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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你為何要結婚?
2008/01/25 14:55:45瀏覽9637|回應11|推薦42

引用文章告訴我,自由戀愛好,還是相親好?

怡克納米斯出新書了:搶鮮看:「巷子口經濟學」新書封面發表

文/怡克納米斯 2008.01.25

你為什麼要結婚

「為什麼要結婚?」如果我問你這個問題,你可以答得出來嗎?

肯定有人會說,為了愛情,所以要結婚。

我不容否認,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但鐵定也有人會這麼認為,為了愛情,不見得一定要結婚,可見得這是一個無法放諸四海皆準的理由。

另外一種理由是因為「上了車,所以不得不補票」,甚至是「奉子結婚」。

這也是一種事實,愛情結了果(奉子),只好結婚,讓母子有個名分。但時代進步了,很多經濟自由的女人,反而願意未婚生子,反倒不願意結婚,孩子跟了母姓,有沒有一個爸爸反而不甚重要。這種情況女人是願意幹,但男人可是千百個不願意,避之唯恐不及。

還有理由嗎?鐵定還有更多 …

在還沒有釐清楚為何要結婚之前,先來看看婚姻的「定義」。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 [1] 認為婚姻的定義是「男女雙方互相約定放棄獨立的人格,共同形成一個新人格,來經營永續性的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契約。」

從哲學觀來看,婚姻是一種共同生活的契約,為的是經營一個嶄新的人生而共同生活。

從社會學來看,婚姻的定義在於「彼此是經濟共同體,傳宗接代、共同生活以及親密關係」。社會學把婚姻的功能都具體彰顯出來,不外乎是經濟共同體及生育與情愛的關係。

那麼,從法律來看,婚姻的定義又是如何呢?

法律來看婚姻的定義基本上都是視是否滿足一些實質條件,如民法第 973 條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者,不得訂定婚約。」也就是說未滿這個法定年齡的婚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此外,在實質條件之外,民法定 101 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第 1003 條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 1003- 條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從民法來看,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除實質條件之外,比較像社會學家所定義的婚姻,除了「傳宗接代」及「親密關係」這兩個條件。誠然,法律無法去規範男女結婚之後一定要「傳宗接代」,或者要保有愛情不墬,愛情不變質,這部分的人為因素過於複雜,不適宜用法律來規範。

最後,從經濟學來看,婚姻的定義又如何呢?

經濟學的看法比較偏向於「效用」,如果結婚比不結婚來的好,那麼結婚當然相較於不結婚來的效用較高。結婚乃基於一種互補性,不管是情愛,生產活動和生育子女等方面,男女雙方都具有互補性,基於兩性合作,會讓彼此的效用都提高。

觀察這幾種學說的看法,婚姻的定義都有其經濟意涵,這些都是共通的。

好了,有了定義之後,現在有機會可以結婚,但你有兩種選擇,就是結婚與不結婚,你會選擇哪一個?

我試圖把結婚可以產出的商品一一列舉出來。

1. 愛情

2. 子女

3. 性愛

4. 經濟保障

5. 親屬關係

除這五種之外,我還想像不出還有哪些商品可以產出的。

以愛情來論,愛情不管在婚前與婚後都可以存在,所以不能說結婚是為了愛情,或者因為愛情才結婚,這在道理上說不通。況且,愛情可以獨立存在,不能把結婚視為愛情的終極目標與手段。

怎麼說呢?當一對男女在談戀愛時,他們正在享受愛情(或消費愛情),彼此都會付出一些代價,當然這種愛情消費,可能隨時告吹,或者轉移消費。當你視結婚為愛情的終極目標的話,那麼你一輩子都會被綁死(要不,我這麼說,要你一輩子只喝某一種品牌的果汁,其餘不准喝,你會如何?)愛情,是無法保證是否一輩子都不會變質(連親情都無法保證了,更何況愛情?),況且,愛情還有其邊際效用遞減的特色,你愈消費愛情,每一次愛情帶給你的效用滿足程度都會下降。

因此,為了愛情而結婚,顯然是一種不智的作法。

至於子女,經濟學家大概都認為那是婚姻所產出的資產,當然,這種資產到底是「正資產」還是「負資產」很難說(在會計上這種說法不對,凡資產只有正項,所有的負債也是資產,只有在資產大於負債時,才有正的業主權益)。但現在很多人都能生育而不生育,正因為撫養一個孩子到長大成人,所必須付出的金錢代價過於昂貴,因而傾向於當個頂客族 [2]

到底,養育子女是有其金錢代價的,這些金錢代價之後,就是機會成本 [3] ,這些錢可以享樂,可以置產,也可以發揮其他效用。但養育子女也有其效用,如家庭和樂的愉悅,成長的愉悅等等,這些都難以去計量,更難以用貨幣來衡量。但總的來說,當家庭經濟收入不允許時,理性的夫妻雙方通成會傾向於不生育,而更低收入的家庭,反而會生育更多(有時是政府補貼政策導致的誘因扭曲所致)。

總的來說,為了生育,則結婚是一種手段(當然可以未婚生子),但這個部分的考量,我相信程度不高。

第三種商品,就是性愛。

我記得有人曾經提過,婚姻是取得安全性愛的一種最佳方法,正因為持這種看法的人的態度是視婚姻確保唯一的性愛來源,更是安全不過了,更何況這種性愛來源或資源不必偷偷摸摸,可以光明正大。

馬斯洛曾經提過,人的需求層級裡,性愛應該是屬於生理需求,這種需求等級與程度並不高。換個方式來講,假使性愛有其市場的話(也真的有市場),訂價也不至於過高,過高的話也就有行無市了。

一個男人或女人取得性愛的資源與管道當然很多,可以在性愛市場上取得,用價格,當然也有非價格因素的取得,譬如說是一夜情,或者是婚外情之類的。當然,很多人一定會認為在性愛市場裡取得性資源,風險過高(如感染性病或愛滋病),這的確有其風險,然非價格因素的性愛資源恐怕並不盡然,正因為經濟學家認為性伴侶愈多,反而降低愛滋病感染的機會 [4]

因此,用結婚來取得安全的性愛,其實在理論與實際上均不是這回事,也無從保證。此外,在服膺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則之下,並無法讓性愛的效用達到最高,也就是說用結婚來取得性愛,這種理由實在說不通。

結婚還能產生一種商品,就是經濟保障,關於這個部分範圍甚廣。在經濟學的看法裡,男人和女人結合成一個家庭,本來就有互補的作用,透過互補與資源的交換,的確能讓彼此的效用提高不少。大部分的經濟理論都是朝這個方向發揮與申論,誠然,在社會與法學的看法裡,也都有這樣的敘述。很多人常說,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總是有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不是媽媽,就是老婆,也就是說男人喜好高風險的事業,成就與經濟收入本來就變異極高,如果老婆是從事經濟收入相對比較保守的工作,至少可以相互扶持,這就是互補作用。

此外,另外一種現象就是有些女人渴望嫁入豪門,有些男人也愛慕富家小姐,正期盼的就是可以立刻取得經濟資源,這種經濟資源本來就是一種安穩的經濟保障。而目前台灣很多的外籍新娘(東南亞與大陸居多)也都嫁給台灣郎,圖的也是因為台灣郎的經濟資源比起她們的國家至少好上許多。總的來說,透過結婚取得經濟保障(至少有結婚證書一紙「契約」)是個理性的手段。以日本來說,政府透過裡立法來保障離婚婦女的經濟資源,只要男女雙方一經離婚,女方可以享有男方退休金的一半,此法一出。日本的離婚率短期內攀高,造成了男人千方百計的挽留婚姻,而女人卻想盡辦法要離婚的怪異現象。

最後一種商品是親屬關係,這種親屬關係是透過結婚所產生的姻親關係,男女雙方的家庭因此產生交集,但這種親屬關係到底是好是壞很難說個準。如果男女雙方都是善良人家,這種透過婚姻而結合的親屬關係倒可能是一種資源(如果是經濟資源的話,就為第四種經濟保障商品),如果不是,有可能也是一種拖累。正因為這種關係不是你說不要就不要,這種關係會依存在婚姻關係裡,除非你放棄婚姻,否則這種關係會跟著一輩子。

在農業時代,有著「探門風」的習慣,就是說男女在訂婚之前必須去打探對方的家庭狀況,這種探門風習慣本來就是必要的,可以避免一些資訊不對稱的情況發生,萬一,對方的門風不好,這樁婚姻大概也結不成。探門風,就是打探對分的親屬關係,當然必須謹慎為之。

看了以上的分析,你還會為愛沖昏了頭,想結婚了嗎?還是想清楚再說吧!



[1] 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 1770 - 1831)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的思想象徵著了 19 世紀德國唯心主義哲學運動的頂峰,對後世哲學流派如存在主義和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2] 頂客族 (DINK )是 Double Income No Kid 的縮寫,代表了雙薪無子女的家庭。

[3] 機會成本指的是在眾多選擇中,所放棄的選擇當中最有價值的那一個選擇。

[4] 詳見 Steven E. Landsburg 所著的 More Sex Is Safer Sex (中譯:反常識經濟學),第一章。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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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gcrab&aid=1567086
 引用者清單(3)  
2008/02/01 12:39 【小馨馨の家】 談婚姻
2008/01/26 06:51 【若荷的網誌】 〈唯一答案〉
2008/01/25 23:25 【天蠍浪子的咖啡杯】 「走在紅毯裡,披上白紗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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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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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1 12:38

Ivy還真是會舉例,適合當作家,多寫一些,以後也加入我們作家部落格吧!哈!


iv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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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當然....沒這回事
2008/02/01 12:32

在婚姻裡, 另一半並不是屬於我們個人的財產

我會解讀為 不動產

不動產..除非你不再想擁有,  那就只好轉移 割讓  

另一個解讀為

不輕易變動  ,是彼此的支柱 ,是一個可以讓你避風避寒的地方!

是一個可以給你溫暖懷抱的去處!

現在的人婚姻 ,常出現問題來自於, 自我太重視,  慾望要求也太多,永遠沒有滿足的

一天,記憶深刻 攤開都是對方的不是 ,但卻又老是健忘,  忘記對方曾有過的好 !

感動是可以累積的 ,卻不能麻痺,靈敏的發現對方的需要與感覺,真正的把彼此放在

心上!

朋友可以談天, 可以一起遊樂, 但卻無法真正走進心裡,當個貼心的人 !

若真要用經濟模式比喻婚姻

那麼婚姻像場棒球賽

不可能球球是好球 ,但是好球來臨時 你可以揮棒發揮,最後可能是滿心歡喜的全壘

打!

但若是壞球, 你又何必理他去揮棒呢!

婚姻裡 ~ 沒有理所當然這回事 !


iv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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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孤獨
2008/02/01 01:04

習慣自由  獨立的人, 也有害怕孤獨的時候

為什麼要結婚? 幸福的人會說 :緣份到了!  怨偶則會說相欠債 !

那我為什麼要結婚 ?

我想要一種真心的感動! 不管你是付出或是接受的那一方  都是很值得 !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2-01 07:38 回覆:
嗯,拒絕孤獨也是一種理由,它應屬於建立親屬關係的一種,但這種拒絕孤獨的理由顯然過於遷強,這因為朋友到處都是,談心朋友應該也有,只是談心與陪伴是一種交心,如果能夠有個交心的枕邊人,豈不更好?
所以啊,女人會認為先有情愛,才有性愛,道理在這吧...
我倒認為,真心的感動,會有邊際效用遞減的問題,真心的感動大概只有第一次是真的感動,因此,當男人真的很累,每每要讓女人有真心的感動,但顫動的幅度又不能太小,真的很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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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2008/01/31 17:31

事實上我並不認為理性的學問(科學、經濟...之屬)和感性的學問(小說、文學......)是沒有通渠的,相反地,我認為任何學科,究本溯源會回到同一個出發點上.

譬如科學與靈異學之間公案不少,但我一直以為這個世界尚未在科學範疇被發現的事項很多,靈異便是其一,如果有一台心電機測得生前的心跳正值,在未來某個世紀發明了測試死後的靈動負值,諒必會顛覆現代科學的觀點.

依據這個邏輯,所以我說情感未必是不可條理化的經濟觀點,只是它們處於更複雜的宗教"業"範圍,這看似非理性的說法請大兄見諒,我實際認為"業"對看似不可自控的感情因素來說,正是其道理之處吧?!

撇開理性感性的因素區分來看,事實也是如此:戀愛、結婚如果包含理性,免不得斤兩計較一番,有意識無意識中,雖然嘴裡說著愛,實際的心理活動,免不得包含大量的經濟的因素在內吧?!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2-01 07:42 回覆:
情愛的事情當然難以說個明白,用經濟學來詮釋,恐怕也是冰山之一角而已。但理性一點來看,男女結婚的理由,或者為什麼結婚(撇開指腹為婚和媒妁之言),還是有經濟的理由在內,豪門和政治世家的婚姻不都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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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了
2008/01/29 23:23

如果按大兄的觀點看來我雖然贊同,還是感覺侷限討論的範圍過於狹窄,因為我以為以經濟學角度,在經濟上換算結果來說是較"悲慘"的收場,多半有錢的那方付出財物,取得所需要的"社會配備"(另一半).

這個社會配備在可知可不知的狀況下,付出自己的青春,與高度的配合度,來證明自己值得,這樣不管是為了性或某種程度的安全感來說,付出感情者都要成為絕對的弱勢,因為感情在交易中是最不值得列入算計的部份.

有沒有經濟與感情並存的關係?!以個人的邏輯切入來說,感情會因為經濟的波動而波動,除非情感強度大過經濟強度,那麼這種狀況是貧賤無財的狀況,有財又有情感是仙人境,有財無情感則冰冷狀況會致使一方出軌,經濟掌控者可以多頭進行,其配偶成為為財守冰宮者.,經濟掌控者是付出錢"買關係"的客戶.

所以我覺得用經濟談人間家庭或戀情的角度是較侷限的,在經濟之外的情感問題難以周全的緣故.

一點淺見,提供參考.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1-30 09:13 回覆:

我覺得很多科學的討論都是「侷限」的,也就是說很難做到「全面關照」的境界,同樣的,經濟學也是,但即是如此,也不損各種科學的價值。

至於,婚姻的「交換說」在經濟學理論上經常被討論,雖然,很多人認為愛情或者是婚姻把它界定於「精神層次」,不見得容於經濟學的交換說,但也不能說是男人出錢用以交換女人,前面的情況比較像情慾的買賣。我倒認為女人在婚姻的選擇上本來就是服膺效用極大的選擇,不然歌德也不會這樣說了。

我記得經濟學家曾經說過,婚姻或者是愛情是一種雙獨佔的市場,我認同這樣的看法,因此,單一獨佔的現象不是說沒有(如願意倒貼),但通常不是一種理性的行為。

最後,經濟與感情這兩個變數是否是相依的,顯然是的,而且是互為影響,這點不容否認,但其背後都是追求效用極大,只是這個效用極大經濟學不考量道德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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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因素的條理
2008/01/27 23:57

其實條理化結婚或戀愛的經濟觀點,是隸屬在理性範疇的思維,如果我假設:愛或結婚隸屬在情感範圍,所以無法條理化它們,也是不合乎常理的.

最簡單的概念,撇除目的計算,因而戀愛、結婚者,純粹因為感情的衝動,走到這樣的人生常軌中的百分比如何?不得而知!可以確定的是:跳脫感情制限,純粹就經濟學的眼光看待戀愛婚姻時,壓根就感覺多此一舉,人類不過在任由情感作祟,多此一舉重複進行著無趣、無意義的生命歷程.

感情的部份如何條理化它們?以莫名的生理反應或互相吸引的能量作用而言,只能說是"業",在宗教範疇多所闡述,除此之外,我想感情範疇內的不可自控因素,其條理也只能如此作解吧?!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1-28 09:10 回覆:
在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中,一開始都是先假設其他條件不變,這是一種慣例,也就是說經濟學無法,或者說很難以把所有影響因素都考慮進來,經濟學是這樣,很多科學也是這樣。
所以,用經濟學來解釋愛情,只因為這是屬於人類行為的一種,社會科學中的經濟學可以解釋愛情中理性的行為,非理性的行為,那就不是經濟學所能研究的範疇了。
如果說,經濟學分析愛情是多此一舉,那麼,貝克的家庭論也就不會是經典,當然也得不到諾貝爾經濟學獎。
我是這樣看待的,社會科學嘛,可以解釋理性,也可以解釋非理性,這是科學,如果不去解釋與探究,那麼,科學不必存在了啊。
此外,您認為人類不過在任由情感作祟,多此一舉重複進行著無趣、無意義的生命歷程,在我看來,情感應該還是有意義與有趣的,雖然它可能一直重複,雖然它可能是生命的一種旅程,如果情感無趣,可見諸多文學與藝術作品大概都是無意義的,死灰一片。
經濟學的分析不是一種非是即否的論斷,經濟學的分析不帶任何道德與情感,經濟學的分析不是應該與不應該的判斷,它只是試圖去解釋,去分析,很多事實的真相為何而已。
至於,如果有人的答案是這樣:為什麼結婚?因為我喜歡!這種答案我不會去分析,這種未經思索的答案,是非理性的,不是經濟學可以去解釋的。
如果,有人答案是:因為我就是喜歡他(她)!這回,我會問,難道沒其他可選擇的對象嗎?如果可以問下去,我就認為有探究的可能性了!

仰望月亮的貓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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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回應....
2008/01/26 22:38

樓下的回應,真是太妙了,讓笨嘟要大聲地拍拍手~

文榮大哥文章裡的音樂播放器,跟我首頁的一樣呢XD

哇~找到同好了說


生命的意義,便在於是否能發現美.尋找美.紀錄美.實踐美;
生命的價值,就在於是否能感受愛.體會愛.給予愛.傳播愛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1-27 08:39 回覆:

樓下有好幾樓,你指的是哪一樓啊。

那個音樂播放器只是來襯托一下,避免用經濟學講愛情太生硬了點啦!


GigglyFish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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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竹林過客"好好笑喔~
2008/01/26 20:46

請你換個方式問我:

告訴我, 妳為何不結婚?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1-27 08:38 回覆:
原來竹林兄還「未婚」啊?那麼此文一出,豈不...罪過罪過,難怪他這麼回答喔!

二舅舅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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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句點
2008/01/26 11:52
我結婚,好讓自己的生命,經歷造物主最完美的作為與祝福。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1-27 08:35 回覆:
結婚,是人生的句點,那多恐怖啊?難不成你認為結婚是戀愛的墳墓?

竹林過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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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已經開始暖化,你還把結婚經濟化!
2008/01/26 09:39

1. 愛情成本化

2. 子女產品化 

3. 性愛商業化 

4. 經濟保障合理化

5. 親屬關係正常化

怡客納米斯,全球已經開始暖化,你還把結婚經濟化!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08-01-26 22:24 回覆:

竹林兄,地球暖化當然和愛情婚姻有關,我試著這麼解釋:

1. 愛情成本化:愛情會發光發熱,CO2會增加,地球會暖化...

2. 子女產品化:人口增多,CO2增加,地球會暖化...

3. 性愛商業化:性愛愈多,熱量發散愈多,CO2增加,地球會暖化...

4. 經濟保障合理化:經濟保障不會增加CO2。

5. 親屬關係正常化:親屬愈多,交往越複雜,互動關係增加,CO2增加,地球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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