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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04:38:00瀏覽3509|回應13|推薦3 | |
當一個男人說他從來沒有愛過他的太太或前妻﹐這是一句多麼沉重的話﹗令人心驚的是﹐許多男人都有這種體驗﹐卻一輩子都不會告訴他們的那一半自己心裡真正的感覺。這﹐真的是女人的悲哀﹗ 好友馬克走出被妻子背叛的陰影﹐平靜輕鬆的簽下離婚協議書﹐慶幸自己沒有浪費時間去挽回不值得挽回的婚姻。他說著說著就拍拍自己的肩膀﹐感謝一直在冥冥中坐在他肩上守護他的天使﹐在他最消沉的時光裡﹐讓他認識了現在的女友。十七年來﹐他首度嘗試到愛與被愛的感覺。也因為此﹐他覺悟到自己從來沒愛過歐莉雅娜﹐他對她﹐只是激情與迷惑。沒有共同的興趣背景與價值觀﹐讓這個婚姻在婚後沒多時就壽終正寢。善於妥協的個性﹐讓他堅持了十七年。現在回首﹐無法了解自己怎麼那麼容易就接受沒有愛情的婚姻﹐並願意一輩子守著它。現在的馬克﹐大聲而自信的告訴我﹐他從來沒有真正愛過歐莉雅娜。 瑞奇六十六歲了。他的孫女比我女兒大一歲。不打算再婚﹐他是眾「熟透女」們的追逐對象。童心未泯有著小男孩純真笑容的他﹐告訴我他年紀最大的女友都比我小六歲。望著年齡和他相仿的熟透女們﹐他只有面對媽媽的恐懼。 我戲謔的笑他不敢面對聰慧成熟的女人﹐所以只敢和小女生們玩玩﹐因為她們好掌控而且意見不多。但瑞奇正色的說﹐他的前妻比他小四歲﹐和她結婚了三十多年﹐他卻從來沒愛過她。這段婚姻是奉兒女之命而結合的﹐他的前妻在彼此認識一個多月後就懷孕了。一個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也延續了三十多年。 道格去年春天和妻子分居﹐根據紐約州的法律﹐今年春天算是正式離婚了。二十二年的婚姻﹐只是因為當初他想要有一個安定的生活﹐而娶了身邊最想要穩定生活的女人﹐一個帶著三歲和四個月大女孩們的剛離婚的媽媽﹐道格當了現成的丈夫和父親。不是因為愛而結合的婚姻﹐在婚後一年他就發現自己所犯的嚴重錯誤。很盡力的想去愛自己的妻子﹐換來的卻是二十二年痛苦的煎熬。女兒們長大自立後﹐他決定尋求自己心靈的解脫。他的前妻無法了解他求去的理由﹐一場離婚大戰是免不了的。道格拋棄了所有的財產﹐只想在還未步入老年之前﹐能自由的去尋求真愛。他現在已經能自在的告訴女兒們﹐他和她們媽媽離婚的理由是他從來沒有愛過她們的媽媽。但是他仍然沒有勇氣把這句話告訴他的前妻。 許多男人與女人﹐選擇離婚來終結沒有愛情的婚姻。但是一個十多二十年的婚姻﹐真的沒有任何愛情嗎﹖還是當愛情轉變成親情﹐不再有激情與衝動﹐就認為愛情不存在了呢﹖ 我們的老祖宗﹐在掀起大紅頭蓋之前﹐從未見過自己的那一半。愛情是從婚後開始培養起。同吃同住同床共枕十多二十年﹐怎麼會沒有感情﹖感情是愛情的昇華﹐感情是緊緊連結在一起禍福相共的兩個人所產生的情愫﹐沒有迷戀﹐也少有激情﹐只有每天的食衣住行和零碎瑣事。遇到重大事件時﹐這段感情可能會破碎﹐也可能會更堅韌。世間夫妻﹐大半不就是如此﹖但為什麼那些男人如此堅定的說自己從未愛過他們的妻子﹖他們認為愛情是什麼﹖沒有愛情的婚姻﹐難道連感情都不存在了嗎﹖ 馬克說他美麗的妻子讓他著迷了好一陣子﹐但日常生活的無法配合與格格不入讓再美麗的女人都褪色無光。只有帶她出去應酬時﹐別人艷羨的目光讓馬克記得自己也曾經如此迷戀過她的美艷。一個光有美麗外表的女人﹐如果沒有美麗的內在陪襯﹐是無法讓男人對她產生永恆愛情﹐這是馬克的解釋。他現任女友外表平平﹐但體格保持的很恰當﹐雖然沒有年輕女孩的苗條曲線﹐但健康的膚色與適當的體態﹐讓她散發出中年女性的成熟魅力。專職於特殊兒童教育心理學﹐她溫柔親切的應對與聰慧博學的談話﹐讓馬克承認自己已經不知不覺的愛上她了。 瑞奇和道格現在身邊不缺女人﹐但他們仍然在找尋自己生命中的伴侶﹐不約而同的﹐他們都說一定要找到讓他們心裡發亮的那個女人才肯定下來。可能一輩子都碰不到她﹐但寧可終生不娶﹐再也不肯為有個伴侶而結婚。沒有愛情的婚姻﹐對他們來說比下地獄還可怕。問他們對自己的前妻真的是一點感情都沒有嗎﹖他們說關懷與扶助是一定會的﹐但這絕對不是愛情﹐也不應該算是感情。當看到美麗的楓葉或讀到一本好書看到一個好電影﹐他們不會想和自己的前妻分享。到國外旅遊休假﹐更是酷刑。他們寧可自己帶著小孩去﹐也不願意和妻子同行﹐所以結果都是埋首於工作﹐全年無休。對小孩也是儘量以金錢來彌補﹐因為他們無法告訴小孩的媽他不想和她在家庭生活以外有任何交集。夫妻在一起的惟一目的﹐就是把小孩養大。所以小孩大了﹐他們也就離婚了。 問他們難道沒有想用外遇來解決自己心裡與生理上的需求﹖他們異口同聲說工作非常忙碌﹐而且不善於撒謊的個性﹐不想把生活搞得太複雜﹐所以就這麼過了二三十年。 瑞奇的前妻健康情況很差﹐女兒隨時打電話向爸爸求救﹐瑞奇也儘量幫忙﹐聲稱不是還眷戀著前妻﹐而是因為女兒﹐不想讓女兒在照顧自己家庭之餘﹐還要去獨力照顧媽媽。 道格則和前妻能不說話就不說話。妻子對他不諒解﹐他也不想解釋。離婚不是為了另一個女人﹐他只是想脫離婚姻的苦海﹐他堅信前妻是無法了解的﹐所以也就不說了。 問他們會不會介意前妻再婚﹖心想大部份離婚的男人對前妻再婚還是有芥蒂的。但他們大聲的說巴不得前妻快一點找到對象結婚﹐這樣他們心裡的負擔會少一點﹐而且經濟上的負擔絕對會減輕。看他們不像在撒謊﹐我開始有一點相信他們不愛前妻的事實。 站在女人的立場來想﹐這是一個多麼可悲的婚姻。丈夫聲稱自己從來沒愛過這個同床共枕的女人﹐但妻子仍然用自己的青春與精力去維護這個家﹐雖然她對先生的感情可能也很淡薄。為了小孩﹐就這麼犧牲下去﹐值得嗎﹖這麼做真的對小孩是好的嗎﹖一旦渡過離婚陣痛期﹐前夫就像如魚得水﹐平常死氣沉沉的模樣一掃而空﹐換來的是婚前那個生龍活虎讓自己傾心不已的男人﹐但他已經和自己毫無關係了。這真是情何以堪﹖難道是自己讓這個生龍活虎的男人變得死氣沉沉﹖這種莫須有的罪名是何其沉重﹖但深陷在這個迷思中而找不到出路的女人又何其多﹖馬克的前妻要求復合﹐瑞奇和道格的前妻一直未曾結交任何男友。她們只想活在一個沒有男人的世界裡﹖還是對自己失掉信心﹖ 在一個星期中﹐連續聽到數個男性友人說「我從來沒有愛過她」﹐讓我不禁懷疑我的前夫是否也曾經如是說過。幸好我們的婚姻只維持了五年﹐彼此投資的時間精力有限﹐現在他人在哪裡都不知道了。那段婚姻好像從未在我的生命中發生過。或許﹐我也從來沒有真正愛過他吧﹗ (這篇文章曾於2006年十一月PO在蕃薯藤女人私日記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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