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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法律系劉宏恩教授給台灣人上的一課:卸任總統馬英九與庶民應該平等,但柯建銘比其他人更平等
2017/04/17 09:10:02瀏覽684|回應0|推薦12
馬英九被政大教授劉宏恩質疑在地院拿麥克風講話是特權,說「這到底是你們瘋還是我瘋、一般被告何時可以享受這種禮遇」,其實麥克風是媒體提供外,劉宏恩誠心誠意的問,網友也大發慈悲的告訴他:柯建銘也有拿麥克風喔! 

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澄清該麥克風是現場媒體提供無法擴音,也就是媒體以外的人聽不到擴音器,但劉宏恩不信,更痛斥「法警們還隨侍在側」,雖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前總統旁站了法警也讓劉宏恩這樣不爽,還讓劉宏恩追殺不已,又對柯建銘也拿麥克風視而不見。可見,當劉宏恩質疑法院、地檢署「不平等」時,他對卸任總統與現任民進黨立委的看待也不平等,換句話說:

關說王金平違反司法公正的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拿麥克風,劉宏恩一個字也捨不得罵,但馬英九身為卸任總統旁邊不但不能有法警,拿跟柯建銘一樣的麥克風也要一批再批。

我們說實在要謝謝劉宏恩,因為他證明了喬治•歐威爾動物農莊的一句話:「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民進黨執政後,民進黨動物終於用兩隻腳行走,而其他動物都要在地上爬了,這當然也包括馬英九。

Blackjack 2017/4/16

馬英九法院拿麥挨轟特權 網友:柯建銘拿麥卻沒事?
2017-04-16 11:49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14日開庭審理。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發文質疑馬英九在地院內手持麥克風講話,是享有特權,他今再在臉書指,「讓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被告可以公然在台北地檢署『官署內』拿麥克風擴音器抨擊台北地檢署,而且法警們還隨侍在側,這可以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嗎?一般被告何時可以享受這種禮遇?」

他批評,何時看過一般民眾身為被告可以在司法官署「內」拿麥克風公然抨擊司法,法警還在旁協助?司法公信力讓被告在官署「外」踐踏還不夠,還要提供司法官署自己的空間和人員來協助被告踐踏自己?「這到底是你們瘋還是我瘋?」

但眼尖網友發現,立委柯建銘以告訴人的身份出庭,也曾手持麥克風受訪,「麥克風也是同一支,柯可以拿著大談真理,馬拿就不對,這是什麼道理」、「他沒發現馬和柯使用同一麥克風、在同一地點受訪嗎?如果他知道柯也使用麥克風,卻只選擇評論馬,居心可議」、「由記者拿著麥克風訪問馬,跟記者把麥克風交給馬自己拿著自己說,有區別嗎」、「馬先生還是自己拿麥可風,其他人還要有人幫拿那種狀況,怎麼沒有人喊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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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昨這個動作 學者詫異: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特許?
2017-04-15 14:12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對於馬英九在地院內手持麥克風講話,感到非常詫異。

他在臉書指出,背景明顯是在台北地方法院「內」,他想請教台北地院及各位法官、律師,請問究竟從什麼時候,台灣的法院已經開放當事人可以在法院「內」拿麥克風用擴音器對記者發表聲明?如果這一位當事人可以,其他案件的當事人是否也可以?如果其他當事人不可以,請問這是否為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給予特許?「煩請說明︰以後其他當事人喊冤可不可以比照辦理?」

劉宏恩強烈建議,台北地院比照當年「吳敦義外孫機場臨時辦理護照」的作法,既然已為某人開了先例,就乾脆全面開放所有當事人都可以比照辦理。以後各位律師請記得幫喊冤的當事人攜帶麥克風擴音器,也請法警不可以驅逐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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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法院拿麥克風 劉宏恩再批:司法人員踐踏自己
2017-04-16 07:28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14日開庭審理。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質疑馬英九在地院內手持麥克風講話,是享有特權,北院昨澄清回應,指馬受訪的地點是台北地檢署法警室門口,所用的麥克風是媒體所提供。

劉宏恩今晨再在臉書指,「讓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被告可以公然在台北地檢署『官署內』拿麥克風擴音器抨擊台北地檢署,而且法警們還隨侍在側,這可以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嗎?一般被告何時可以享受這種禮遇?」

他批評,台北地方法院竟然回應「這樣做是行之有年的事情」,說得稀鬆平常,他昨天的發文下有近百位律師、法官、檢察官按讚或分享,「請問各位哪一位覺得這是稀鬆平常的事?」大家每天進出法院和地檢署,何時看過「一般民眾」身為被告可以在司法官署「內」拿麥克風公然抨擊司法,法警還在旁協助?

劉宏恩表示,司法公信力讓被告在官署「外」踐踏還不夠,還要提供司法官署自己的空間和人員來協助被告踐踏自己?「這到底是你們瘋還是我瘋?」

他附註指,台北地方法院還稱馬英九手上那支麥克風只有收音功能,無法擴音,「但這個說法根本錯誤」,現場明顯有連結音箱擴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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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宏恩質疑馬英九有特權 北院提3點回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html
…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澄清,當天馬英九受訪地點為台北地檢署,並非北院,且馬所用的麥克風是現場媒體提供,僅具收音功能、無法擴音,其他民眾同樣可以在院方劃定的採訪區內以此方式受訪。…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則指出,馬受訪地點確實為北檢管轄範圍,至於該區域有無具體規定訴訟當事人不能拿麥克風等設備受訪,還要再做查證,目前無法回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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