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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7 17:44:01瀏覽491|回應0|推薦3 | |
小月亮看到一則轉載的文章,我想到今年報社U種子考試的題目,「高中生可請產假、育嬰假」寫一則評論。 我也想起,當時候有很多反對的聲音,而且據我和長輩的聊天,我聽到的都是「怎麼可以有這樣的法規,是鼓勵婚前性行為,鼓勵懷孕嗎?」 當時,我只是笑笑的,因為我心裡有答案。我認為,天下只有笨蛋,才會因為這樣的法規,無聊地在學生生涯跑去懷孕吧!如果真的學生因為可以請產假,而跑去生小孩的話,哈!那我也沒話說。不過呢,根據一般的常理,在我看來,只有傻瓜才會做這種選擇。 以下是當時候考試的題目和我的答案。我的答案是站在社會公義的角度,我「贊成」這樣的法規。 。題目: 第6屆U種子甄選初試/考題(二)評論寫作(占30%) 請就「高中生可請產假、育嬰假」寫一則評論(600字以內) 說明: 教育部已修訂相關法令草案,明訂高中生可請產假、育嬰假,且不會因為請假太多被扣分、退學,用意在鼓勵懷孕的學生,能留在學校繼續完成學業。 。評論寫作,小月亮的答案 目前教育部修訂相關法令草案,明訂高中生可請產假、育嬰假,同時不會因為請假太多而招致扣分、退學的情況發生,鼓勵懷孕的學生,能繼續完成學業。因為這個議案似乎有放鬆學生婚前性行為的問題,備受爭議。 過去很多的案例,我們得知懷孕的高中生通常「被迫」辦理轉學,甚至是休學,沒有公平的受教權,變成社會的邊緣角色。以傳統的想法論之,發生這樣的事情,有辱校風必定受到制裁,懷孕的學生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同時又因為我們自幼被灌輸的社會價值觀,對於婚前懷孕往往抱以「不友善」的鄙夷態度,身為同學不免竊竊私語。縱然當事人有機會免除終止學業的制裁,也無法免去他人的批評耳語,最終也難逃人言可畏之下的休學一途。 關於教育部的法令修訂,鼓勵懷孕的高中學生繼續完成學業一事,筆者倒不認同是鼓勵學生懷孕,而認為這是給社會的邊緣角色一個緩衝的機會,同時有社會福利的關懷機制,筆者給予正面的肯定。 學生懷孕所受到的對待,不僅只是身體上的不適,更多的是他人的有色眼光和批評言詞,而學生往往無法承受他人眼光和言論的圍剿,被迫放棄現行的學生生活。倘若我們把時間點往後拉,一個沒有高中學歷的女子,在現今的社會中,何以在往後有謀生能力,給予小孩良好的生活環境?更不用談到養育教育下一代的問題了。 此等法令的修訂,是以保護機制為出發點,但是在事後補救之前,更應當給予更重要的防範觀念和教育,落實避孕等衛生教育,讓學生避免懷孕的可能發生。 。來自網路文章,摘自無名BBS惡女版 引用文章【U種子筆記】關懷懷孕少女01 引用文章【U種子筆記】關懷懷孕少女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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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