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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7 15:32:55瀏覽663|回應2|推薦3 | |
颱風天停課不停班,造成少數家庭小孩乏人照顧,引起馬總統關注,勞委會擬修法給有薪之「家庭照顧假」。最近立法院又舊事重提。其實這是庸人自擾,首先颱風天停課不停班的狀況有多少?過去類似狀況時家長如何解決?這些家庭孩子放寒暑假時怎麼辦?有孩童乏人照顧的家庭必須具備(1)父母都上班;(2)沒有其他親人、朋友、鄰居可托收;(3)孩童無自主能力(8歲以下者)。這種特例少之又少,值得煞費周章來修法嗎?何況目前公務人員已有五天給薪的家庭照顧假,而勞工一樣有給薪的特休假,為何不用? 台灣企業員工一年擁有國定假日115天,另依服務年資可享有有薪之特別休假7~30天,合計已有122~145天。外加有所謂生理假、生產假、育嬰假、陪產假等,休假天數已是世界最多,如今還要有「家庭照顧假」?即使有需要,5天是否太多? 天災人禍難以預測,沒有任何制度可以周延含蓋到所有狀況。貴為總統若奢想求全,反會顧此失彼。今天企業界談到馬總統倡導「家庭照顧假」,多認為總統過度民粹,小題大作。不要為了討好極少數特例庶民,反失去眾多工商界的信賴。 ~刊載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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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