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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5 11:30:00瀏覽91|回應12|推薦1 | |
朋友問我要不要去法國拉蒙(Le Mans) 看賽車。一付賭定我知識淺薄不知道拉蒙是什麼東東的挑釁態度﹐讓向來禁不起激將法的我高高昂起下巴未置可否的說﹐「你有票﹖」 「四張﹐位置最佳的貴賓席﹐在兩個S型大轉彎的前面﹐還可以去參觀車場的修車棚。專屬接待中心的流水席任妳吃﹐電動玩具由妳玩﹐玩累了還有床鋪讓妳打盹調時差。」 有這麼好的事﹖但是﹐但是﹐猶豫不決是我的個性特色。「還有誰要去﹖」 「華特和史提夫。」 這兩個人我是認識的﹐心裡不禁開始拔河。 從小就很喜歡看賽車。在擁有第一個芭比娃娃之前﹐就有數個火柴盒小汽車。任何與賽車有關的電影全看過好幾次。記得史提夫麥昆演過一部電影就叫做“Le Mans” ﹐劇中描述拉蒙二十四小時耐久賽﹐三個賽車手輪流開一輛車﹐二十四小時內只有加油換車胎才停車。最終比的不只是跑車引擎的耐久力﹐同時也是與賽者的體力技能與專注力的巨大挑戰。雖然這種國際比賽沒有F1有名﹐但卻比F1有看頭。 「你們打算住在哪裡﹖行程怎麼安排﹖」無法阻止自己的好奇心。 「我要先去英國出差﹐然後和他們在倫敦碰頭﹐一起搭歐洲之星(EuroStar) 到巴黎﹐住一個晚上﹐再搭火車到垃蒙。在拉蒙可以住在Aston Martin的臨時旅館。反正看賽車比較重要﹐怎麼住就不在乎了﹐等回到巴黎後再好好的睡大覺。怎麼樣﹖妳的喜好和別的女生一向不同﹐所以我猜妳可能會喜歡看賽車。」 我何止喜歡賽車﹖我是著迷於賽車﹐從小就是如此。但從來沒和姐妹淘們提起過﹐不喜歡她們抱著“妳已經被男友洗腦” 的同情態度。他是怎麼知道的﹖ 「你怎麼會想到要去法國看賽車呀﹖」喜歡追根究底的我﹐忍不住好奇。 「妳知道我以前有賽過車呀﹗去年買了那輛Aston Marin跑車後﹐車廠就按時寄給我賽車資訊。2007年Aston Martin在Le Mans比賽得到冠軍﹐所以今年就大排場的大張旗鼓﹐按例邀請所有買主參與。」 朋友那輛英國製Aston Marin跑車曾經掀起大家排隊搭乘的熱潮。去年的007電影“Casino Royale”就使用這輛完全手工打造的跑車。從1914年建廠﹐Aston Martin只製作了四萬五千輛跑車。英國人慢工出細活注重每個小節的龜毛個性﹐完全表露無疑。看來今年Le Mans賽車﹐如果不是朋友的重金投資﹐我們還沒這種頂級享受。 「你們把行程e-mail給我讓我想想。」這個機會太難得﹐我的好奇心已經完全戰勝理智。 「快點決定喔﹗如果妳不去的話﹐這張貴賓票就浪費掉了。」朋友對我實在太了解了﹐三天三夜吃住玩全包的賽車行﹐一定所費不貲﹐他雖然大方﹐我也不想替他浪費。但總覺得邀請我必有原委﹐這一定得事前弄清楚才行。單刀直入是我的個性﹐「你為什么要找我去﹖」 朋友一付“我就知道妳會問”的戲謔表情﹐不等他開口﹐我就打斷他﹐「別給我那些烏里八糟嚼舌根吃豆腐理由。我要知道真正原因。」 「唉﹗好吧﹗真的原因是我和史提夫他們只過境巴黎﹐還沒進去玩過﹐法文完全不通﹐加上法國人的傲慢一定會讓我們和他們對幹上。聽路易和愛琳說妳小姐對巴黎熟悉如自家後院﹐法文雖然烏拉拉﹐但吃飯問路完全OK。有個細心漂亮的嚮導帶路﹐是我們這些老男人的榮耀。」朋友又開始耍嘴皮。 巴黎兩天替他們帶路參觀﹐換來拉蒙三天由他們來講解介紹﹐這還算合理的交換。我心裡已經開始點頭如搗蒜了﹐但還是要事前說清楚﹐「在巴黎的吃喝由我決定﹐你們得完全聽我的才行。」對這三個男人我太了解了﹐牛排馬鈴薯漢堡是他們的最愛﹐到巴黎只吃牛排和麥當勞我可不幹。 「沒問題﹐吃喝當然要聽妳這個美食專家囉﹗」 就這麼決定了。我腦中已經開始盤算怎麼訂機票和女兒的保姆問題。經過商量﹐決定在倫敦希斯羅機場和朋友碰面﹐史提夫和華特會在倫敦歐洲之星的火車站King’s Crossing等我們。進入英國三個鐘頭後﹐就得離開英國﹐是因為實在不相信這些不愛開口問路的大男生們能自己摸到巴黎和我碰面。 歐洲之星的火車票要事先購買才便宜。朋友不喜歡把時間掐得太緊﹐確定大家到齊後才決定搭哪一班火車。臨到上車前才買票﹐就必需付出最高的代價。五十九歐元就可以買到的來回票﹐臨時購買硬是要花一百五十九歐元才買得到單程票。但朋友豪邁﹐信用卡遞出就購齊了大夥兒的票﹐我也不好說什麼。 歐洲之星火車頭的污黑骯髒﹐出乎我意料之外﹐但內部整潔清爽﹐座位還算寬敞舒適。行車速度和日本新幹線差不多﹐每每經過山洞都讓我的耳膜發脹發疼。時差加上在飛機上一路無法睡覺﹐上了火車沒多久我就沉入夢鄉﹐直到朋友搖著我的肩膀說巴黎到了該準備下車。 腦袋昏沉沉的跟著他們下車﹐手中只顧抱著自己的皮包﹐行李箱就由那些大男生去打點了。忽然抬頭看到車站有Haagen-Dazs的冰淇淋店﹐我馬上跑進去買了一個特大號的杏子(apricot)冰淇淋﹐這是在美國吃不到的夏天特殊口味﹐是在歐洲限期推出的。三大口清爽的杏子冰淇淋下肚﹐我的精神全來了﹐這時才注意到三個大男生目瞪口呆的望著我﹐大概自己的吃相很難看吧﹗管它的﹐還有五六天要日夜相處﹐就讓他們先見識一下我的真面目﹐免得到時候彆扭。 朋友二話不說﹐也跟著買了一個驚人的特大號香蕉船冰淇淋陪我一起大吃特吃。史提夫和華特這時才如大夢初醒般﹐跟著一起去買冰淇淋當午餐。飽食冰淇淋後﹐我才有精神和他們寒喧。 朋友建議搭計程車到預定的旅館﹐我卻把頭搖得和波浪鼓一樣。在巴黎火車站等計程車是和自己的耐心與時間過不去。計程車招呼站沒有專人管理﹐就任憑旅客排長龍等五到十五分鐘才慢慢駛過來的一部空車。要搭計程車他們去搭﹐我寧可坐地鐵。到時候我已經在旅館裡睡夠了回籠覺﹐他們才會到達旅館。 朋友還要和我爭辯。懶得理他﹐指著計程車招呼站﹐讓他先去觀察觀察再說。五分鐘後他回來了﹐垂頭喪氣的拉著行李要我帶路搭地鐵。 巴黎地鐵車站十分老舊﹐但比紐約乾淨。車站出入口有電扶梯﹐但大多數月臺必需自己用雙腿走樓梯。幸好我有備而來﹐行李箱小而輕便﹐提起來就走了。回頭只看那三個大男生和自己的大型旅行箱奮鬥﹐我不禁偷笑。男生出門所攜帶的東西竟然比女生多。雖然他們體型大﹐衣服尺寸比較大也比較佔地方﹐但攜帶過多的衣服似乎是他們的通病。 轉了兩趟地鐵才到達旅館。在火車上睡飽了覺﹐我精力充沛﹐但他們似乎雙腿發軟﹐看到床就想昏倒的樣子。早就打算好擱下行李後到街角的咖啡座去吃包著火腿和起士的可麗餅﹐但史提夫棄權﹐華特要我幫他買一份回旅館﹐只有朋友以保護者的姿態撐著疲憊的雙腿硬要陪我去。無法讓他了解巴黎沒有土匪和專門綁架東方女人的惡棍﹐只好讓他跟了。 坐在藍白相間遮陽棚下的咖啡座裡﹐微風徐徐吹來﹐陽光雖烈但不炙熱。六月的巴黎不冷不熱﹐是旅遊的好時節。喝著香濃的咖啡﹐吃著起士火腿薄餅﹐朋友緩緩的嘆口氣﹐說人生如此也心滿意足了。 他沒來過巴黎﹐我了解他的感受。對他微笑點點頭﹐低頭繼續猛嚼我的薄餅。只見他卸下阿曼尼的太陽眼鏡﹐瞪大眼睛問﹐「難道不覺得和我坐在這裡很羅曼第克嗎﹖」 一口薄餅差點沒噎在喉嚨裡。法國起士火腿薄餅加咖啡﹐藍白相間遮陽棚微微透著陽光﹐的確很羅曼第克。和他﹖就不知道了耶﹗用心靈去品味法國小吃和巴黎風情的當時﹐和誰在一起就沒什麼差別了。不對﹗應該說早就忘記身邊還有一個人存在。 朋友無法忍受我的遲鈍﹐揮手要叫服務生替華特準備一份薄餅帶走。知道法國人歧視英語﹐他支支吾吾指著我好像我有重大消息要宣佈。奇怪了﹐我什麼時候說過會講法文來著﹖他說英文和我說英文有什麼不同﹖何況我嘴巴裡還塞滿起士火腿。 朋友用腳在桌子底下猛踢著我的腿﹐讓我不得不含著滿口食物對服務生說﹐「One more … ham and cheese… crepe… to go」(再一份…火腿起士…薄餅…帶走。) 服務生點點頭就走了。朋友大驚小怪的嚷著﹐「這麼說我也會呀﹗」 這回輪到我不耐煩了﹐「如果你會你為什么不說﹖還硬要我來說。難道我的英文說得比你好聽呀﹖」 朋友一付百口莫辯的便秘德性﹐讓我忍不住大笑起來。唉﹗這些男人一出門就和小孩子一樣﹐想想兩個月前來巴黎﹐我十歲女兒都比他們機靈多了。看來幾天的巴黎導遊工作可不輕鬆。 明天一大早就得搭火車到Le Mans﹐朋友想回旅館補眠免得早上起不來。我只有搖頭嘆氣的份。現在才下午兩點﹐如果就這麼睡去﹐半夜前準會醒來瞪天花板直到天明。飢寒交迫坐在房間裡等到要趕去火車站的時刻反而想睡覺了﹐那才麻煩呢﹗「不行啦﹗你現在去睡覺﹐時差就調不過來。一個弱女子要扛你們三個大男人加上行李﹐我可不幹﹗」 「妳去逛街﹐兩個鐘頭後回來叫醒我們。」他無辜的說。 「叫醒你個頭﹗時差的昏睡就像掉進黑洞裡一樣﹐才叫不醒呢﹗即使醒了保證你又再昏睡過去。不行啦﹗我們走到香榭大道再去吃一大球冰淇淋好了。對付時差的最好方式就是吃。」二話不說就拉著朋友往香榭大道的方向走。 「那﹐那﹐這份火腿起士薄餅該怎麼辦﹖」 「就拿著呀﹗我保證華特絕對不會起來吃的﹐等到半夜再拿給他也不遲﹐旅館有微波爐﹐沒問題啦﹗」 朋友用無奈的祈求眼光望著我﹐像一隻無家可歸的小狗。當作沒看到﹐我就步上跨越塞納河的拱橋﹐往喬治五世大道方向走﹐那裡有許多名牌精品店﹐可以讓我慢慢的欣賞櫥窗佈置。 「喂﹗喂﹗大小姐﹐停下來一會好不好﹖停一停啦﹗」朋友在身後鬼叫。 回頭一看﹐他用向麥加方向朝聖的眼光望著身後矗立高聳的艾菲爾鐵塔﹐一付震驚無法自己的表情。大概所有第一次親眼看到艾菲爾鐵塔的外國人都會有相同的感受。嘆一口氣﹐我知道他一定想折回去看艾菲爾鐵塔了。就像古科鹼一樣﹐艾菲爾鐵塔讓遊客忘卻所有疲累﹐只想靠近它﹐征服它。但﹐我可沒興趣陪他爬鐵塔﹐我雖然精神頗佳﹐但還不到爬鐵塔的地步。 「我們去看鐵塔好不好﹖看完再陪妳去吃冰淇淋﹐雙份的冰淇淋﹗」果不出所料﹐還想賄賂我。 無奈的﹐「好吧﹗到時候不能說太累來賴皮喔﹗」其實心裡知道冰淇淋可能吃不成了。 朋友似乎喝了一打蠻牛(Red Bull)似的﹐不知哪來的精力﹐健步如飛的往鐵塔走去。我只有在他身後追趕的份。 坐在鐵塔正下方的長條凳上﹐他欽佩的仰望鐵塔中心支架﹐「妳覺不覺得好像外星人的太空船打開肚子下方的門要把我們吸進去一樣﹖」 「我倒不這麼覺得。」怪異的望著他﹐我繼續說﹐「反而是穿越鐵塔正下方時﹐覺得好像是從一個巨人的跨下穿過一樣。」這回輪到他用奇怪的眼光看著我。 「聽說鐵塔的中層有一間全巴黎最難訂到位子的餐廳﹐我們去試試運氣好不好﹖」他忽然興致勃勃的說。懶得告訴他別浪費精力﹐我就指指餐廳專屬的電梯進口﹐要他自己去詢問。 十分鐘後他回來了﹐聳聳肩﹐「我們現在訂位﹐下個月就可以進去吃了。我已經把名字放進去﹐如果下個月妳有時間﹐我們再搭飛機來巴黎鐵塔吃晚飯。」 知道他說真的﹐我不禁捧腹大笑。 「下個月是妳的生日﹐不是嗎﹖妳不是在法國國慶日出生的嗎﹖還有比到巴黎來慶生更具意義的事嗎﹖」聽他這麼說﹐我反而愣住了。這傢伙﹐他怎麼知道﹖難道姐妹淘們那麼大嘴巴﹖ 「走吧﹗走吧﹗想要吃冰淇淋了啦﹗」我搪塞的找話說。 「來﹐把妳的iPhone借我一下。」說著他就伸手掏我的包包。 「你要打電話給誰﹖用你自己的iPhone ﹐幹嘛要用我的﹖」夾緊包包只怕他來搶﹐但他已經在側袋裡找到我的手機﹐得意的按著螢幕﹐「行事曆﹐七月十四日﹐到巴黎吃晚飯。兩天前﹐每隔一個鐘頭提醒一次。OK ﹐這樣妳就不會藉口說忘記了。」 雖然他有聽風就是雨的個性﹐但說到做到是他的長處。我知道他不是開玩笑。如果我不搭腔﹐他一定會徑自安排行程﹐「你別發神經好不好﹖今年生日我已經有計劃﹐不勞你費心。」 「有計劃更好﹐把同伴們全部約來渡假﹐越熱鬧越有趣。」他認真的說。 不和他爭了﹐回紐約後再叫愛琳和他理論。我站起身來﹐往香榭大道方向走去。 雖然不是假日﹐香榭大道仍然擠滿人群﹐看來以遊客居多。離凱旋門不遠就是Haagen-Dazs冰淇淋店﹐樓下是外賣﹐樓上是咖啡座。走得上氣不接下氣﹐排隊買冰淇淋的人把樓下原來寬敞的空間擠得水泄不通。我不想虐待自己﹐決定坐在舒適的椅子上由服務生替我端碟子遞冰水。 「在美國沒有看到Haagen-Dazs設有咖啡座的﹐即使有吃冰淇淋的空間﹐也是幾張輕便桌椅了事。」朋友坐下來後﹐滿意的讚嘆著。 「美國人只懂得吞冰淇淋﹐非得把雙手和衣襟搞得黏搭搭的才過癮。美國以外的人是品嚐冰淇淋﹐用精美的盤子盛裝﹐加上充滿巧思的裝飾﹐不只是嘴巴吃冰淇淋﹐眼睛也要吃冰淇淋才行。」我嘆口氣﹐「美國是個沒有文化的國家﹐在食衣住行上處處都顯示出來。」 「所以妳喜歡巴黎﹖」朋友若有所思的說。 「當然﹐杏子冰淇淋只有在法國的Haagen-Dazs才吃得到。」我戲謔的說。 吃完了一杯杏子冰淇淋﹐朋友深深望了我一眼﹐揮手叫服務生﹐指著我的空杯子說再來一份。 睜大眼睛要阻止他﹐服務生已經走遠了。「一杯冰淇淋絕對不夠的﹐要吃就吃過癮。應付時差的最好方式就是吃﹐這不是妳說的嗎﹖」他慢條斯理的繼續低頭吃他的香蕉船。 其實我是很想再叫一份﹐但長久以來對發胖食品的自制力﹐讓我習慣淺嘗輒止。這趟行程奔波勞累﹐多吃一些應該不會良心不安。 「吃完冰淇淋後要去哪裡﹖」朋友興致勃勃的問。看來他已經恢復元氣﹐現在輪到我覺得累了。 「隨你﹐這是旅遊手冊﹐你去選地方。」我把一本厚重精美的巴黎簡介放在桌上。 「凱旋門就在附近﹐但我覺得妳不想爬上去…。喔﹐妳看﹐La Defense離這裡不遠﹐我們可以去拜訪妳姑姑和表姐呀﹗」他一面翻著手冊一面說。 「你神經病呀﹖我根本沒告訴她們我來巴黎﹐如果她們知道的話﹐我會被打死﹐而且Le Mans也去不成了。她們會堅持我住到她們家…」我急迫的說。 「啊﹗這麼熱情的親戚﹐我真的很想見見她們呢…」輪到他來整我了﹐「嗯﹐讓我看看我的手機﹐妳上次從妳姑姑家回我電話﹐號碼還留在我的iPhone裡呢…」說著他真的要撥電話了。 急得去搶他的手機﹐不小心打翻了桌上的冰水﹐濺了他一身。他一分神﹐手機被我搶到手。急著找刪除鍵刪除姑姑家的電話﹐竟然錯按相片簿﹐五六張在火車上睡得七昏八素的醜陋照片大剌剌的呈現在眼前。這…這…這個渾蛋。 「啊﹗經典照片被妳找到了。」他探過頭來戲謔的說﹐「別急著刪除它們﹐我已經e-mail存檔了﹐妳刪也沒用。」他把手機拿過來﹐「妳睡覺的時候會皺眉頭也會笑﹐很有表情呢﹗」他慢慢的欣賞我的醜陋照片。 這個傢伙﹐還得意的看照片﹐我心裡已經和他下了戰帖﹐這幾天得好好的把他整回去。如果不是那麼愛開玩笑作弄人﹐我還真的會多喜歡他一點。對長不大的小男孩們﹐我可是一點興趣都沒有。 姐妹淘們曾討論過許多次﹐男人是怕被拒絕的。除非有八成以上的把握﹐大部份男人不會對自己心宜對象表白。女兒屢次抱怨班上男生喜歡扯她的頭髮﹐事後證明那些小男孩們是喜歡她想引起她的注意才作弄她。朋友已經那麼一把年紀﹐還玩小男生的把戲﹐太幼稚了吧﹗ 不能理他﹐越搭理他越拿翹。望著香榭大道上人來人往﹐穿著隨意的東方遊客們手提大包小包印著Gucci﹐Louis Vuitton﹐和Chanel的精美購物袋﹐襯著巴黎本地人充滿個性品味的時髦合宜打扮﹐我忽然覺得意態闌珊。那麼羅曼第克的城市﹐應該和自己心愛的人一起來遊覽。但這個白馬王子遲遲未現﹐可能畢盡一生都無法遇到。美國作家Gertrude Stein曾說過﹐「美利堅是我的祖國﹐但巴黎是我的家鄉。」如果必需獨身到老﹐待在美國必定心靈枯竭而死﹐還不如搬到巴黎來﹐至少精神層面是豐富的。 「喂﹐喂﹐叫妳好幾次﹐怎麼都沒聽到﹖在想什麼那麼專注﹖」朋友看著我﹐難得的認真表情。 懶懶的望他一眼﹐「回旅館好了。」其實我想趁天黑前到旅館附近的蒙帕拿斯墓園去逛逛。對死人比對活人有興趣﹐讓許多朋友對我的癖好退避三舍。法國的墓園展現本地人對藝術的喜好﹐何況巴黎左岸的公墓就屬這個最有名﹐許多藝術家和作家都埋葬於此﹐墓園裡的彫像墓碑﹐再再讓我流連忘返。 「妳會乖乖待在旅館裡﹐我的頭就砍給妳。說﹐妳想擺脫我到哪裡去逛﹖」朋友早就看穿我的心思。 「知道我想擺脫你﹐就不必多問了。」狠狠的回他一句。 朋友張大嘴啞口無言﹐詫異的望著我﹐不知道哪裡得罪我。 「關心妳怕妳被熱情的法國男人拐走不行呀﹖」好一會兒才回敬我一句。 頓時覺得自己對他太兇了些﹐其實朋友並沒有惡意﹐但又不能馬上放下臉來﹐「要當跟屁蟲就別後悔。我要到墓園去找死人聊天。怎麼樣﹖來不來﹖」我挑釁的瞪著他。 「我以為東方人很忌諱死亡﹐怎麼﹖妳是活得不耐煩啦﹖」 「你們這些活人就是太吵太煩了﹐死人可比你有趣多多。」從小對墓地就充滿好奇心﹐初中高中時心煩就搭公車到六張犁或陽明山公墓﹐唸著墓碑上的生日忌日和死者名諱﹐幻想墓中人的生平和生者對他的思念﹐我的心情就無端端的好起來。 「我也很喜歡墓地呢﹗小時候家後面就是一片古老墓園。望著墓碑上天使塑像莊嚴慈祥的面容是我排遣心裡鬱悶的最好方式。」朋友忽然認真又溫和的說﹐一反嘻笑怒罵的嘴臉。 我無法置信的瞪著他。從來沒碰到和我一樣的海畔逐臭之夫﹐看起來他不像在撒謊。這個人還有那些事是我不知道的﹖ 「那就走吧﹗搭地鐵比較快。」久久﹐我才從乾澀的喉嚨裡擠出幾句話。 或許﹐我應該給他一個機會﹗約會時一起逛墓園讀墓碑﹐在死人的見證下許諾跨越生死的愛情誓言﹐應該很羅曼第克吧﹖ 蒙帕拿斯墓園彫像的精美可媲美羅浮宮美術館的名作﹐而且親切得多﹐因為它們並不純粹是供人觀賞﹐它們是負有守護死者墳墓與張顯生者家族的責任。每個彫像的表情動作栩栩如生﹐呼吸著墳場特殊的靈氣﹐好像天一黑就會站起來放鬆筋骨在墳墓間散步一般。 我忙著用相機捕捉彫像的表情和墓碑的青苔﹐朋友卻早就不見蹤影。偏西的太陽把附近的雲靄染成金黃色﹐墓碑狹長的陰影被陽光越拽越遠﹐早就層層重疊在一起不分彼此。相機裡忽然出現使用閃光燈的訊息﹐我才驚覺到時間已晚﹐正想呼叫朋友的名字﹐他卻從我身後閃出﹐「和這些死人談出了什麼心得﹖他們有沒有告訴妳我已經跟在妳身後快一個鐘頭了﹐妳卻毫無知覺好像和這些彫像墓碑溶為一體﹐不同的是妳還在呼吸而已。」 望著他褐中帶藍的眼珠﹐不像在開玩笑﹐我忽然轉過頭﹐迅速的往出口方向走去﹐不想讓他看到我眼中無法隱藏的訝異。心裡還沒有接受他的準備﹐就不必去拆穿這層偽裝的薄紗﹐雖然﹐這層輕紗持續不斷被巴黎的微風吹得搖擺不已…。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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