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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31 10:39:26瀏覽16|回應0|推薦0 | |
有些人可以會認為申請專利是讀理工科系的人才會做到的事,如果讀的是人文藝術學院,則完全是摸不到邊的事,但事實上是人有無限的可能性,再加上一些法律概念,任何人都能去申請專利,試著拿張專利證書,向別人自誇說我也是發明家,看到沒(只是戲劇效果請勿模仿)。
之所以會有專利是只有理工科系的人才才能申請的迷思主要是因為人們的標準太高了,認為只有申請難度最高的才叫專利,其它都不是。事實上就像大專院校可大略地區分為國立和私立二大類一樣,其實專利是有三種種類的,分別是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獲准後年限有20年[註1],再加上需要實體審查,所以是三者之中被以為是難度最高的,也才算是理工科系人才較易進入的戰場,但只要避開這個戰場,也是可以快樂自在。
在台灣,建築物和室內設計是可以受到設計專利的保護[註2],既然連這二類的東西都可以去申請設計專利,因為舞台上可能出現例如,茱麗葉可以站在「城堡(?)」的陽台上,對著「城堡」外羅密歐的深情告白;在「教堂中」不知茱麗葉是假死的羅密歐受不了打擊自殺了[註3][註4]。則劇情中所出現的「城堡」的建築物外觀設計和「教堂」的室內設計應該有六七成的機率可以拿去申請設計專利,至於劇中出現的一些桌椅床燈一類的小道具,基本上更沒有問題。
因為專利法對於設計專利的定義是
同時間也因為這條規定,也只能保護到由「舞台設計」者所動手設計、動出來、釘出來、組裝出來的佈景或是道具,對於那些由舞台上藝術家、表演人員運用自身的身體和表演功力所創造出來的虛擬道具,例如大紅花轎、捷運車箱、飛機機艙等,基本上是不能受到設計專利的保護,也不用去申請設計專利,除非設計專利的審查基準又再進行修改,例如把它由現行規定、2020年11月01日開始施行的定義「具有三度空間實體形狀之有體物」和「以生產程序重複再現之產品」、「『電腦程式產品』(應用程式或軟體)」[註2]再行擴大,讓它能包括人體、有機體、有機生命體等。
另外在專利法第124條中也有明定出不能授與設計專利的四種情況[註6],其中一個情況就是不能是「純藝術創作」。基本上而言,舞台表演的戲劇和舞蹈這類活動會被視為是藝術的一環節,所以舞台設計也常被認為是屬於藝術的一環節,但目前智慧財產局對於是否為「純藝術創作」是採用嚴格認定,只有無法重複再現之物品才被認定是「純藝術創作」[註7]。
所以,只要舞台設計是有相關的設計圖,讓工作人員由A劇場到B劇場時能快速地完成裝台程序,沒問題過關。演出機會太少,每次都是到現場才開始動手釘出來的話,基本上也沒什麼問題,至少還有過去的相片可以參考並完成整個舞台。萬一真的就是只為那場演出所即興弄出來的舞台的話,沒關係,沒什麼東西是現代科技和傳統技術解決不了的,出動雷射3d掃描機或石膏鑄模術一律搞定。
不過要聲明一下,這是根據目前智慧財產局的專利審查基準所猜測出來的觀點和說法,實際上法院時有被翻案的可能性,所以要多留下一些資料,以便佐證這舞台是可以手工或是機械製造的方式再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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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基準」,頁碼:3-2-2,2020年版。 [註3] 班維簫,「法式經典音樂劇《羅密歐與茱麗葉》來襲,為你揭露主角背後的秘密!」,2018年03月07日,網址:https://www.marieclaire.com.tw/tags/羅密歐與茱麗葉 [註4] 維基百科,「羅密歐與茱麗葉 (音樂劇)」,網址:https://zh.wikipedia.org/zh-tw/羅密歐與茱麗葉_(音樂劇) [註5] 專利法第121條完整條文: [註6] 專利法第124條完整條文: [註7] 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基準」,頁碼:3-2-5,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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