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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7 16:36:43瀏覽1619|回應0|推薦3 | |
年節將近,雲林檢調破獲私宰斃死豬集團,黑心豬肉流入市面,影響消費者採購意願,衝擊豬價,目前雲林肉品市場拍賣價格每公斤跌破50元,不敷生產成本,養豬戶憂心忡忡。而歷年所發生的「斃(病)死豬」風波,更讓人憂心忡忡,消費者的食用品質誰來把關? 斃(病)死豬通常可採取掩埋、焚化及化製等方式處理。掩埋成本較低,但需要利用土地,且處理不當時會造成二次污染。焚化成本較高,農委會雖一度鼓勵養豬場設置小型焚化爐,但效果不佳。化製可能為較好的處理方式。台灣目前設置之化製廠計有五處,年化製產量約10萬公噸,均接受畜牧場之委託處理為斃(病)死豬,畜牧場需與化製廠訂定委託清運契約,化製廠須填報化製原料三聯單,化製原料運輸車亦須有特殊裝置,以免傳播病菌或造成污染。可惜由於執行力不力,病死豬肉流入市場事件從未間斷,亦為此事件發生背景。 其次我們不得不質疑的一點是,畜產業發生疫情重大的事件,農政管理單位卻將消息封鎖得緊緊的,民眾完全無法瞭解情況,因此也就無從對自己的活動時空與飲食作必要的調整。或許農政單位是為了避免民眾的恐慌,免得造成農畜產品滯銷,但是封鎖消息讓民眾完全不知情,卻也是不當的處理方式;不但無助於疫情的控制,反而有可能讓民眾缺少警覺而蒙受損害,如前面說過的病死豬隻的處理與處置過程管控不嚴,流入餐飲、肉品製造市場或污染環境所衍生的問題。
故為有效防止上開事件持續發生,我們有下列建議: 一、只要裝載病死豬的車輛,都要求加裝 GPS 定位系統,以防止病死豬流入市面,並對不肖業者鑽漏洞,規避合法申請集運執照,非法載運斃死豬的行為嚴加查核,並增訂重罰條款。 二、建議修正畜牧法,對違法屠宰行為從目前的3年增加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將豬隻死亡保險每年度訂定一定數量員額,並規定死亡豬隻送至化製場後,必須經過核認,養豬業者才能申請理賠,可避免斃死豬肉遭非法流用,但這項保險不是強制性保險,若養豬戶不為豬隻納保,農委會應列冊控管,以杜後患。 四、鼓勵設立BOT營運的化製場,讓執法人員與民間業者相互並存,藉以互相監 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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