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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9 10:06:39瀏覽33|回應0|推薦0 | |
契約書是不是有著作權這個議題,可以從法律定義面和經濟營業(實際需求)面二面向來看,至於看法正不正確則基本上是會不正確的,因為聰明的讀者看官您有知識和判斷力,您會自行去收集資料研讀,發現本文中推論/寫作上存在的問題和缺失,進而找出正確的答案。 >>法律定義面<< 第一,契約書是法律下的產物,它是硬邦邦地,只要條件成立,是生是死都是由文件上的文字決定的,不是人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的,所以契約書不會是人類情感面的表現。 第二,契約書是條例式地,根本就不像小說那樣以段落來進行編排,更不會如同小說般在段落中出現多人對談或是單人旁白,因為這內容編排/安排上的差異,所以契約書不會是小說,也不會是文學著作。 第三,契約書中所使用文字是半封閉的,部分文字會在日常生活中出現,但部分文字卻日常生活中罕見的,例如「請求權基礎」/「訴之聲明」,且文字的詞性多為動詞和名詞。相較之下,詩、詞、散文中出現的文字則是偏向於封閉的,機乎不會在日常生活中出現,其詞性多為形容詞或是副詞,且常用比擬/類比手法,以便描述心中情感,更有時,文字的押韻會被需求以表現文字的音韻性。所以契約書不會是詩、詞、散文,也不會是文學著作。 總之,反對契約書有著作權的一方,有可能會從上述的觀點切入,來說明為什契約書不是文學創作/著作,不會符合著作權法的定義[1][2]。 以上的觀點完全正確,碓實契約書不像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常見/流通的著作類產品--文書/非文學書籍,但要說它不是著作權法中所要保護的東西就太早了。著作權法除了要保護文學創作、藝術創作和學術創作外,還要保護科學創作。 對,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明明白白地就把「科學」列入著作權法所要保護的創作類型[1],而且請好好地看清楚一下法律文字,條文中沒有對科學的範圍作出限定,管你文章內容中有沒有用到數學公式/實驗數據/(偽)程式碼,或是和天文/地理/海洋/化工/電腦相關,一律來者不限,見者有份,只要是能和科學沾到邊的,通通都會被著作權法所保護。 因此,要讓契約書有著作權/或可能有著作權,一定要讓契約及/或法律能和科學沾到邊的,只要沾到邊後,就能舉起道德的大旗,說這是在中興漢室,(作者被最近看的三國作品所影響到,亂入中)。 君難道沒有聽過人文科學或是社會科會這些名詞嗎?(雖然君可能不清楚它葫蘆裡什麼在賣什膏藥,或者懷疑是不是新瓶裝舊酒),依照維基百科對「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這二個用語/條目的解釋,法學被視為是廣義而非狹義的社會科會[3],並且法律在資料編排時被歸為是「人文學科」下的一個主要領域[4],所以以較大眾/網路使用者的視角來看,法律是和科學沾到邊,所以法律的產物/創作物--契約書也就是科學的產物/創作物,自然而然也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圖1 中央研究院官網)
(圖2 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收錄期刊之學門分類表) 證據當然不只有這些,圖1是中央研究院官網對於內部各研究單位的分類[5],圖2是國立臺灣大學底下受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補助之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6][7],對於所收錄期刊之學門分類表,雖然前者(圖1)把法律歸為人文科學,後者(圖2)把法律歸為社會科學,但若不細分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到底何有細部差異,官方和學術皆把法律歸為人文社會科學,所以法律是科學的一分支,法律的創作物(如契約書)是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經濟營業(實際需求)面<< 著作權不要註冊就能獲得,又沒有年費或是定期更新的費用,其前期投入的取得成本極低,根本是0。 常見的著作權獲利模式-----告人,輸的被告要負擔訴訟費用,而原告又可以把律師費部份或全部地加到求償金額中,要倒賠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的機率應不高,(沒打過著作權官司,別問我),再加上有些侵權人一聽到要上法院/收受存證信函後,就能談合解,收入應該頗高。 投入成本低而獲利高,依一般的商業習性,應該有許多人利用契約書的著作權來賺上一筆,但訟訴上好像極少聽到相關的資訊,會不會是因為契約書沒有著作權才導致無法實現這商業獲利模式? 對於契約書有否定著作權觀點的人,也有可能會從上述的觀點切入,無蛋就無雞,沒有契約書的著作權訴訟,自然可以得證出契約書沒有著作權的假設。 其實,由結果來反推原因是一種正常的推論過程,只不過中間有些因素要考慮一下,例如上面的成本少估了庫存行銷成本。 一般人和消費者可能對著作權有個錯誤的了解,認為著作權因為是無體財產權,不用生產成本,擁有它就像擁有一台印鈔機,開下去錢就會自動跑出來。 但這樣的想法是錯的。無體財產沒錯,卻需要寄生/依附於看得到/聽得到/模得到的有形(物體)事物上。科技是在發展中,但還沒有發展到心靈感應/讀心術這個階段,人們無法直接讀取別人心中的想法,而是要先依賴別人先把自身的心中想法用肢體口語/筆墨紙硯表達出來,我們再去用視覺/聽覺/觸覺去讀取並解釋才算是完成。 沒有中間傳遞過程中所需要的有形事物,無體財產權和著作權會消失,或至少對人類無影響。就像我們只要好好地清潔居家環境,消減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這二種蚊子,我們就不會感染登革熱的道理一樣[8]。(政令宣導/業配,煩把業配費轉到右上方的帳號中---笑話別當真) 契約書最傳統又好用的依附物/載具就只有紙,紙是便宜沒有錯,但紙會吸水和變黃,而且數量一多就會重且佔空間,所以儲存空間(如倉庫)/倉儲的成本一定要列入考量。 還有要在空白的紙張上弄出契約書的文字內容,過程中可是要電費的;如果本身沒有那種可在紙張上弄出文字的機器,則要再一筆工作人員操作費。如果要自備機器,則首先要想到的是機器會不會常常印契約書以外的東西,若沒有的話根本就無法攤掉機器的成本。 所以要把擁有無體財產的契約書文字內容,變成能看能摸甚至還裝訂好的一本契約書,生產和倉儲成本不低。 此外,世上又不是每個人都是壞人,又不是每張彩劵都會中獎,不是每個拿到契約書的人士都會作出侵犯著作權的舉動,為了確保能順利告人,所以就要廣發契約書(不是英雄帖),而此舉要印出更多本的契約書來給人,又會推昇生產和倉儲成本。 又人門可不是對外來事物都來者不拒的,要有興趣的才會收下。一個人要用二個小時在台北捷運站出入口100公尺前免費發放二千份的紙張製品,應該只有發放新台幣一千元的鈔票才能完成這挑戰,其它什麼中午便當店或是手搖飲料的宣傳單/菜單,應該成就不了的。 所以左想想右想想,還是把契約書拿來簽一簽,當成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證明算了,要把契約書當成書本一樣,玩起著作權法那套貓捉老鼠的遊戲太累了。 況且那個契約書自己也是簽約人之一,契約書的好壞自己也會受影響,讓太多人看(買去看),萬一看出有漏洞時,受傷的會是自己,所以貓捉老鼠的遊戲就算了。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性,契約書被客制化而費用沒有被單獨出來,而是併到其它費用裡,特別是契約書不是自己本人由無到有寫出來,特別是有利用到公司外部資源如律師事務所時。 契約的商量/協商/談判過程是雙方實力的表現,實力差的就要被逼著接受較差的條件,人家可以三十天後收到貨款,有人卻要一百五十天。但實力是相對的,沒有人永遠是弱者,口罩平常沒人要而疫期時卻搶翻天。所以契約書是一種變動性和個別化皆高的產出物,而不利於大量出產。 同時間,在雙方實力不要差太多下,理想的協商/談判過程是你來我往,這裡你退一些那裡我退一些以求雙贏,變成要找一個人或一個團隊花上一獨佔不共享的時間來處理。這樣,這一筆人力成本是跑不掉的,不收錢不行,但收費項目太多又不太好,再加上著作權相較於民事/刑事/商事法(事件)是較晚/較不受人尊重的,契約書就當成買菜會附送的青蔥(風災大雨過後除外),反正作生意/提供服務就要有霸氣一點,不計較細節了,這一整套服務就算你xxx元好。 因此,契約書是(或可能是)存在著作權的,只是因為量大則生產庫存成本高,而量少又可用其它名目來包裹掉的特性,變成契約書較少玩那套告人盜印書本的營運/獲利模式。 還有要再補充一下,律師事務所應該不會告客戶,說它幫助別人來侵犯著作權,這樣客戶不換律師事務所才奇怪。告與客戶訂約的另一方當事人(客戶的老闆或客戶),客戶到頭來還是會收到抱怨,到頭來,客戶還是要換律師事務所。既然如此,不告也羆,訴訟案件少也就不意外了。 值得一提地,契約書的著作權訴訟很少但卻不等於零,而且不是一件而是二件[9],一勝一敗,會不會有其它的法院判決或是有其它正在進行中的官司,作者沒有再去追查,只是向讀者看官報告網路上所看到的資料罷了。 總而言之,要由無訴訟來證明契約書無著作權,這條路是走不太通的。 最後,契約書可能也有著作權,除了契約書上的約定內容要遵守外,著作權的規定也要注意和遵守一下,真是煩啊+忙啊。 參考文獻: [1]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完整內容: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2] 著作權組,「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 2025-05-09, https://www.tipo.gov.tw/tw/copyright/729-21196.html [3] 維基百科,「社會科學」, 維基百科, 2025-02-06,網址: https://zh.wikipedia.org/zh-tw/社会科学 [4] 維基百科,「人文科學」, 維基百科, 2024-02-23,網址: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人文科學 [5] 中央研究院,「Default」(官方網站首頁), 中央研究院,網址: https://www.sinica.edu.tw/Default [6] 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收錄學門類表」, 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 2022-12-22,網址: https://www.hss.ntu.edu.tw/zh-tw/thcitssci/43 [7] 國立臺灣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網址: http://www.cahss.ntu.edu.tw/ [8]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登革熱疾病介紹」,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4-03-28,網址: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e6K1xXr0VJQ7FuxsMtMVhw [9] 聖島智慧財產專業團體,「契約書是否受到著作權保護?」, 聖島智慧財產專業團體, 2021-05-04,網址: https://www.saint-island.com.tw/Tw/News/News_Info.aspx?IT=News_1&CID=266&ID=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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