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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與文學密不可分
2014/05/07 15:09:56瀏覽261|回應0|推薦0

  焦元溥認為,音樂和語言在創作邏輯上其實是一貫的,就像蕭邦曾說的:「用聲音創作音樂,就像用字構成語言。」面對在座音樂班的學生,在音樂術科及課業間的矛盾,焦元溥有感而發。小時候父母對小孩其他的科目都不要求,卻特別重視國文和英文,理由很簡單,在中文社會,中文好,可以跟自己的世界溝通;英文好,可以跟全世界溝通。而對音樂欣賞和演奏來說,焦元溥認為,為什麼學生彈不好琴?不是手指不好,是因為語言不好,因為音樂和語言在創作和思考的方式是密不可分的。

  接著焦元溥播放音樂,帶著同學感受音樂如何「說故事」。不同的作曲家在面對同一首詩作,會因為自身的解讀和說故事方式,形成不同的音樂創作。焦元溥以魏倫(Paul Verlaine, 1844-1896)象徵主義詩作〈月光〉為例,這首詩描寫一場約在中世紀義大利舉行的化妝舞會,舞會上有魯特琴的伴奏,有奇特裝扮的人們與面具等。佛瑞(Gabriel Faure)的作曲,先以鋼琴前奏模仿魯特琴,塑造舞會的情景;德布西則是以神祕朦朧的方式去詮釋,先讓月光灑落,營造歌舞場景。

  另外,焦元溥也舉了蕭邦的「敘事曲」來說明。蕭邦不喜歡標題音樂,希望音樂能夠擺脫文字的限制,帶給人更多的想像,敘事曲即是一種用音樂「說故事」的方式。他播放蕭邦〈第四號敘事曲〉,跟著音樂的旋律,替音樂配上旁白:「請各位坐好,聽我說一個故事,在好久好久以前……」,音樂的旋律真的就如說話,一句一句推展,音樂的欣賞與演奏,不再只是炫技,而是一種想像力的訓練。

  以福樓拜的小說《包法利夫人》為例,焦元溥指出,作者在第十五章中,提到了董尼采第的《拉梅莫的露琪雅》,表面上是寫男女主角在歌劇院看這齣歌劇時發生了什麼事情,其實深有其意涵。《拉梅莫的露琪雅》是個「瘋女人」歌劇,這其實呼應著18、19世紀,公開展演精神病患這種病態展示的風氣,歌劇結尾時女主角發瘋,則為著名的「瘋狂場景」(mad scene)。

  同樣的,在村上春樹的作品中,音樂元素也大量的出現,它可以是情境的塑造,也可以是情節的一部分,與故事形成互文。焦元溥舉《挪威的森林》為例,女主角最喜歡布拉姆斯《第四號交響曲》,這不僅是一個氛圍的營造,《第四號交響曲》的憂鬱曲調,其實也是一種對於主角個性的暗示。

  最後焦元溥總結,在英文中composition同時是作曲也是作文,音樂與文學有相似的結構、語韻與審美方式,音樂是一種說話的語言,而文學中的音樂是一種豐富創作的手法,音樂撞文學,撞出無限想像空間。

摘自【2014/04/23聯合報 D3聯合副刊】音樂撞文學的無限想像

文/焦元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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