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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4 10:55:15瀏覽968|回應2|推薦4 | |
去年停水時,我對桃園縣淪為不知第幾等的公民十分不滿,總算,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及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通過,但沒想到,又是黑幕重重,實在令人遺憾! 而今天,聯合報與中國時報「罕見」的批判這個問題,我也「第一次」得知這個問題的內幕,雖然,我不能說我「長期」關心這個問題,但是,一個月內及幾個月內,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報導此一問題的次數極少,聯合報地方版報導過幾次,全國版應該沒超過3次,現在你們這些記者開始義憤填膺了? 我參觀過立法院,看過也知道一些記者怎麼「採訪」新聞(抄中央社的報導、看報寫新聞…),我認識兩個國會助理,但非常不熟,我也認識一個立委,但沒什麼交情,換句話說,我想拜託他們什麼事,應該很不可能,而如果我向他們請教立法院在委員會怎麼審水患治理問題,他們會不會向我解釋?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若果真如聯合報記者何明國所說「治水工程和條例顯然已成為朝野分贓、貪瀆的巧門,朝野集體共犯,特偵組若不辦個水落石出,台灣政治就不可能有清明的一天。」,中國時報陳嘉宏、呂理德說「集幾年來立法與預算編製惡例之大成,早已失去水患治理的嚴謹性」,請問,這兩個法案在委員會審查時,記者們為何不報導? 只能在木已成舟後再談? 我在「一個「真實」的網路民主經驗」中已「證明」了人民對政客而言是「用過即丟的衛生紙」,我在「刪預算不能代表問政認真」稍微談到立委的問政態度,政客不會甩一般老百姓,政府的公開資訊也有限,立法院黨政協商的黑幕,一般人民如何得知? 昨天,台聯立法委員賴幸媛寫了篇「預算權還給人民」陳義甚高,但一般人民的資源有限,時間有限,就算認真的花了點時間,也不敵朝野立委預算審查前一晚的亂搞亂改法案。 我雖然希望政府要負起治水的責任,但也不希望政客趁虛而入亂搞錢,然而,媒體應該要負起社會責任,多報導點「有營養」的東西,以治水來說,在今天以前,我看不到台灣媒體用心用力關心公共政策的努力,小民要忙於衣食,但記者應該發揮社會公器的力量! 而我的結論是,如果「治水條例」有問題,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也各有設「廉政委員會」,兩黨應該嚴防官商勾結,司法機關更應該睜大眼睛,看有沒有弊端,而我希望記者們能持續追蹤此一議題,不要讓他們得逞! 希望今天「治水條例」的議題不是聯合報與中國時報最後的討論,也不要等到停水後再來噴口水。 Written by blackjack 相關新聞報導: 1. 預算權還給人民 賴幸媛 2006.01.13 中國時報 2. 法案清倉》治水1410億三讀 唯一加碼法案 2006/01/14 聯合報 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3. 新聞眼》切段發包 朝野密室分贓 2006/01/14 聯合報 記者 何明國 4. 掌握治水預算權 王金平成大贏家2006.01.14 中國時報 高有智/新聞幕後 5. 治水條例 選後水到渠成 水為財?環團:台灣災難元年2006.01.14 中國時報 范姜泰基、高有智、林倖妃/台北報導 6. 800億→1410億 治水條例 變相肉桶分肥2006.01.14 中國時報 陳嘉宏、呂理德/分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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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