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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心得]創世記第十八、十九章(「三位天使到訪」、「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毀滅所多瑪與蛾摩拉」)
2024/07/11 21:17:56瀏覽288|回應0|推薦21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40711周四)的研經進度是創世記第十八、十九章(「三位天使到訪」、「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 」、「毀滅所多瑪與蛾摩拉」和「羅得與他的女兒」)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尋道本聖經這一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未研讀英文的鹽菁工具書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第十八章: 「三位天使到訪」、「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

1. 第一至三節說:「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第一節) 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第二節) 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第三節)」)第三節的「我主」,新國際本的本文翻成my lord,而其附註則表示也可以翻成O Lord。小寫的情況表示亞伯拉罕不知道那三個人是神及天使,如果用大寫,則表示亞伯拉罕可能知道那三個人當中包括耶和華上帝。

2. 第九、十傑說:「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說:「在帳棚裡。」(第九節) 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第十節)」第十節的「三人中有一位」新國際本的本文翻成Then the Lord said,而附註則說希伯來文作”Then he"。如果考慮到希伯來原文,娜和合本翻得「三人中有一位」算妥當,但是如果考慮到第十三節說:「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那新國際本本文得翻譯似乎更妥當一點。

3. 第十七至十九節說:「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第十七節)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第十八節)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第十九節)」耶和華之所以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大概是因為神跟亞伯拉罕有極其親密的關係,也可能是為了讓亞伯拉罕有為所多瑪以及羅得求情的機會(詳後)。第十九節顯示出對 耶和華上帝來說,秉公行義是很重要的。

4. 第二十、二十一節說:「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第二十節)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第二十一節)」身為全知的神, 耶和華上帝應該是不需要親自去所多瑪及蛾摩拉考察就知道他們是否罪惡深重,這裡耶和華上帝親赴所多瑪與蛾摩拉的理由可能有兩個:第一,給這兩個城市最後的悔改的機會;第二,給亞伯拉罕一個替他的侄兒羅得(居住在所多瑪)及所多瑪代求的機會。

5. 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節說:「 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第二十二節)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第二十三節) 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第二十四節)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第二十五節)」這幾節中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向神求情,其求情方式是如果所多瑪有五十個藝人,就為這些義仁的緣故饒恕全城的百姓。簡單的說,當時的中東盛行集體主義,賞與罰常常都是針對團體,但是亞伯拉罕希望耶和華上帝可以考慮採用個人主義,要不適為了少數義仁的關係饒恕全體,就是把這少數的藝人與其他邪惡的人分開,指懲罰邪惡的人。


[第十九章: 「毀滅所多瑪與蛾摩拉」和「羅得與他的女兒」]

1. 第一、二傑說:「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第一節) 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第二節)」這兩節有幾件事值得一提:
(1) 18:1-2提到有三個人造訪亞伯拉罕,這裡為什麼只剩下兩個人(天使)了呢?理由可能是那沒來所多瑪的一個人事實上就是耶和華上帝(參見18:13,22)
(2) 第二傑羅德說的「我主啊」新國際本是翻作小寫的my lords,暗示這兩個人其實只是天使,並不是神。
(3) 兩位天使說要在街上過夜,這裡的街上新國際本翻成「廣場」(square)。

2. 第三至五結說:「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第三節)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第四節)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第五節)」第五節的「任我們所為」新國際本翻成:so that we can have sex with them。或許是如此,許多解經家都認為所多瑪城百姓的罪惡是同性戀或是同性性行為。不過對此看法小弟不敢苟同,吾人以為所多瑪人所犯與性有關的罪惡部是同性戀,而是性強暴行為,詳細探討請參考小弟原本寫作於2002年,並於20190204凌晨發表於UDN部落格之「[同志神學五部曲之三]雙城記-所多瑪及蛾摩拉到底犯了什麼罪?(第四版)」https://blog.udn.com/barnabas/124529999 。

3. 第六至八節說:「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第六節) 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第七節)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第八節)這裡有個問題,就是羅得為什麼寧可犧牲他的兩個處女女兒也要保住兩位陌生的旅客呢?有解經加整理出三個原因:第一,羅得可能受到時代影響,把款待旅客當成極高的價值;第二,當時的人把七女當成自己的財產;第三,羅得可能受到當時所多瑪社會的罪惡影響。

4. 第十二至十四節說:「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第十二節) 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第十三節) 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譯: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第十四節)」這幾節值得一提的是,羅得的女婿(或是準女婿)原本有機會逃出所多瑪留存性命,但他們卻將自己岳父所講的話當成戲言而桑師逃命的機會。由此可知我們需要具備分辨別人的話是否是戲言的能力。如果用流行術語來說,就是我們應該培養辨認出假新聞與真新聞的能力!

5. 第十六、十七節說:「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第十六節) 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第十七節)」第十七節說「不可回頭看」依照通說見解,隱含著不要留戀過去的罪惡的意思。

6. 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第二十一節) 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甚麼。」因此那城名叫瑣珥(就是小的意思)。(第二十二節)」第二十二節天使之所以說「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甚麼」是因為只要羅得一家還在所多瑪,為了保護他們的性命,天使就不能降下天災毀滅所多瑪城(參見第二十九節)。可見藝人的存在至關重要。

7. 第三十至三十二節說:「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第三十節) 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第三十一節) 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第三十二節)」羅得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會跟她門的父親發生亂倫行為呢?有解經嘉指出羅德的女兒可能過度看重生兒育女留存名姓的重要性,又擔心自己年老後沒有子女奉養,此外其性觀念也可能受到所多瑪人的不良影響所致。


以上幾點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周五及周末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40711(四)9:1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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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rnabas&aid=18080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