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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5 22:30:11瀏覽1743|回應3|推薦7 | |
引用文章國家公園收費,會令遊客不想前往? 文/怡克納米斯 國家公園是共有財(public goods),但很多人也許不知道,使用共有財不見得一定得「免費」。共有財是免費使用的,這是很多人的誤解,對共有財收費的作法,簡單來說是外部成本內部化,對每一個使用者所造成的邊際成本收費,說是以價制量也可。 如是,最近媒體上吵的「國家公園收費」也是這層道理,國家公園是共有財,過去國家公園不收費,不代表不能收費。再者,媒體與民代說對外國人和本國人要採取價格歧視,即對外國人要多收一點費用,正因為國家公園是花納稅人的錢,意思是說,我們在臺灣怎可任外國人受惠於我們呢?所以外國人該收費,且該多收一點錢才「公平」! 非也非也,共有財收費是針對「邊際成本」收費,和資產是誰的?固定成本多少無關,對外國人收較高的費用,就是是對共有財的誤解。(很多國家對觀光客一進國門時就收觀光稅,但並沒有對國家公園收較高的門票費用。) 舉例來說,臺灣的公共資產很多,難不成都對外國人收錢,或者收更多的錢?高速公路通行費外國人多收一點,故宮門票要多收一點......這就可笑了!(如是,外國人也可以這樣對付我們!) 很簡單的道理,說給內政部長、諸立委和諸媒體清楚一下。 如果國家公園收費,可以讓遊客有較高的遊憩品質,想必有人願意,有人不願意,關鍵在於需求不同罷了。但說到這,想必還是會有人見縫插針,那麼,窮人沒錢,付不起門票,不就是歧視窮人嗎?這又搞混一點了,需求的程度不同,並不是富有的程度不同,這兩者有可能完全是兩碼子事,但也許有交集的地方,那麼,對某些需求高,但付費能力低的族群,用補貼的方式就可以達到目的。 新書《上班族經濟學》於1/25發行。 已出版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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