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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9 00:22:46瀏覽501|回應0|推薦6 | |
我和網友newsfreedom間的論戰,其實兩個都是這次新聞事件的受牽連者,有關他的論述部份,請到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6360725參閱精彩的見解。 我最後的結論轉貼如下,留做自己的紀錄: 很顯然的,你我的差異來自於所學背景,與知識的框架的不同。 「漢語」是個上位語的概念,就好像「水果」一樣,西瓜、香蕉、水梨、橘子、獮猴桃、番石榴、番茄都是水果。但是說西瓜是香蕉的「方言」,這話說起來就很弔詭了。 「漢語的七大方言」vs「漢語的七大語言」 我的知識背景告訴我,方言是:某種語言的變體,它具有和標準語不同的包括發音、詞彙和語法的語言特徵,這些不同的特徵與地域、民族團體與社會階級相關。方言之間常常是可以相通的。(John C. Hwang & Lingxin Zhang: Handbook of Rhetoric and Language) David Crystal在How Languages Work(語言的秘密)裡描述漢藏語系時指出:「因為漢語長期以來都只有一種書寫方式,加上共同的文學、文化歷史,傳統上將漢語的八種(閩語被D. Crystal再分為閩北和閩南)語言分支稱為方言。但是這些語言其實不相同,就像法語和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是不同的;而從語言學角度來看,東南方的語言又最不同。這些語言彼此無法理解,是將其納入語言的主要考量。」(D. Crystal:2006) 其他如 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V. Fromkin & R. Rodman著;黃宣範譯)語言學入門手冊,對於方言和語言的定義,都持類似的看法。 這些語言彼間的連結就是:使用相同的表意文字,然後又是在一個國家中被使用。傳統漢語語言學因此把它們全都歸納為漢語方言,那麼它們之間的標準語是那一個? 但是,如果它們在音韻、構詞、語意、語法上都有明顯到無法溝通的情形,怎麼會是您理解中的方言間的關係呢?這不就是您感到不受尊重的原因嗎?因為他們不是使用每個人熟悉的共通語言,他們使用的,是另外一種「語言」。 當然,這是從我認知的定義出發。語言和方言的界線,每每有超出語言本身的畫分法。 您認知的漢語方言定義,顯然是從竺家寧:《聲韻學》和其他漢語語言學而來。我得承認,這塊是我比較少觸及的範圍,但並不代表我全然無知。 「但是閣下現在推動的並不只是"標音符號", 而已經進入"文字符號"的範圍。」請問這又是從何得到的結論?您把我誤為蔣為文老師了嗎?我歸納一下我在本版發言的看法和立場: 台灣閩南語以全羅書寫可以是一種選擇,它曾經而且現在還在被使用,而且某些全羅文本對某些閱讀者(白話字聖經之於漢字文盲者)是可有效閱讀的(文本固定,讀久了自然通)。但是普遍而言,以單音節語言的多同音字的特性,見字讀音可做到,卻少了漢字同時攜帶語意的功能,在閱讀理解速度上會造成障礙。這在眼動儀閱讀理解實驗中已有研究結果,我不贊同全羅書寫,原因是理性的,但部份人反對,原因卻是感性的。 台羅拼音系統主要為記音符號(而且是相當有效的記音符號),當做字符僅有在特定漢文字無法有效表記的情況。台灣閩南語因為特殊的創新、學習與隔離的因素,有部份的詞匯無法用漢字表達。中文可以用音譯的方法用「土司」來形容那種長長的麵包,台灣閩南語如何用漢字來表達呢?也用「土司」二字嗎?「秀胖」嗎?不會因為漢字帶義的特徵讓人另外望文生義嗎?「秀胖」能唸出siok3-phang51的聲音嗎?里脊肉在台閩語的字源來自日語ロ-ス,怎麼用漢字表達呢?「肉數」嗎? 直接使用日文嗎?還是loo-suh呢?我可以舉出很多例子,但與台灣閩南語的總詞匯量來說,它們佔少到不能再少的數量,常用的如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辭典試用版」附錄所列的,也不過172條詞目,既不能用漢字書寫,用台羅拼音符號表音就是一個選擇,不會是閱讀理解的負擔。 所以我主張台灣閩南語應以漢字為主要書面語,只有在少數漢字「沒法度」的外來詞的場合,以羅馬拼音書寫。應該夠清楚了。剩下來的,就是您指我用漢文模擬台灣閩南語發音所留讓您頭痛的文章了。既然台灣閩南語在發音、構詞法、語法上都和現代漢語不相同,在使用這個被七大漢語家族共同繼承的漢字的時候,當然要跟著台灣閩南語的發音、構詞法、語法走。「餿水」唸不出「潘phun1」的聲音,「蝸牛」怎麼唸成「露螺」,「到處」能唸成「四界」嗎?「雞母」、「風颱」,「囡仔」是台閩語,「母雞」、「颱風」、「小孩」是國語。「我有食飽」是台閩語,「我吃飽了」是國語。以「有」字句代表動作完成式的閩南語語法,甚至是台灣國語和大陸普通話的重要分別。 「不要把國語當成外省族群的語言. 這種因政治力而造成的概念請閣下不必講得理所當然。」 請問您又是從何得來這是我的主張?雖然陳儀在民國35年採取了與「台灣省國語運動推行綱領」漸進式推動共通語原則背道而馳的剛性語言政策,要求四年內強制台灣省內人人說國語的目的,以及民國45年省教育廳下令在學校禁止說台語(林慶勳2001;陳美如1998),其結果是讓所有台灣語言全部進入休克狀態(這才是政治力造成的結果吧),我在回應中已經明白表示:「沒有任何人的主張或行為可以撼動國語在台灣是第一語言的事實」。儘管對大多數人而言不是母語,國語就是所有台灣人的第一語言。 您所提的使用共通語的尊重我很能理解,我的所有外國朋友對我們為什麼台灣人和他們聚在一起,就故意只說國語感到很「憤怒」。不過,我在這版使用了很多台閩語書面語嗎?大部份是在回應某些網友指稱台閩語是有音無字的時候我才使用的。我很清楚台閩語使用的場域。不過,「語言透過孩子而不朽,當語言學家看到一個語言只有大人在用時,他知道這個語言已經去日無多了」(Steven Pinker: The Language Instinct, 1994)對於某些台灣語言學者的過激主張和行為,我的態度和陳明通老師、和您一樣反對,但多了層理解。因為這個「只有大人會說的語言」造成的原因,可不是因為推動羅馬拼音,或者那些在國小台閩語教科書中,讓您看了很頭痛的「漢文模擬台灣閩南語發音」的台灣閩南語詞彙。 有關枝節問題部份,立場不同可以,就像我很enjoy(中文該怎麼說?享受?怪怪的)和您因為立場不同的對話,所以特別真的把我語言學的書翻出來。但是想當然爾的指稱我一定主張這個那個,才是我說您或另外一位網友先射箭再畫靶的唯一原因。另外,我對「妳」字的挑剔,其實是在對於該位「xxx」網友溫和的反諷罷了。網路禮節並不因為彼此匿名登錄,就可以不存在。 這又帶出了我唯一和政治相關的評論如下:您是位可敬的對談人,可惜這個版和自由時報一樣,不太適合可以像這樣子理性論述者久留。 藍、綠?我比較喜歡留白。 祝週末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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