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1/23 09:45:28瀏覽1430|回應5|推薦20 | |
文/怡克納米斯 2007.01.23 今早一邊享用早餐(只是一顆飯團,外加一杯杏仁牛奶)瞥見聯合報黑白集「劣幣驅逐良幣」的政治評論,這篇評論不外乎是抨擊扁政府用人政策失當,啟用只論顏色不論專業的政務官,然後,不是黯然下台,就是起訴被告,作者認為這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最好表徵。 劣幣驅逐良幣,其實是在經濟學的貨幣理論探討的一種貨幣現象,經濟學上有個著名的格萊欣法則(Gresham's Law),也就是著名的「劣幣驅逐良幣」的故事。所謂的格萊欣法則是說,當一個政府發行劣等硬幣時,由於過去的舊硬幣(良幣)的成色較好,因此民眾會大肆蒐集舊硬幣熔毀來套利。(詳見作者「職場格萊欣法則」一文) 我習慣看看教育部的電子辭典是怎麼解釋劣幣驅逐良幣的:
這兩個解釋其實並沒有寫得很充分,這不能怪編輯的人員,畢竟,這些人可能不是很清楚經濟學。 如果說扁政府用人「劣幣驅逐良幣的話」好像是說把政務官分成兩種,一種爛政務官上台之後把好的政務官趕走,這只是按「劣幣驅逐良幣」的字義去解釋而已。 比較傳神的說法應該是這樣,在過去的專業官僚時代,這些政務官都是具有專業與眼光之才,慢慢從公務人員的體系裡面或者是外面專業人才裡面拔擢或升遷而來,基本上這些人的素養和才能自是可以擔當大任的,沒有什麼用人問顏色的問題。 所以說,這些人可以說是「舊幣」或者是「良幣」,因為成色很好。 扁政府上台之後大量製造「新幣」,這些新幣就是台面上這些政務官,正因為成色不好,你可以說他是是「劣幣」。 因此,當劣幣與良幣共同存在時,良幣可能並沒有被收集或焚燬,而是一紙命令,令這些舊朝良幣失去幣值,全面改用新幣,良幣貶為庶民。 政府大量發行劣幣,可以大肆搜刮民間物資,當然通貨容易膨脹,人民痛苦指數容易上升。 於是乎,大家都知道新朝用的都是劣幣,劣幣被貼上標籤,價值日益低落。 新朝又要發行劣幣,並「虛位以待」,當你知道那個位置都是「劣幣」之後,聰明的良幣當然不會自告奮勇,只有比劣幣還次一等的人,繼續前仆後繼當起劣幣,正因為「劣幣還是幣」啊,能享有特權啊! 所以,最後新朝裡面沒有良幣,也沒也劣幣,只剩下比劣幣還次幾等的「貶幣」了...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