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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4 14:52:43瀏覽1463|回應1|推薦7 | |
這是去年筆者投稿聯合報民意論壇的文章,查稅這種事好像年年都有,小弟也因此和國稅局槓上好幾次... 受文者:姓服名飾? 查稅 莫須有 筆者朋友年底前收到中區國稅局一封查稅檢舉通知,內文是經檢舉有營利事實,要配合調查,若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需儘速辦理,否則罰款伺候!由於年關將近,詐騙手法翻新,原以為是詐騙郵件準備丟掉,但看到本文時不由得一愣,「受文者」斗大兩個字寫著「服飾」(隔壁剛好是服飾店)。 如果這是一封詐騙郵件,搞笑的程度真是有以致之,但如果是「公文」,可就是搞笑加粗糙三級。 經朋友電話求證,確認的確是國稅局發文的查稅通知,不過遺憾的是,他們這家人在戶口名簿上登記的全沒一位姓「服」名「飾」之人。即使稅務機關以「公示送達」來要求,但依法須以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父母為送達人;既無納稅義務人,就無公示送達之理由要罰款,且公文之收件人應為自然人或法人,對於花草蟲魚鳥獸或無生命之個體或名詞,著實翻不出任何法條及規定,可為「收件人」或「納稅義務人」了。 可笑的是朋友家裡是一般住宅根本沒有營業,國稅局何來「檢舉」之說?顯然是胡亂舉發之舉,我想目的和詐騙郵件一樣,總有幾個會自投羅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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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