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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00:03:17瀏覽2008|回應0|推薦6 | |
近日讀到聖嚴法師開示的四要,特摘錄如下與眾分享: 想要是一種痛苦、需要是一種快樂。 想要和需要僅僅一線之隔,有時候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的確,我想要很多東西,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想要的東西得到了很快樂,而要不到卻很痛苦。比如說:我需要一頂帽子,也買了一頂帽子,這不是累贅。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一頂一頂的買,這樣我就要想辦法保存這些帽子、照顧這些帽子,這就是累贅!所以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需要並不是罪惡,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惡。如果說我想要,要到了以後,我同時也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這是他人的需要,不是我的需要。我當然可以想要,但必須在該要、能要的前提之下。什麼是該要?也就是理所當然的,應該得到的、份內的。比如說:你的薪水。是不是能要?有很多人不考慮自己的能力、職位,還有整個大環境的因緣。不許可我要我還在要,這是一樁非常痛苦的事。 欲望取捨-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人的問題就是:想要的太多,需要的並不是很多。如果想要的太多就會造成貪得無饜,而自己就變成了物質的奴隸,掉進痛苦的深淵裡。舉個例子:曾經有個太太帶了很多錢去逛百貨公司,她看到這個也想要,看到那個也想要,衣服、化粧品她樣樣都要。她想一想之後,因曾聽師父講過,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結果她一樣也沒買,拿著錢就回家了。後來她把錢拿來做功德、做好事。她現在更高興,因為第一她心裡沒有了負擔,第二她做了好事,也覺得高興。 處事四態度-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遇到事情,特別是比較嚴重問題的時候,我通常用四個態度或者四個層次來處理。第一是面對它;第二是接受它;第三是處理它;第四是放下它。這個很好用。 任何問題發生,特別是嚴重的問題、困擾的問題,逃避沒有用,所以面對它是最好的。面對之後要接受它。你不接受它,這個問題還是在那裡。接受它之後,如果你用方法來處理,能夠處理的,當然是非常好。但如果是不能處理的,你面對它的時候,這就是處理了。你接受它的時候也就等於是處理。然後可能你覺得非常懊惱,心裡忿忿不平,心裡老是掛著那件事,很痛苦。這時你走不下去了,但另外一條路來了,那就應該放下。所以任何事情發生之後,你處理了就把它放下。 感動-欣賞別人的成就是感動,也叫見賢思齊。 不會欣賞他人的成就,就不會被感動,久了就變成一種妒嫉。例如看到人家得到榮譽或成就時,就酸溜溜地說:「沒什麼了不起」。如果經常能夠欣賞和讚嘆別人的成就,看到人家的光榮或做好事時,覺得好感動,心想這個人真是了不起,能夠這般努力,完成這樣好的成果,那真是好啊!這個叫“見賢思齊”。我們讚嘆人的時候,自己也希望能夠向他學習,還有我們讚嘆人、欣賞人的時候,也影響其他的人來欣賞值得我們感動的事、或者感動的人。 心靈環保-心靈環保就是慈悲心 我講的心靈環保是從自己做起。心靈環保並不是期待你要做,他要做,所有的人都要做。而是說我自己要做,自己如果沒有想要做,只是希望人家做,這一定是落空的。我常常反省自己是否能夠提供更多的東西給人,而不是從別人那裡取得什麼東西。心靈環保就是慈悲心,這是非常重要的。 所謂慈悲心,就是如何讓人家得到福利、得到平安、得到歡喜,這就是心靈環保。心靈環保是由我們自己做起,那麼環境會因為我們自己的心是清淨的、平安的、快樂的、歡喜的,而受到我們的影響,也變成了清淨、安定、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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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