就不應該出現在台灣馬路上,必須給你們這些駕駛磨人讓路,否則就該像流浪狗一樣被車輾過一樣死不足惜!

我真心覺得,這些支持《帝王條款》畫作的人,你們每一個都該去死在斑馬線亡者的靈前研究這幅畫:

2022年底台中發生一起公車輾斃母女的交通事故,一名母親推著嬰兒車和外籍老公出門,沒想到卻在斑馬線上遭到公車輾斃,讓獨自存活的外籍人夫崩潰不已!



2023年五月八日,南市李姓女子昨日帶著三歲女兒走斑馬線通過路口時,遭三十六歲杜姓孕婦駕駛休旅車左轉時擦撞,李女捲入卡在車底,全身多處擦挫傷,未被捲入車底的三歲女兒反倒出血傷重,救護員評估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不治。



我要對這堆KOL憤怒的表示:在台灣斑馬線上沒有帝王,每一個人都是「肉票」,隨時等待著被不特定人「撕票」!

其次,只要冠上藝術創作之名,就可以沒有底線罔顧事實嗎?

如同呂秋遠以該畫作「本來就不能在斑馬線上牽烏龜走路,這沒錯啊!」大做文章,問題就是沒有一個人穿著皇帝服牽烏龜在斑馬線上爬吧!

任何創作以不存在的情況作為嘲諷目標,並且涉及影射,這個比賽又是公開的,當然可受公評。舉例來說,Zara最近推出新一季產品系列「工作室」(Atelier),廣告以破碎的石塊、斑駁的白牆作為布景,流露出濃濃的死亡氣息。其中一張照片中,模特兒扛起裹上白布的假人,更是引發廣大伊斯蘭網友的憤怒,痛批這根本是在影射加薩戰火下的死者。報導提到,穆斯林死後會以白布包裹(俗稱Kafan),這樣的景象最近2個月來被媒體廣為流傳,然而Zara的廣告卻出現類似情景,絲毫不尊重穆斯林文化,不可能是無心之過。一時之間,「#抵制Zara」(#BoycottZara)成為社群平台X上的熱門話題。




Zara表示,該行銷廣告的靈感來自過去幾世紀的裁縫業,呈現的是裁縫師以布料包裹模特兒的樣子,整個構想在今年7月出爐、9月進行拍攝,而加薩戰爭是在107日爆發,兩者之間並無關聯。

但我們也可以發現,Zara在相關爭議發生後,沒有像呂秋遠那類「狗屁論述」,沒有說人家加薩戰爭是白布包真正的死人,Zara是在工作室或布景包假人之類的屁話,而是立刻將爭議廣告從網站和App上移除。

Zara因為商業壓力而改變,台灣面對這類污衊行人的莫須有指控還維護其創作自由,你們是長年在駕駛盤後面,把我們行人當成隨時可以輾死的螻蟻了嗎?

台灣長年以來就是以車輛路權為絕對優先的行人地獄,包括天橋、地下道都是要驅趕行人的正當路權,或許有車階級不能適應這個「把行人也當人」的文明社會,但如果你們有過一分一秒牽著眼睛看不見、多重身心障礙的老人,曾經肉身面對過高速行駛的車輛往你開過來,而你即使恐懼也必須忍耐,必須站在你的家人面前承受「第一擊」,你就會覺得《帝王條款》畫作的荒謬!

當然我絕對明白,呂秋遠們這些在駕駛盤之後的《帝王》,不會像我們這些有如喪家之犬的交通賤民,必須「忍受」被台灣交通屠殺的恐懼,所以他們當然要維護蔑視行人的「影射」了!

啊,有車真好,就像當年美軍在台灣開軍車,愛撞誰就撞誰,在黃春明《蘋果的滋味》中,美國上校駕駛賓士轎車撞斷窮苦家庭爸爸的兩條腿,送來的蘋果又甜又香讓窮人感激涕零,我們這些身心障礙者的家屬真的要感謝台灣,政府沒有像納粹一樣把我們絕育或處死已是莫大恩惠,還敢在斑馬線上「出沒」?

台灣文化真是博大精深,手無寸鐵的人在綠燈的時候走在斑馬線,還要對鐵甲武士像哈巴狗一樣,我真要替駕駛人謝謝呂秋遠們呢!


BLACKJACK 2023/12/14

黃春明《蘋果的滋味》節錄:

很厚的雲層開始滴雨的一個清晨,從東郊入城的叉路口,發生了一起車禍:一輛墨綠的賓字號轎車,像一頭猛獸撲向小動物,把一部破舊的腳踏車,壓在雙道黃色警戒超車線的另一邊。露出外面來的腳踏車後架,上面還牢牢地綁著一把十字鎬,原來結在把手上的飯包,和被拋在前頭撒了一地飯粒,唯一當飯包菜的一顆鹹蛋,撞碎在和平島的沿下。

雨越下越大,轎車前的一大灘凝固的血,被沖洗得幾將滅跡,幾個外國和本地的憲警,在那裡忙著鑑定車禍的現場。(下略)





















網紅痛批「帝王條款」獲獎國中生喊收回獎項 呂秋遠怒:你憑什麼

08:16  2023/12/14 中時新聞網 李啟箖

日前桃園1名國中生以「帝王條款」為主題的作品,獲得「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的漫畫類特優獎,然而,竟遭到網紅Cheap非常不滿怒批「真的很可悲」、「行人在台灣已經夠弱勢了,還要被這樣嘲諷,我們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甚至要求收回該獎項,否則「沒完沒了」,對此,律師呂秋遠昨(13)日也在臉書聲援得獎學生,指出「言論自由不是只能自己有,別人不能有」,並認為「如果要利用百萬網紅的身份,去霸凌一個國中生,那真是大可不必」。

 

日前網紅Cheap在粉絲專頁貼出獲獎作品「帝王條款」,並大力批評「桃園xx國中一名學生,以帝王條款為主題,極盡醜化台灣行人,還得了全國性的美術獎,真的很可悲」,雖然他不怪學生,但認為「指導老師與評審單位實在太爛了」,也指出「行人在台灣已經夠弱勢了,還要被這樣嘲諷,我們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甚至最後還說「沒道歉追回這個獎,跟你沒完沒了」。

 

「言論自由不是只能自己有,別人不能有」,律師呂秋遠昨(13)日在臉書發文聲援,他指出,這張圖看起來就是一幅有趣的漫畫,難怪會獲獎,並說「如果就第一眼來說,就是皇帝牽著烏龜,在斑馬線上慢條斯理的過街,其他的車子只能慢慢等,或許就國一的孩子角度來說,之所以這麼畫,是因為大人們喜歡用『帝王條款』來形容行人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地位」,也指出這幅漫畫「看不出來有特別要諷刺行人的用意」。

 

然而,這幅漫畫卻被遭「便宜網紅」在網路上帶頭出征校方,也要求主辦單位收回該獎項,而校方態度從「狂賀」變成「道歉」,得獎的國中生則接受學校心理輔導;這樣的舉止,讓他感到不可思議「出征一個創作漫畫的國中生,憑什麼?」,「難道遇到自己,就是言論自由、就是側翼出征;遇到別人講自己關切的議題,就是刪文沒用、就是收回獎項?」,並認為,網紅雖聲稱指示針對指導老師和主辦單位,並非針對國中生,但他認為「難道收回獎項的時候,國中生不會覺得難過?」。

 

呂秋遠也說,「『帝王條款』只是一種形容詞,行人如果走在斑馬線上,或者是斑馬線附近,汽機車確實要禮讓,否則會被罰鍰,還會被記點。如果肇事,汽機車有可能得要負擔全部的肇事責任。如果不在斑馬線上,行人跟汽機車一樣,都得要承擔責任,看路權歸屬而定」。

 

呂秋遠也提到,就斑馬線的部分,行人只要「沒有闖紅燈、玩耍、故意停留」的狀況,確實有優先路權。這條文可能稱不上帝王,但是在肇事責任判斷上,也強調行人有「很高的優先權利」;而該名國中生利用諧音,創造一個「帝王在斑馬線上帶著烏龜龜速前進,其他駕駛因為塞車而怒目相視,創造一幅漫畫,到底哪裡冒犯了哪些行人?」。

 

並指出,「本來就不能在斑馬線上牽烏龜走路,這沒錯啊!便宜網紅要惱怒什麼?要追回什麼獎項?這麼有創意玩梗的漫畫,還不讚爆?」,並認為國中生提醒「不能在斑馬線上逗留,以免造成塞車,合理也合法,這有什麼問題?畢竟,沒有人有必要去歧視行人,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行人,不是嗎?」。

 

最後,呂秋遠直言,「言論自由不是只能自己有,別人不能有。如果要利用百萬網紅的身份,去霸凌一個國中生,那真是大可不必。每個人都有自己關心的議題,可以公開討論,但是『貼文呼籲要追回獎項』,這真的太過了。」

國中生「帝王條款」遭出征 律師喊求拍賣:第一拍10萬我出

2023-12-14 11:00 聯合報/ 記者

楊德宜

/台北即時報導

桃園1名國中生的「帝王條款」獲全國美術大賽特優,因題材遭到網友出征。圖/取自網路

桃園1名國中生的「帝王條款」獲全國美術大賽特優,因題材遭到網友出征。圖/取自網路

 

 

全國美術大賽特優作品「帝王條款」,因題材慘遭網友出征,傳出創作的國中生心情大受影響。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表示,請學生把畫作拿出來拍賣,「第一拍10萬我出」。

 

李怡貞表示,該名國中生的美術創作,還沒能進美術館參展就引起多方關注討論,更證明是很有潛力的藝術家,學校不該道歉,而是尊重學生的自由創作以及多元的聲音,請學生把畫作拿出來拍賣,第一拍10萬她出,勇於衝撞體制一律都大有可為。

 

李怡貞表示,不要讓自己的狹隘扼殺一位潛力無窮的國中生。她認為,學校道歉文應該是:「很抱歉本校無獨有偶的就培養了一個藝術天份優異的學生,小小畫作得獎就算了引起廣大熱議轟動,此等奇才可能無法再培育出第二位,本校實在抱歉」。

 

有網友問,網紅這樣公開出征,甚至要求追回獎項,學生方面是否在法律上可以做任何主張。李怡貞說,如果是惡意扭曲學生創作概念,帶起仇恨與分裂,甚至霸凌,確實可能有需要訴諸法律的討論空間。

 

《帝王條款》漫畫奪特優惹議 交通粉專:「行人皇帝」是被放大檢視的詞

 

記者黃雅蘭

20231213 週三 下午3:17

桃園市立東興國中一名學生日前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榮獲漫畫類特優肯定,原本是喜事一樁,學校還在粉專發文恭喜,卻因為漫畫主題被解讀為在嘲諷「行人帝王條款」,遭到交通粉專及大批網友撻伐,學校只好趕緊刪文並發聲明道歉。交通粉專「標線改造台灣路」主編劉冠頡指出,「行人皇帝」是被放大檢視的詞,其實路上也不常見,多數都是正常速度走路,只是行人走路速度本來就不快,相較於行人小跑步過馬路比起來,有些駕駛就覺得行人是故意慢慢走。實際上台灣行人遇到的狀況是很糟糕的。

 

 

學生漫畫被質疑嘲諷行人帝王條款,遭網友撻伐。圖:翻攝自標線改造台灣路

 

從這幅獲得特優肯定的畫作中,可以看到一名行人打扮成皇帝的服裝,牽著一隻烏龜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一旁的公車、汽機車用路人則是瞪大眼睛看著這名行人並狂按喇叭。由於前陣子「行人地獄」的話題鬧得沸沸揚揚,網友們看完這幅畫紛紛留言問,「哪國的皇帝天天在駕崩?」網紅Cheap也說,「行人在台灣已經夠弱勢了,還要被這樣嘲諷,我們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劉冠頡則認為,行人皇帝其實幾乎很難見到,大家都是正常速度走路。以前大多是人在讓車,現在推動應停讓行人,可能會有人覺得行人應快速通過,不要讓車子等太久。其實,在日本、荷蘭等較重視交通安全的國家,行人都是正常步行過馬路,不會叫行人跑步過馬路。

 

針對外界批評,東興國中回應,該校會立即向師生宣導正確的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尊重行人路權優先,並停讓行人以確保用路人安全。此事件引起社會的關心與討論,校方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連國豐則說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被一般民眾俗稱為行人帝王條款。其實,同規則第134條第4款亦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號誌之指示前進」。

 

警方提醒,民眾行近路口須減速慢行,如遇行人闖紅燈,為維護行人安全,仍須停讓,但行人闖紅燈,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500元罰鍰;如車輛符合同條例第44條第2項未停讓行人達三個枕木紋之要件,得處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法院也將參酌「路權」及「實際肇事責任」審判,呼籲民眾,行經路口,車輛及行人均應相互尊重,以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

 

「白布裹屍」太寫實!Zara挨批消遣加薩死者 引爆網友抵制

13:152023/12/12 中時新聞網 黃凡甄

西班牙時尚龍頭Zara在全球75個國家共有超過2300間實體門市,不過最近卻因為新廣告惹來一身腥,背景充斥斷垣殘壁,模特兒高舉白布包裹的屍體,一旁的假人少了一隻手臂,不禁讓人想起飽受戰火蹂躪的加薩走廊,在網路掀起抵制反對聲浪,德國、加拿大、突尼西亞等地的門市也遭到抗議塗鴉。而Zara面對民眾的批評,則是立刻將爭議廣告從網站和App上移除。

 

據路透社、「新聞周刊」報導,Zara最近推出新一季產品系列「工作室」(Atelier),廣告以破碎的石塊、斑駁的白牆作為布景,流露出濃濃的死亡氣息。其中一張照片中,模特兒扛起裹上白布的假人,更是引發廣大伊斯蘭網友的憤怒,痛批這根本是在影射加薩戰火下的死者。

 

 

網路上的一支影片提到,穆斯林死後會以白布包裹(俗稱Kafan),這樣的景象最近2個月來被媒體廣為流傳,然而Zara的廣告卻出現類似情景,絲毫不尊重穆斯林文化,不可能是無心之過。一時之間,「#抵制Zara」(#BoycottZara)成為社群平台X上的熱門話題。

 

 

Zara表示,該行銷廣告的靈感來自過去幾世紀的裁縫業,呈現的是裁縫師以布料包裹模特兒的樣子,整個構想在今年7月出爐、9月進行拍攝,而加薩戰爭是在107日爆發,兩者之間並無關聯。

 

這並不是Zara第一次引發爭議,去年該品牌在以色列的門市負責人,由於為極右派候選人舉辦選舉活動,因此受到部分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批評。2021年,Zara設計師佩洛曼(Vanessa Perilman)向一位巴勒斯坦裔模特兒發送歧視訊息,也引起一波抵制浪潮。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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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itgras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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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3:39
近日刪文言文與《帝王條款》畫作,親綠網紅都跳出大力駁斥,向對手叫陣。

他們到底能幫到賴清德,還是幫了倒忙?我們很快就會有答案。可以觀察台灣人對自身權益與「挺」意識形態,到底更在乎哪個?

選民記憶短促,高端的事早忘了,疫苗缺乏,某些群體優先打,又忘了。剛好選舉,又有人不斷提醒,能不再坑人坑己嗎?

如果結局還是任人擺布、宰割,就只好等到換對岸的黨來做的那一天,至少對另一半台灣人來說,有沒有選舉,已經沒差了!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3-12-15 17:54 回覆:

這幅"畫"的意涵,超越了現實,透過了這些律師醫師KOL的演繹,已經到達言論自由神聖不可侵犯的態度

反過來說,我也可以說,車禍替許多台灣人創造了車禍產業鏈,被車撞死的人的家屬有心靈創傷可以去看精神科、沒被撞死的可以去看骨科,要告人的可以去找律師,車禍發大財的概念,是台灣人一直維繫不墜的生計,沒被撞過的人要好好珍惜

那天我去醫院,不小心聽到一對夫妻跟醫院的人抱怨,說肇事者與其公司根本不甩,反正全賴給強制責任險,一接到電話就馬上掛掉,跩的很

言論自由有沒有邊界,許多台灣人認為沒有,必須保障創作自由,但一牽涉批評政府啥的,又說假新聞認知作戰,不曉得是偽君子還是真小人

反正,臺灣車禍就是一年35萬件左右,台灣人不過2300萬人,大家自求多福吧


刁卿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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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09:09

那個要出錢鼓勵小畫家“衝撞體制”的女律師,道出了綠色執政長期灌输學子的荒唐。

孩子没錯,他以腦筋急轉彎式的創作参赛,只不過是藉荒謬來博眼球,他大概不太明白,也不在乎,他的可笑訴求會產生何種後果,打擊了多少受害者,直接背書未來的行車“衝撞正義“。

有罪的是那些大人評審,和那些以”藝術創作自由“為名來說嘴的社會“名流”。是他們認可了這種謬誤的價值觀。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3-12-15 10:10 回覆:

說真的,我認為李怡貞律師可以去替在斑馬線撞死人的駕駛辯護,保證接案接到爆,就像我在前一個回答之中貼出的那些影片,很多司機路過斑馬線照樣要把行人撞死,李怡貞律師趕快向全台灣公告,她對於台灣的斑馬線有獨到見解喔

台灣一年就要車禍死3000多個人,沒有死亡的車禍案件35萬件,這些醫生和律師好好朝這方面去開發客戶,車禍的人可以去心理諮詢,死了家人的人可以去看精神科,倖存者可以去看骨科,想打官司的可以去找律師,哇靠,車禍可以讓好多人發大財喔


nuitgras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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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06:50
少年與他的家長學校與予獎單位,基本上就是「台灣價值」的顯現。孩子還小,他不會明白這不僅僅是一條規則,他在學習「尊重」他人,成長一種品德。

有些方面「不平等」才是「平等」,路人與車輛本來就沒有「平等」的可比性。行人無論正常健康年輕人與老人傷殘幼童,都必須他們優先。特別是後者,如何要求這些老殘去與車輛駕駛「互相尊重」?

西方人的自由觀,有一套歷史傳承「累積」下的文化基礎。記得是說「自律即自由」,自律指以理性看待自己的喜好與利益云云。想要言論自由,就要先自律言論的內容,管理好是否有侵犯他人利益之處。

教育部:支持學生創作;那麼,「帝王條款」更加必須嚴厲執行。自由如果無法自律,就必須用法律條文來監控保障。

台灣在民主與言論自由這一塊,本來就是半吊子,但是洗腦教育做得真好。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3-12-15 07:36 回覆:

"有些方面「不平等」才是「平等」,路人與車輛本來就沒有「平等」的可比性。"

這句話說得太好了!一語道破!

大卡車最前面是看不到的,迴轉半徑極大,煞車距離長,這樣一個"活動殺手"行駛過程,哪個人不是退避三舍,聽到其震耳欲聾的喇叭聲,誰不心驚膽跳?

我有次在紅燈前停下機車,一轉換綠燈,我後面那台車就撞過來把我撞倒,所有車都停了,我緩緩爬起後,該車立即逃逸,我把車停到旁邊,那些後面的車才開走,也沒半個去抓那個肇事者,我也沒記下那台車的車號

臺灣就是交通地獄,大車最惡劣,隨車大小而次之,最慘的就是行人

已經2023年了,到現在台灣人還欠缺對人的基本尊重,像吳若權講那個"互相尊重"根本可笑,如果車對人先有尊重,才有所謂"互相"吧!我在馬路上推輪椅,每次感覺機車貼我貼那麼近從我旁邊過去、每次人行道都無法推輪椅而必須在機車道推輪椅時,我就沒有感覺臺灣人對行人尊重

這個小屁孩如果能有我媽的體驗哪怕只有一次也好,坐在低矮的輪椅看著機車往你疾駛而來,並且從你耳旁呼嘯而去,就會知道行人的弱勢,以及生命的脆弱了

只要被車撞過一次,就完全不會認同這個呂秋遠們的狗屁論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