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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關說誰下台」非台灣民情,請林孟皇法官修正
2014/01/29 10:14:01瀏覽993|回應0|推薦10

無意中看到林孟皇法官所著的一本書「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20136月一版),在第一篇「關說者不可回任法官」一文談到施啟揚1995年喊出「誰關說,誰下台」一語後,「台灣的政治、司法才真正分道揚鑣」,真的嗎?而林孟皇法官其人就是『台開案』的法官,當年批趙玉柱、趙建銘父子權貴犯罪。後來林益世案又輪到他,20135月因判決引起爭議,而自請評鑑。

 

 

此書出版後3個月,王金平受柯建銘之托關說檢察官一事大爆發,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過程引起爭議。幾個月後我看到這篇文,覺得很有趣:

 

林孟皇法官表示政客名嘴動輒批評政治力介入司法未免太粗糙落伍,國人應有新思維新眼光,但實際上王金平關說已被檢評會認證,政治力確實已介入司法,所以國人不必有新思維新眼光,如果林孟皇法官該書有可能再版,應該修改。

 

 

此次關說案下台者只有法務部長曾勇夫一人,施啟揚所謂「誰關說,誰下台」在如今指的應該只限法官或法務部長。在台灣,實行關說的立法委員與被關說的檢察官不存在「誰關說,誰下台」的問題。一堆公法學者連署談到王金平時只談國會自律也沒說關說者應該下台啊。

 

因此,請林孟皇法官往後寫文時請注意這點,因為你說政客名嘴動輒批評政治力介入司法未免太粗糙、落伍了些是不合事實的,他們一直很跟得上時代,王金平就被認證為介入司法,至少是廣義的司法

 

換句話說,林孟皇法官或許應該為錯誤的評論對政客、名嘴表示歉意,因為台灣的政治、司法並沒有分道揚鑣呢!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4/1/29

 

釋字第 392 號: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自非僅指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之司法機關而言,而係包括檢察機關在內之廣義司法機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15/35509324/

檢評會認定 王金平關說 黃世銘違法監聽 應撤職 20131215  

【綜合報導】引爆馬王九月政爭的關說疑雲風暴,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認定,立法院長王金平確實向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要求對立委柯建銘案件不上訴,陳並向承辦檢察官林秀濤轉述,林也接受,但因陳、林均已坦白,建議法務部作內部懲處,各記警告;衍生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長楊榮宗及檢察官鄭深元,涉濫權監聽、洩密等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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